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材料:5.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6.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7.局部钢纤维混凝土结构构件;8.构造规定;9.结构构件抗震设计;10.工业建筑地面;11.城镇道路与桥梁桥面;12.城市隧道、边坡支护、建筑结构修复与加固工程。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郑州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郑州大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科学大道100号,邮编450001)。
本标准主编单位:郑州大学
本标准参编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东南大学
河南工程学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应用材料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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