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标定复函〔2023〕84号
韶关市骐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申请解决莞韶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计价争议的来函及相关资料收悉。
2022年3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本工程位于韶关市武江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发包人韶关市骐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广东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现对来函涉及的计价争议事项答复如下:
本工程旋挖成孔灌注桩在施工过程中,桩端在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岩层前遇到中间岩石夹层,发承包双方就岩石夹层计算入岩增加费计价产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桩身从进入完整岩面至持力层段计算入岩增加费,夹层段不计入岩增加费。承包人认为,根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超前钻勘察报告》和现场施工实际记录,应从岩石夹层起始标高计算入岩增加费。
我站认为,本工程开列的入岩增加费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地层情况为“中风化灰岩;入岩厚度为1米”,与图纸终孔要求入中风化岩层1米一致,该清单单价指的是旋挖桩按设计要求终孔进入持力层段的入岩增加费。发包人在招标清单中未开列旋挖桩穿越夹层岩层、破碎层岩层的相关清单,夹层、破碎岩层处理费不能按入岩增加费招标清单单价计取,属于清单缺项。故建议发承包双方按合同附件12补充条款第2条约定,依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创新园一期超前钻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原始记录》《有关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岩土类别划分说明》及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桩基施工原始记录,通过市场询价合理确定旋挖桩穿越岩石夹层、破碎岩层的价格。
专此函复。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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