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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07J∕T708 节能型建筑幕墙构造 清晰版
关于批准《节能型建筑幕墙构造》图集
为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推荐性通用图集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各地级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各单位:受广东省建设厅授权,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节能型建筑幕墙构造》建筑设计图集,经审查,现批准为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推荐性通用图集,图号为粤07J/T708,该图集自2007年3月28日起施行。
说明
编 制 依 据本图集依据广东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2005年12月关于编制广东省建筑幕墙构造图集批准立项的通知编制。
2 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图集给出了80、100、120、140、160、180系列节能型玻璃幕墙和铝板幕墙,以及石材幕墙的典型构造节点。本图集适用于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度抗震设计的公共建筑,其它建筑的幕墙可参照使用。本图集供建筑设计单位对节能型建筑幕墙的设计选型,并可作为该类建筑幕墙设计、制作、施工安装的参考
4 选材
铝合金型材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04)的规定,型材精度等级应为高精级或超高精级。穿条式隔热型材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GB 5237.6-2004)的规定。
穿条式隔热型材的隔热条和明框幕墙(包括单元式明框幕墙)型材所用的隔热垫(条材)应符合《建筑用硬质塑料隔热条》(JG/T 174-2005)的规定,材质为PA66GF25(尼龙66与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不得采用PVC塑料。
幕墙所用的钢材构件、连接件、紧固件和配件材料应符合《建筑幕墙》国家标准的规定,除不锈钢外,均应进行防腐蚀处理。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时,锌膜厚度应符合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20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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