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00 CCS A 90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1376 —2024 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 建设与运行规范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for township(subdistrict) emergency and fire management station 2024 – 04 – 10 发布 2024 – 05 – 10 实施 浙江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T 1376—202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 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 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浙江省危险化 学品登记中心)、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市应急管理局、绍兴市应急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波、徐晓玲、凌竹、傅杰超、石永国、陈志刚、汪志、陈丽霞、张银东、谢 拥新、黄剑、姚帅、孙佳丽、卢江、张伟、傅敏。 I DB33/T 1376—2024 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 建设与运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与运行的总体原则 、分级、建设要求以及运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的建设与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 35547—2017 乡镇消防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 township (subdistrict) emergency and fire management station 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建设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和 监督,统筹并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工作的基层组织。 3.2 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 township (subdistrict) career fire department 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建设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和 监督,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拓展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等 工作的组织。 4 总体原则 4.1 应消一体 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整合应急和消防相关职能,加强乡镇(街 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以下简称“应急消防管理站”)和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以下简称“专职消 防队”)建设,统筹推进应急消防综合治理。 4.2 站队一体 应急消防管理站统筹专职消防队,在专职消防队完成执勤和训练任务的前提下,共同开展安全生产 和消防安全巡查、监督检查、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3 防消一体 1 DB33/T 1376—2024 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统一领导下,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 针,推动基层应急消防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5 分级 5.1 应急消防管理站可分为一级应急消防管理站、二级应急消防管理站和三级应急消防管理站。 5.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乡镇和街道,应建立一级应急消防管理站: 2 a) 建成区面积超过 2 km 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 10 000 人的全国重点镇; b) 建成区面积超过 3 km2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 15 000 人的省级中心镇; 2 c) 建成区面积超过 4 km 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 20 000 人的 其他乡镇和街道; d)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或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或安全风险程度高,或灾害事故 多发易发的其他乡镇和街道; e)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5.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乡镇和街道,应建立二级应急消防管理站: a) 5.2 a)以外的其他 全国重点镇; b) 5.2 b)以外的其他省级中心镇; c) 建成区面积 2 km2~4 km2或者建成区内常住人口 10 000 人~20 000 人的其他乡镇和街道; d) 经济较为发达的其他乡镇和街道。 注: 经济较为发达是指生产总值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2年位居本县(市、区)所属乡镇(街道)前列。 5.4 属于 5.2 和 5.3 规定以外的乡镇和街道,应建立三级应急消防管理站。 6 建设要求 6.1 人员要求 6.1.1 应急消防管理站 6.1.1.1 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工作相适应的知识 和技能。 6.1.1.2 人员的配备数量 应满足应急消防管理站日常运行需要,并配备具备监督检查能力的专业工作 人员,数量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专业工作人员数量 项目 一级应急消防管理站 二级应急消防管理站 三级应急消防管理站 专业工作人员 ≥8 名 ≥6 名 ≥4 名 其中具备监督检查能力的专业工作人员 ≥3 名 ≥2 名 ≥2 名 6.1.1.3 人员应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并每年进行在岗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 害防治、应急救援等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由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参 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确定。 6.1.2 专职消防队 2

资源下载
下载价格6.88 椰币
VIP免费
购买后自动出现下载链接,如有疑问请加微信 xycost
0

评论0

请先
GB50728-2011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强制性条文
GB50728-2011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强制性条文
9分钟前 有人购买 去瞅瞅看

社交账号快速登录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码关注后会自动登录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