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中洲江山美苑四期工程 计价争议的复函
2020-08-14 02:27:22
关于惠州市中洲江山美苑四期工程
计价争议的复函
粤标定函〔2020〕186号
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中洲江山美苑四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从2018年8月27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惠州市,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发包人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由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合同约定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现对来函涉及剪力墙的边缘约束构件、暗柱、暗梁和短肢剪力墙的混凝土及模板计量和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资料显示,双方对剪力墙及剪力墙的边缘约束构件、暗柱、暗梁、短肢剪力墙等混凝土和模板计量计价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直型(弧形)墙混凝土”清单项目和“直型墙(含井壁)模板”清单项目已经综合考虑了剪力墙的边缘约束构件、暗柱、暗梁、短肢剪力墙等情况,相关的混凝土和模板工程量分别考虑在上述两个清单项目中,无须再另行列项计算。承包人认为剪力墙的边缘约束构件、暗柱、暗梁、短肢剪力墙应根据图纸实际情况区分按“短肢剪力墙”、“异形柱”等清单分别列项,但招标工程量清单未有相应项目,属于清单缺项,应依据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中第六条约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无适用或类似相应固定综合单价的项目,可按工程开工时广东省与惠州市的定额文件及配套费用定额(即 2010年定额) 计价。
我站认为,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方式,模拟清单招标,混凝土和模板的工程量应遵循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0854-2013(以下简称“房建计量规范”)相关规定计量。根据房建计量规范E.4现浇混凝土墙工程量计算规则“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不大于300mm,各肢截面高度和厚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4但不大于8的剪力墙;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不大于4的剪力墙按柱项目编码列项。”规定,结合所上传的设计图纸计算如下:
1.一字型构件截面厚度为不大于300mm、高度与厚度之比分别为2,应按“直型墙混凝土、弧形墙混凝土”清单和“直型墙(含井壁)模板”清单列项;
2.L型构件截面厚度为不大于300mm,各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3和5,各肢高度与厚度最大值是5,应按“短肢剪力墙混凝土”和“短肢剪力墙、电梯井壁模板”清单列项。
根据本项目提供的合同清单,直型墙混凝土和弧形墙混凝土清单项为合并列项,并入直型(弧形)墙混凝土工程量中计算。因此,根据合同约定及房建计量规范E.4的规定,本项目一字型构件的边缘约束构件、暗柱、暗梁设计图纸尺寸不符合房建计量规范E.4短肢剪力墙或异型柱单独列项的规定,不属于清单缺项,应并入直型(弧形)墙混凝土工程量中计算,单价按该合同清单价格执行;附墙柱、暗梁、暗柱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量并入直型墙(含井壁)模板清单工程量内计算,单价按该合同清单价格执行;L型构件的设计图纸尺寸符合房建计量规范E.4短肢剪力墙单独列项的规定,应按“短肢剪力墙混凝土”和“短肢剪力墙模板”列项,属于合同清单缺项,应根据合同协议书第六条计价方式第5款第3项计价原则,确定工程量清单缺项的处理方式。
如本项目其它图纸和部位存在类似争议的,请双方依据房建计量规范E.4的短肢剪力墙或异形柱的规定,参照以上计算原则处理。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0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罗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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