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于地产研学社
2021年11月1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GB/T 50500-202X,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同时废止。
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08/13,自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历经三版:2003版、2008版和2013版。
新标准相比2013版清单规范有以下几点重要变化调整:
一、强制性标准变推荐性标准
1.1、2022版新清单计价标准由2013版强制性国家标准降级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X;原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名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1.2、原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黑体字标志的条文全部作废;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11月4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二、计价调整
2.1、2022版清单计价标准原则增加:平等、自愿、诚信、绿色;删除了客观、公正;承发包双方通常通过招投标、直委等方式缔结合约,本身就是一个平等、自愿市场行为;
2.2、计价删除部分:删除原13版清单计价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定、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定;
2.3、2022版清单计价标准亮点:综合单价增加了,按完工交付要求完成,有效避免了承发包双方对定额约定不完善引发的种种争议;也要求投标单位必须认真复核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
3、计量原则
3.1、2022版清单计价规范明确了总价合同招标时,投标人应复核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有缺陷、漏项及工程量偏差,如未复核则要自行承担由此导致增加的费用;如提出异议招标人未采纳,则建议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费用;
3.2、建议增加工程量确认单:
3.2.1、为什么要做工程量确认单?
按正式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固定总价包干的工程类合同做工程量确认单,不是为了推卸责任、转嫁风险,是为了督促投标人认真、仔细复核招标图纸及招标清单,把核对正式施工图纸清单工作前置,避免合同履约过程中及结算时重复计量工作。
按正式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固定总价包干的工程类合同,必须在招标阶段把工程量锁定,工程量清单锁定后,投标人按发包人要求出具“工程量确认单”作为合同附件纳入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及结算时,不在就工程量做任何解释及重复计量的工作;
工程量确认单,招标时需做好如下几点:
a、确定招标范围:根据区域/项目公司合同需求明确招标范围、招标界面划分、交楼标准及主要材料品牌要求等;
b、确定正式施工图纸:同公司设计相关专业经办人及负责人确认招标图纸版本及日期,是否为经图纸会审、公司内部流程审批过的正式施工图纸,图纸是否已经优化、复核过;
c、给投标人复核清单时间:确定投标单位后,经领导同意后,可提前把招标图纸发至投标人复核,同时安排经常合作的投标人负责计量;
d、招标清单计量:正式施工图的情况下,招标时如有条件最好找两个咨询公司背对背算量,核对无误后发标;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复核清单,并给复核清单的时间,如有异议或量差或项差则找咨询公司和投标单位核对,属实则要修正清单,招标约谈阶段要让投标单位确认招标清单无误,详见工程量确认单;
e、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明确投标单位必须复核工程量清单,如投标单位对招标清单有量差或漏项异议时可书面提出,并可在回标时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中补充,如未补充则视为投标单位对招标清单无任何异议;
f、询标问卷:开标后如发现投标单位投标清单其他项有增补量差或漏项清单时,尽快协调咨询公司复核,如情况属实,则如实修正工程量清单;
g、招标约谈:招标约谈阶段,明确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招标清单,清单无异议则需随投标函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确认单;
3.2.2、工程量确认单意义:
a、正式施工图纸招标:具备按正式施工图纸及工程技术规范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条件;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非无限风险合同,仅明确了正式施工图纸范围内固定总价包干,如有工程变更则据实调整结算价款;
b、工程量确认单意义:工程量确认单促使投标单位认真复核招标图纸及招标清单,发现招标清单有量差、漏项可以在招标过程中提出并申请修正清单或者在清单其他项中自行补充,把核对正式施工图纸清单工作前置,避免过程中及结算时重复计量工作。
工程量确认单(样本)
XXXX发包人:
针对贵司XXXX工程招标之工程量清单,我司承诺如下:贵司在招标文件、招标约谈时已明确告知我方:XXXX工程属按正式施工图纸及工程技术规范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不论本合同是否另有约定,除了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数量注明为“暂定数量”外,由业主方提供之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仅供投标单位作参考之用,不会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投标单位必须认真复核工程量清单所有清单项、清单量的准确性,除根据合同条件所认可之工程变更外,合同金额不会因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有差别而做出调整。
我司已知悉并确认:招投标过程中贵司已反复明确,如投标单位对招标清单有量差或漏项异议时可书面提出,并可在回标时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中补充,如未补充则视为投标单位对招标清单无任何异议,贵司将全面复核清单,如确需调整,则最终约谈时下发最终版清单及清单调整说明。我司经考虑及自主选择,确认贵司招标工程量清单模式。
我司对贵司提交的正式施工蓝图、最终版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品牌表等均确认无异议,我司承诺不管是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还是办理竣工结算时,除合同约定的情况 (设计变更、洽商变更增减工程量)外不对正式施工图纸、招标范围、合同工程量清单提出任何量差异议及索赔,如有发生,贵司可无责解除合同,我司自愿赔付合同金额10%违约金。
特此确认
确认方:XX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4、调差原则
4.1、量调差范围:2022版新标准明确规定施工损耗及预留量不计入调差范围;有效避免合同约定不明承发包双方对可调差材料施工损耗及预留量计量、计算争议;
4.2、价调差范围:2022版新标准明确规定人、材、机调差只计取增值税,不作为企业管理费、利润调整计算依据;
4.3、措施费调差范围:明确了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关于措施费调差处理原则;
5、总价合同
5.1、2013版清单规范合同模式: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不仅黑体字强制性条文明确: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应采用单价合同;即使是总价合同,也必须以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且不合时宜的明确了总价合同适用范围: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小且工期较短;
单价合同按实计量,总价合同按实计量;不伦不类,不三不四;对总价合同计量如同儿戏,完全按照单价合同计量标准执行。
5.2、2022版新标准合同模式:
2022版新标准明确约定可采用单价和总价两种方式,可采用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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