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化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指导数字工地建设,规范数字工地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建设工程数字工地的建设和评价1.0.3 数字工地的建设和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数字工地 digital constructio)n sitc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形成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协同化的工地现场。2.0.2 数字工地管理平台 platform for managc:mcnt of digitalConstruCtion SitC
集成运用技术手段,围绕基础设施、人员、设备、环境、安全、质量、数字化等要素进行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数据信息的采集:分析,实现泛在互联、全面感知、安全作业、智能生产、高效协同、智能决策、科学管理的施工过程管理系统,分为项目端、企业端政府端等
2.0.3 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c
用于收集、传输、处理、显示数字工地各类信息的硬件设施、集成设施和技术平台。
2.0.4云计算cloudcomputing
通过网络将可伸缩、弹性的共享物理和虚拟资源池以按需自服务的方式供应和管理的模式,
2.0.5 云存储 cloud storagc:
一种网上在线存储模式,把数据存放在通常由第三方托管的多台虚拟服务器,而非专属的服务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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