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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1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
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1)9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
总结国内地下变电站建设和设计工作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35kV~220kV
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DLT5216-2017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分为12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站址选择和站区布置、电气一次、
系统及电气二次、土建部分、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与排水、消防、勘察要求及环境
调查、节能与环保、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将原标准名称《35kV~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修改为《地下变电站设计
规程》,本标准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交流电压为35kV~500kV的独立建设的地下变电站
新建及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
2)第4章“电气一次”取消“导体”一节,相关内容放入“配电装置”一节;
3)第9章“消防”中取消“建筑防火”、“防烟、排烟”小节,相关内容分别在第6章“土建
部分”、第7章“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中体现;
4)增加第10章“勘察要求及环境调查”相关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35kV~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定》DL/T5216-2017。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电网设计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北京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
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
1总则
1.0.1为在地下变电站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使地下变电站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安全可靠、先进适用、投资合理、节能环保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交流电压为35kV~220kV城市地下变电站的新建及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
1.0.3地下变电站设计应一体化解决节地与环境问题,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相协调;
2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3符合消防、节能、环境保护的规定;
4应结合工程特点,积极稳妥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技术创新。
1.0.4地下变电站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地下变电站underground substation
全部或部分主要电气设备装设于地下建筑内的变电站。地下变电站包括全地下变电站和半地下变电站,其建筑可独立建设,也可与其他建(构)筑物结合建设。
2.0.2全地下变电站fully underground substation
变电站主建筑物建于地下,主变压器及其他主要电气设备均装设于地下建筑内,地上只建有变电站通风口和设备、人员出入口等少量建筑,以及可能布置在地上的大型主变压器的冷却设备和主控制室等。
2.0.3半地下变电站partially underground substation
变电站主变压器或高压侧电气设备其中之一装设于地下建筑内。
2.0.4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excavation supported by permanent structure
基坑工程中的局部或全部结构既是基坑施工阶段的围护、支撑构件,又是正常使用阶段主体结构的墙、梁、板、柱等构件。
2.0.5逆作法top-down method
利用主体地下结构的全部或一部分作为内支撑,按楼层自上而下并与基坑开挖交替进行的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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