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ECS G_T35-2020 高寒高海拔地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补充标准PDF下载

本标准适用于高寒高海拔地区新建、改(扩)建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

标准编号:T/CECS G:T35-2020
中文名称:高寒高海拔地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补充标准
英文名称:Supplementary Standard for the Cost of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Cold and High Altitude Area
发布日期:2020-09-08
实施日期:2021-02-01
全文页数:30

高海拔高寒地区是指海拔高度2000米以上并且属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附录D《全国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表》列明的冬一区、冬二区、冬三区、冬四区、冬五区的地区。

编制高海拔高地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时,当一个项目穿越不同区域,宜将项目中满足高海拔高寒地区规定的部分使用本标准单独编制造价,其余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692号关于发布《高寒高海拔地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补充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6〕084号)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高寒高海拔地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补充标准》,经协会公路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G:T35-2020,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