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针对社会各方反映的《2017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以下简称“综合定额”)屋面及防水工程和幕墙工程章节使用存在的问题,结合现行防水工程和幕墙工程国家、地方标准,经组织专家进行调研与测算,现对“综合定额”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十二章第九节幕墙工程进行修订,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原相关章、节同时废止。2022年4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章、节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附件:《2017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局部修订)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