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140.30 CCS A16 3201 南京市地方标准 DB 3201/T 1163—2023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 Work specifications of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for major decision-making 2023 – 10 – 20 发布 2023 – 10 – 25 实施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3201/T 1163—2023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原则 . 2 5 重大决策类型 . 2 6 评估程序 . 3 7 评估委托 . 10 8 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 . 12 9 专家库管理 . 13 附录 A(资料性) 重大工程评估范围 . 15 附录 B(资料性)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费用构成要素、收费计算公式及调整系数 . 17 附录 C(规范性) 评标办法和标准 . 19 附录 D(规范性) 风险调查范围和抽样标准 . 21 附录 E(规范性) 主要风险因素及其风险程度汇总表 . 24 附录 F(规范性) 风险估计方法 . 25 附录 G(资料性) 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汇总表 . 30 附录 H(规范性)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和备案台账目录 . 31 附录 I(规范性)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价表 . 33 附录 J(规范性) 南京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 . 37 附录 K(规范性) 南京市市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推荐表 . 46 参考文献 . 47 I DB 3201/T 1163—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海大学、中共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晓晨、曹谦荣、万劲松、陈长山、杨晓乐、施国庆、朱新华。 II DB 3201/T 1163—2023 引 言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保障重大决策顺利实 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中央和省、市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文件。 III DB 3201/T 1163—2023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总体原则,规定了重大决策类型、评估程序、评估委托、 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专家库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决策 major decisions 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且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决策事项。 3.2 社会稳定风险 social stability risk 重大决策引发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和不稳定因素,进而危及社会稳定和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性。 3.3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重大决策在制定出台、审核审批或组织实施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风险因素开展系 统调查,充分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科学预测、分析和评判各类社会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影 响程度和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 3.4 评估主体 subject of assessment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组织实施重大决策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负责的单位。 3.5 风险防控主体 subject of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ling 负责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的单位。 3.6 第三方评估机构 Third-party assessment agencies 经市场监管、民政、司法行政、事业单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和稳评主管部门备案,受评估主体委托, 运用科学方法对决策事项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风险调查、识别、分析和评判,并提出防范化解 和应急处置措施,具备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为决策提供咨询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 机构或社会组织。 3.7 评审专家 review expert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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