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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80.10 CCS B 10 DB4403 深 圳 市 地 方 标 准 DB4403/T 351—2023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评价规范 Assessmentspecification for the safety utilization of 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 2023-08-10发布 2023-09-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03/T 351—2023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5 评价流程 .2 6 评价技术要求 .3 附录 A(资料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评价报告提纲 . 6 参考文献 .7 I DB4403/T 351—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绿创人居环境促进中心、深圳时代融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质量安 全检测检验研究院、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 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斌彬、周文君、刘梦丹、王晓静、孙晓晨、洪宁、李凌萍、张迪、甄大刚、 钟如仕、许立杰、陈方舟、欧阳天瑞、韩增辉、胡思敏、梁家榞、范惠珊、邹亦侃、林子胜、钟浩阳、 王新丽、王瑞、罗飞、黄永东、谢志刚、魏凯。 II DB4403/T 351—2023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流程、评价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实施、评价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NY/T 398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NY/T 3499 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耕地 cultivated land 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 [来源:NY/T 3343—2018,3.1] 3.2 受污染耕地 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 污染物含量超过GB 15618中给出的风险筛选值且未超过管制值的耕地。 [来源:NY/T 3343—2018,3.2,有修改] 3.3 安全利用 safety utilization 通过采用优先保护措施、农艺调控或替代种植措施,包括石灰调节、优化施肥、品种调整、水分调 控、叶面调控、深翻耕等安全利用类措施,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进入农作物可食用部分,降低农产品超 标风险且实现农产品质量达标生产,或结构调整为非食用农产品种植的受污染耕地利用方式。 [来源:GB 15618—2018,6.2,有修改] 3.4 食用农产品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供食用的、来源于农业的植物初级产品。 [来源:NY/T 3499—2019,3.4,有修改] 4 基本原则 1 DB4403/T 351—2023 4.1 科学性 基于资料调查和数据分析,综合考虑受污染耕地的污染类型、污染程度和范围、污染成因,以及安 全利用技术的效果、时间、成本和环境影响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采用科学的方法展开耕地安全利用效果 评价。 4.2 独立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方案由第三方评价单位编制,确保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第三 方评价单位具有检测资质或送交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独立开展检测工作。 4.3 公正性 评价过程秉持公平、公正的职业操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客观规范地进行受污染耕地 安全利用效果评价。 5 评价流程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应遵循图1的工作流程,包括评价方案制定、采样与检测分析、安全 利用效果评价3个步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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