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统一规范建筑吊篮(以下简称吊篮)安全施工管理减少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中使用吊篮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和检验检测及安全管理。
1.0.3 吊篮安全施工管理,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语术
2.0.1 建筑吊篮temporarily installed suspended access equipment悬挂装置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起升(电动)机构通过钢丝绳驱动平台沿立面上下运行的一种非常设悬挂接近设备。2.0.2产权位propertyright unit
拥有吊篮所有权的单位称为吊篮产权单位,简称产权单位。2.0.3 主要配件maln parts
吊篮用钢丝绳、电源电缆、安全带、安全绳、自锁器及主要电器等配件。
2.0.4 重要部件1mportant parts
吊篮的提升机、安全锁和电控箱
2.0.5 标准吊篮standard configuration suspended access equipment所有零部构件均按定型图样批量生产,且通过产品型式检验的吊篮。
2.0.7 特殊建筑结构special construction
因形状或尺寸特殊,而无法架设标准吊篮的建筑结构。2.0.8安全锁safety lock
当吊篮下滑速度达到锁绳速度或吊篮倾斜角度达到锁绳角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停止下滑或倾斜的装置。
2.0.9现场检测construction site inspection and te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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