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城市家具分类的分类原则和分类体系。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公共空间范围内的城市家具规划、设计、建设、制作、设置与管养的技术活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设计制造等相关方也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873 城市公共设施 城市家具 语
术语和定义
GB/T 4287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家具 urban furniture
3.2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城市公共空间中,为公众户外活动和城市管理服务的各类公共设施的总称注:城市家具是城市公共设施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系统性环境性文化性包容性开放性等属性特征[来源:GB/T42873一2023,3.1]
城市家具系统 urban furniture system
由一定范围内的城市家具单体(3.3)所构成的相关联和相作用的整体[来源:GB/T 42873-2023,3.2]
3.3
城市家具单体 single urban furniture
具备完整功能且独立设置的城市家具(3.1)个体。
[来源:GB/T42873-2023,3.3]
4分类原则
4.1系统协调
城市家具单体之间,同层级之间存在关联性,是一个层次分明的整体。不同维度下的城市家具单体处于不同层级,形成既定的秩序,同层级之间、上下层之间具有清晰的逻辑关系。
4.2 兼容扩展
结合城市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更新与城市家具实际使用情况,分类结构留有扩充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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