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标定复函〔2022〕68号

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穗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隆生西江花园1区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19年8月28日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显示,本项目位于惠州市,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江西穗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劳务分包,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结算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劳务分包工程量计算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工程量计算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对外墙块料面层工程量的计算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镶贴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结构尺寸计算。承包人认为,镶贴块料面层的工程量应按图示抹完灰后的尺寸计算,因抹灰厚度造成阳角增加的贴砖工程量应计入。

我站认为,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规定,块料面层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以“㎡”计算。定额中的“设计图示镶贴表面积”是指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面积,抹灰层厚度引起的表面积增减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不另计。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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