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一种图示表达数据的概念模式,该模式包括符号和图示表达函数。图示表达函数关联要素和符号,使要素可以在地图或其他显示媒体上进行图示表达。该概念模式提供了一种通用概念框架,包括类、属性、关联和操作,规定了要素、图示表达函数和符号三者的结构及其关联关系。该框架将数据的内容和图示表达分离,以使数据可以独立于数据集进行图示表达。该框架源自现有图示表达实现的概念,并作为未来图示表达实现中使用的概念标准,例如:OGC符号编码和WMS样式化图层描述符文件。
本文件为图示表达系统的开发者提供了一种抽象模型,以便开发者灵活地实现对地理数据进行图示表达的系统。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将图示表达规则的概念扩展为更为通用的图示表达函数:符号(含参数化符号)的定义;图示表达目录中的图示表达函数和符号;定义了一个图示表达核心模式和若干特化实例的扩展,
本次修订扩展了GB/T 24355–2009(ISO 19117:2005,IDT)的概念,修改内容包括图示表达规范(作为符号的规范而非操作的规范),图示表达目录(也包括符号)和基于规则的图示表达(允许多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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