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5565,1-2008《图形符号术语第1部分;通用)和GB/T15565.2-2008(图
形符号术语第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本标准与GB/T15565.1-2008和GB/T15565.2–2008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41条术语;图形、图像、名称、含义、识别性、图形模板、人形模板、基准尺寸、视觉元素、目标受众、认知训练、对象相关性测试、对比色、安全观察距离、警示语、颜色范围,物体色、维持性安全标志,非维持性安全标志,磷光标志,逆反射标志,辅助文字、系列平面示意图、信息索引标志、告示、水域安全标志、海滩安全旗、标志板、面板、背板、线路图、安全信息识别系统、应急避难场所、有效作用区、区分性、记忆性、简洁性、整体性、一致性、协调性、系统性;
修改和完善了29条术语的定义。一般符号、简化符号、图标、角标、标志用图形符号、符号要素、易理解性、清晰性、标志、图形标志、文字标志、安全标志、边框、衬边、醒目度、表观尺寸、劝阻标志、道路交通标志、安全条件标志,节点,尽端式走廊,公其设施、服务设施,观察距离,低位,中
位,高位、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应急导向系统:
删除了23条术语:注册的符号原图、图像内容、方案、应用场所,应用形式、易理解性评价测试、正反差、负反差,安全形状,形状代码,安全符号、功能列项图、位置图、信息板,应急导向线、总平面图,疏散路线标志,普通材料、逆反射材料、觉察、光致发光,磷光,可见度。
本标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铁路局、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北京视域四维城市导向系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殿一、陈滋顶、陈水权、强毅、邹传瑜、张亮、安姚舜、杨柞年、宫风启。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565–1995;
GB/T15565.1–2008.GB/T15565.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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