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市监发(2019)21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技术规程》DB11/T1004-2013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基基础;5建筑结构:6建筑构件与部件;7构筑物;8建筑装饰装修与防水:9给水排水系统:10供暖供热系统:11空调系统:12电梯:13供配电系统与照明:14智能化系统:15消防系统:16防雷系统:17检查记录要求。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房屋建筑综合检查结果的完损等级评定,包括各建筑分部检查结果的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符合各建筑分部特点的评定方法,以及房屋子单元和房屋整体单元完损等级的评定标准与方法。
2完善了对容易形成高空坠落的悬挑结构构件、建筑部件中女儿墙、空调支架、装饰装修中外墙饰面砖、门窗、玻璃与石材幕墙以及连接于屋顶和外墙的广告牌等损伤的检查要求,并应重视对上述构件与部件、装饰物在人员出入口范围的损伤情况的检查。
3在建筑结构检查中增加了建筑隔震与消能减震标识与装置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4 在建筑消防检查中增加了对消防救援条件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5增加了各种类型房屋检查所涉及建筑分部的附录。
6 增加了楼房分幢和平房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及其评定表。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由北京三茂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负责本规程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北京三茂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9号金澳国际1026,邮编:100088)。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三茂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