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原则,建设内容与建设体系,规定了通信网络、技术手段、保障力量建设,装备建设与储备以及相关制度建设的要求,描述了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评估内容及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指挥emergency command
为处置灾害事故所进行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活动。
3.2
通信保障communication support
为满足应急指挥活动需求,在通信联络方面组织实施的保障活动,
注:通信联络包含建立通信链路,搭建通信枢纽,传输数据信息,开展通信值守等内容,
3.3
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emergency command communication support capability
处置灾害事故的过程中,通过人员保障、技术保障、装备保障和机制保障四方面的共同作用,为灾害事故救援现场情报获取、数据传输,指挥调度等业务提供高效可靠通信保障的能力,
3.4
指挥中心command center
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指挥部。
注:指挥中心是应急救援的指挥平台,信息中枢,协调机构。
3.5
现场指挥部
on-site command center
根据灾害事故救援需要,用于保障灾害事故救援指挥调度,临时开设于灾害事故救援现场的指挥场所。
注:现场指挥部主要依托所在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6
空中骨干节点air backbone node
依托大型长航时无人机搭载霓带自组网、窄带数字集群、卫星等通信载荷构建的空中中继节点。
3.7
地面骨干节点ground backbone node
基于大中型通信指挥车建设.融合集成宽带自组网基站、窄带数字集群基站,卫星通信装备、微波散射设备、无人机,边缘云(车载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地面通信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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