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9.200 CCS K 81 D B 4 4 0 3 深 圳 市 地 方 标 准 DB4403/T 433—2024 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 Graded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of EV super charging equipment 2024-03-19 发布 2024-04-01 实施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403/T 433—2024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技术评价指标 . 2 6 分级评价方法 . 5 附录 A(规范性) 超级充电设备基本要求评价表 .6 附录 B(规范性) 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评分表 .7 参考文献 . 9 I DB4403/T 43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电气科学研究院、深 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昆仑网联电能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深圳英飞源技术有限公 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分中心、深圳金奇辉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协会、深圳 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绿电直流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永泰数能科技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深圳普瑞赛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智电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深圳汽车研究院(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深 圳研究院)、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技术大学、深圳蔚来能 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浩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斯康达电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恒、王益群、肖敏英、匡猛、李志刚、王赞、冯志敏、陈泽亮、朱明、张兢 兢、李达、李峰、邓超群、谢永斌、赵利宏、闫学兵、朱俊辉、刘贻新、王文伟、邱熙、肖鸿霞、陈国 芬、谭卓辉、洪诚睿、张玉喜。 II DB4403/T 433—2024 引 言 为进一步构建高质量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市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 打造世界一流“超充之城”,建设世界领先的城市级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 发展,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打造数字能源先锋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6月印发的《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印发实施的《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加快落实“打造超充标准体 系”的工作措施,特制定本文件,指导运营企业科学开展超充设备选型、高质量建设超充设施、主动提 升运营管理水平。 III DB4403/T 433—2024 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的基本要求、技术评价指标以及分级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对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的分级评价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8487.2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 GB/T 20234.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3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 20234.4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4部分:大功率直流充电接口 GB/T 27930 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动汽车之间的数字通信协议 GB/T 2931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 29318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GB/T 3465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1部分:供电设备 GB/T 34658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NB/T 3300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 33008.1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317、GB/T 1848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超级充电设备 super charging equipment 固定连接至交流或直流电源,并将其电能转化为直流电能,采用整车传导充电方式为电动汽车提供 电能,且至少具备一个额定功率不小于480 kW的车辆插头的专用装置。 3.2 全液冷超充设备 fully liquid cooling super charging equipment 充电功率变换单元、车辆插头及充电电缆采用液冷技术的超级充电设备(3.1)。 3.3 超充主机 super charging power unit 分体式超级充电设备(3.1)的核心组件,将充电控制模块、功率变换模块、功率分配模块等部件 单独放置于一个柜(箱)体内,与充电终端通过电缆连接的专用装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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