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891-2022 人防工程防护及防化通风设备安装标准

资源简介/截图: ICS 93.020
CCS P 18
DB42
湖北省 地方标准
DB42/T 1891—2022
人防工程防护及防化通风设备安装标准
Code of practice for installation of protection and chemical protection
ventilation equipment in civil air-defence works
2022-06-28 发布 2022-08-28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0a70447c32d3fa0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防工程防护及防化通风设备的设计、安装、检测及维护的一般规定及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5级、6级各类人防工程。地铁区间防护门框、门扇安装
技术要求应由人防专业设计根据其构造给出,防护设备安装单位应依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4295 空气过滤器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 5013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 55019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RFJ 01-2014 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注和着色标准
RFJ01-2015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
RFJ 04-2009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
RFJ 001-2018 人民防空工程复合材料(连续玄武岩纤维)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标准
RFJ 003-2021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与安装质量检测标准(暂行)
RFJ 004-2021 人民防空工程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标准(暂行)
RFJ 013-2010 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50038、GB 50225、RFJ 013-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防工程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即指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
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3.2
防护设备 protective equipment
为防止冲击波、毒剂等通过而设置于孔口或管线上的设备。
3.3
防护门 blast door
能阻挡冲击波通过的门。
3.4
防护密闭门 airtight blast door
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来源:GB 50038-2005,2.1.35]
3.5
密闭门 airtight door
能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来源:GB 50038-2005,2.1.36]
3.6
防护密闭封堵板 airtight blast shutter
临战安装、具有防护密闭功能的封堵组件。
3.7
隔绝式防护 isolated type protection
依靠防护密闭设施,将工程内部与外界受染空气隔绝的防护方式。
[来源:RFJ 013-2010,2.0.11]
3.8
防爆波活门 blast valve
简称活门。装于通风口或排烟口处,在冲击波到来时能迅速自动关闭的防冲击设备。
3.9
自动排气活门 automatic exhaust valve
超压自动排气活门的简称。靠活门两侧空气压差作用自动启闭的具有抗冲击波余压功能的排风活
门。能直接抗冲击波作用压力的自动排气活门,称防爆自动排气活门。
3.10
密闭阀门 airtight valve
保障通风系统密闭防毒的专用阀门。包括手动式和手、电动两用式密闭阀门。
[来源:GB 50038-2005,2.1.53] 2
3.11
气密测量管 air tightness measuring tube
预埋在工程口部各道密闭隔墙上用以测定口部气密性或取样用的穿墙短管。
[来源:RFJ 013-2010,2.0.1]
3.12
增压管 booster tube
清洁式进风与滤毒式进风呈并联的进风系统中,位于通风机出口管与清洁式进风管上两密闭阀门之
间的连接管。
[来源:RFJ 013-2010,2.0.2]
3.13
测压管 pressure measuring tube
工程主体内的测压装置与外界大气之间的连接管。
[来源:RFJ 013-2010,2.0.3]
3.14
过滤吸收器 filter absorber
滤除受染气流中的毒剂、生物战剂和放射性灰尘的过滤器。
[来源:RFJ 013-2010,2.0.17]
3.15
防爆地漏 blastproof floor drain
战时能防止冲击波和毒剂等进入人防工程室内的地漏。
[来源:GB 50038-2005,2.1.57] 4 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人防工程和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体要求,并遵循场地安全、交
通便利和出入方便的原则。设计应根据人防工程种类,合理采取相应的防护、防化措施。防护、防化设
施使用应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集约利用资源。
4.1.2 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施应保障安全,长期备用,便于管理。
4.1.3 人防工程应保证其密闭性,人防围护结构,即人防底板、人防外墙、临空墙、门框墙、密闭隔
墙、人防顶板等围护结构均宜采用防水混凝土进行浇筑。
4.1.4 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
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人防工程所有部位不允许后开洞。
4.1.5 施工缝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顶板、底板不宜设施工缝,顶拱、底拱不宜设纵向施工缝;
b) 侧墙的水平施工缝应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 500mm 的墙体上;当侧墙上有孔洞时,施工缝
距孔洞边缘不宜小于 300mm;
c) 当采用先墙后拱法时,水平施工缝宜设在起拱线以下 300 mm~500mm 处;当采用先拱后墙法时,
水平施工缝可设在起拱线处,但必须采取防水措施;
d) 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
4.1.6 人防工程战时防护通风设计应按防护单元设置独立的系统。
4.1.7 人防工程战时防护通风设计应与上部建筑的通风系统分开设置。
4.1.8 人防工程战时防护通风设计选用的设备及材料,除应满足防护和使用功能要求外,还应满足防
潮、卫生及平时使用时的防火要求,且便于施工安装和维修。
4.1.9 人防工程战时防护通风设计,宜根据房间功能,分别对设备、设备房间及管道系统采取相应的
减噪措施。
4.1.10 人防工程选用的滤尘、滤毒等防化设备应是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认证、具有人防专用设备生
产资质厂家生产、在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列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人民防空专用设备产品
目录》并经相关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4.1.11 引入人防工程的空调水管和采暖管道,在穿过人防围护结构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密闭措施,并
应尽可能避开人防工程的重要部位(如防毒通道、密闭通道等),防护密闭措施应符合本文件第 4.5.5~
4.5.8 条的规定。
4.1.12 电气设计除应满足战时用电的需要外,还应满足平时用电的需要。
4.1.13 电气设备应选用防潮性能好的定型产品。
4.2 建筑设计
4.2.1 防护、防化设备安装的防火要求
4.2.1.1 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排烟设施、房间内部装修等应符合 GB 50098
和 GB 50016 的规定。
4.2.1.2 设置在人防工程内的汽车库、修车库,其防火设计应按 GB 50067 的规定执行。
4.2.1.3 防火分区的划分宜与防护单元相结合。
4.2.1.4 人防防护、防化设置应满足平时防火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a) 防火墙被防护、防化设备破坏其完整性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处理,如加装防火门、窗、防火卷
帘或采取防火封堵措施等,加装的防火措施应有利于平时和战时两种工况下的快速转换;相同
工况下需要同时朝向同方向开启的防火门和防护设备不应套装在一起;
b) 柴油发电机房与电站控制室之间的密闭观察窗除应符合防护密闭要求外,还应达到甲级防火窗
的性能;
c) 柴油发电机房与电站控制室之间的连接通道处,应设置一道常闭甲级防火门;
d) 柴油发电机房的贮油间,墙上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的防火门,其地面应低于与其相连接的房
间(或走道)地面 150 mm~200mm 或设门槛;
e) 平时通行和疏散通道上的人防门及平时通风井口的人防门应设置固定支撑,保证平时状态下能
完全开启,不影响防火疏散和进风、排风。
4.2.1.5 穿过防火墙或设置有防火门的隔墙处的管道和管线沟,应采用 A 级防火材料将空隙填塞紧密。
4.2.1.6 当采用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代替甲级防火门时,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护防火门、防
护防火密闭门或防火密闭门,其耐火性能应符合甲级防火门的要求,且不应用于平战结合公共场所的安
全疏散出入口处。
4.2.2 防护、防化设备安装的装修要求
4.2.2.1 装修工程应根据使用功能等要求,采用节能、环保型装修材料,且应符合 GB50016、GB 50325
的规定。
4.2.2.2 人防工程的内部装修应按 GB 50222 的规定执行。
4.2.2.3 防护、防化设备的油漆应根据战时及平时的功能需要,并按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
确定,其色彩、饰面材料的处理上应有利于改善人防工程的环境条件。
4.2.2.4 人防工程室内的装饰不应降低人防工程的抗力要求,不应影响防护、防化设备的战时功能和
平时检修。
4.2.2.5 防空地下室的顶板不应抹灰。平时设置吊顶时,应采用轻质、坚固的龙骨,吊顶饰面材料应
方便拆卸。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简易洗消间、滤毒室、扩散室等战时染毒区域,其墙面、顶
面、地面均应平整光洁,易于清洗。
4.2.2.6 设置地漏的房间和通道,其地面坡度不应小于 0.5%,坡向地漏,且其地面应比相连的无地漏
房间(或通道)的地面低 20 mm。
4.2.2.7 柴油发电机房、通风机房、水泵间及其它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房间,应根据其噪声强度和周围
房间的使用要求,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
4.2.2.8 防护、防化设备的钢材表面应作涂料防护,并应符合 RFJ 01-2014 的规定。
4.2.3 防护、防化设备安装的工程内部构造要求
4.2.3.1 人防工程的围护结构防水等级及技术要求应符合 GB 50108 的规定,并应设排水设施;出入口、
窗井、下沉庭院、风井等应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
4.2.3.2 当有无障碍要求时,防护设备的安装应符合 GB 55019 的规定。
4.2.3.3 人防门应开启方便、坚固耐用。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启后,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
平台的疏散宽度。
4.2.3.4 无障碍通行的路线上,人防门不应设挡块和门槛,门洞净宽不应小于 1.2m,门口有高差时,
高度不应大于 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斜面的纵向坡度不应大于 1:10。
4.2.3.5 单扇人防门开启(最小 90°开启)要求门前门洞宽度+500 mm 范围内无阻挡,门洞上方要求
400mm 范围内无阻挡。双扇人防门开启(最小 90°开启)要求门洞半宽+600 mm 范围内无阻挡,门洞上方要求 500 mm 范围内无阻挡。门开启后应根据选取门的类型考虑 500 mm~1000 mm 的门扇停放空间。人防门的安装应避免对平时功能和消防安全产生破坏。
4.2.3.6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的材质、衬砌材料和内壁涂料不应影响水质。
4.2.3.7 通风机房、吊装设备及暗装通风管道系统的调节阀、检修口、清扫口应满足运行时操作和检
修的要求。
4.2.3.8 当人防电站控制室及人防战时配电室开间大于 7.0m 时,至少应设 2 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出
入口的防火门门洞净宽及通道的大小应满足运输配电柜的需要,否则应预留运输条件。
4.2.3.9 人防工程出入口、吊装孔、检修口上方宜设有防坠落设施(如周围加装栏杆、设置防坠网等)。
4.2.3.10 人防集水坑的设置除满足人防防护要求外,还应不影响平时人员通行和无障碍要求。
4.2.3.11 从室外地面至多层地下室底层的外附壁式防爆波电缆井,宜在井内每层地下室的层高处设置
钢筋混凝土楼板及人孔,防止人员高空坠落。
4.2.3.12 吊装孔作为人防运输大型设备的运输口,宜设置于建筑物投影范围之外,不影响平时人员通
行和无障碍要求,吊装孔内应有防坠落措施。
4.2.3.13 人防风井应具有防洪、防雨、防小动物进出和人员攀爬及防坠落措施。风井宜与地面景观结
合设计,不应影响平时消防和安全。




DB42/T 1761-2021 机制砂应用技术规范

资源简介/截图: ICS 91.010.30
CCS P 01 DB42
湖北省 地 方 标 准
DB42/T 1761—2021
机制砂应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manufactured sand
2021 – 09 – 30 发布 2022 – 01 – 30 实施
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 合 发 布2ec32e109a113be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制砂及应用的基本规定、机制砂技术要求与质量验收、机制砂混凝土和机制砂砂浆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程建设中采用机制砂进行混凝土和砂浆的制备、施工及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14684 建设用砂
GB/T 14902 预拌混凝土
GB/T 25181 预拌砂浆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T 50081 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实验方法标准
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6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476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
GB 50496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
GB 506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T 50733 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
JGJ/T 10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 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 98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 220 抹灰砂浆技术规程
JGJ/T 223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机制砂 manufactured sand
以岩石、卵石、矿山废石或尾矿为原料,经除土、机械破碎、整形、筛分、粉控等工艺制成的,粒径小于4.75 mm的岩石颗粒,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岩石颗粒。
3.2天然砂 natural sand
自然生成的,经人工开采和筛分的粒径小于4.75 mm的岩石颗粒,包括河砂、湖砂、江砂、山砂,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岩石颗粒。
3.3混合砂 mixed sand
由天然砂与机制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砂,包括机制砂和天然砂混合,或两种及以上不同原料机制砂混合制成的砂。
3.4粉体含量 powder content
机制砂中粒径小于75 μm的颗粒含量,包括石粉含量和泥粉含量。
3.5机制砂片状颗粒 flaky particles in manufactured sand
粒径1.18 mm以上的机制砂颗粒中最小一维尺寸小于该颗粒所属相应粒级的平均粒径0.45倍的颗粒。
3.6亚甲蓝(MB)值 methylene blue value
机制砂中小于2.36 mm颗粒对亚甲基蓝的吸附能力,是用于判定机制砂泥粉含量的指标。
3.7粉体质量指数 powder quality index
用于判定机制砂中粒径小于75 μm颗粒质与量的指数,是机制砂中75 μm筛通过率百分数以及机制砂MB值的乘积。
3.8粉体流动度比 fluidity ratio of powder
在掺加外加剂和0.4水胶比条件下,掺加机制砂粉体的胶砂与基准水泥胶砂的流动度之比,用于判定粉体对外加剂吸附性能的指标。
3.9粉体含量极差 powder content range
粉体含量极差是在同一批次的机制砂中试样,采用水洗法测试其粉体含量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
3.10机制砂混凝土 manufactured sand concrete
以机制砂或混合砂为细骨料配制的混凝土。
3.11机制砂砂浆 manufactured sand mortar
以机制砂或混合砂为细骨料配制的普通砂浆,包括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
4 基本规定
4.1机制砂中的有害物含量不应对人体、生物、环境及其所制备的混凝土、砂浆性能产生有害影响。
4.2机制砂及其制品的放射性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的规定。
4.3混合砂成品应进行质量检验和分类。
4.4机制砂的选择应满足其所制备的混凝土、砂浆及其他水泥制品的性能要求。
4.5机制砂混凝土、机制砂砂浆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技术。
4.6机制砂混凝土和砂浆的制备、施工应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4.7同一批次机制砂应为相同母岩材质制备而成,并应满足匀质性的要求。
4.8机制砂混凝土和机制砂砂浆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机制砂混凝土和机制砂砂浆施工前应与施工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高清无水印 2020沪G702 地下工程止水带应用图集(OCR、完整版)

资源简介/截图: 高清无水印2020沪G702图集,pdf格式,实行日期:2021年5月1日,统一编号:DBTU08-99-2020,主编单位: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文件:沪建标定〔2020)739号ddee9aad28ab793设计说明一、编制依据
1.本图集原图集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2002)第0210号文的要求进行编制,并于2004年正式领布。
2.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泸建标定〔2018)753号),对原图集进行增补修编。
3。本图集主要修订内容:增加了接缝注浆止水的相关说明及详图,修改了施工缝、变形缝及诱导缕的相关详图,测除了中埋式塑料止水带的相关详图。
4.本图集止水带的命名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以设置的部位、方式命名,如中埋式止水带、外贴式止水带、内装可御式止水带、内置式密封带等;二是以材质命名,如橡胶止水带、塑料止水带、金属止水带、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以及以上两种材料复合的止水带等。
5.本图集以下列规范为主要编制依据: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标准》GB501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建筑密封材料术语》GB/14682
《高分子防水材料第2部分:止水带》GB/18173.2
《高分子防水材料第3部分:遇水膨胀橡胶》GB/18173.3
《混景士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地下建筑防水构造》10u301二、适用范围
1.本图集适用于上海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人防工程的独立式、附建式全地下或半地下工程以及地下铁道车站、隧道、城市综合管廊等工程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接缕密封防水用止水带、止水条(胶)。
2.本图集不适用于项管法、沉管法和盾构法地下工程接缝密封防水用止水带。
止水条(胶)。
三、编制原则
1.适应上海地区工程及地质的特点、结合近年工程实践经验,突出技术的先进性。采用技术可靠的新材料、新工艺。
2.根据肪水等级的差别,水文地质的不同,建筑、结构(包括围护结构)的特点,采用不同止水带构造形式,体现多样性,本图集提供了多方案选用。
3.注重图集对施工的指导作用,注重构造细部的设计,强化节点详图的表述,以利于施工操作。
四、设计基本要求
1.地下工程各类接缕止水带防水必须与防水混凝士的外设防水层的设置、接缕面的各种结构构造及施工措施繁密结合,形成系统防水。浇筑混景士顺序宜从止水带处开始,不可留至最后处理。
2.图集中列出的止水带(条)必须遵守编制依据中“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的强制性条文规定。3.变形缝
(1)伸缩缕、沉降缝:伸缩缝是为适应建(构)筑物因温度的变化及混景士收缩、徐变引起的结构伸缩变形而设置的:伸缩缕处混凝土纵向钢筋完全新开。
(2)沉降缝是为适应构筑物相邻部位的不均匀沉降变形(包括构筑物相邻部位间荷载差异大、地基土不均匀、结构形式变化大、不同的施工时段等引起的)而设置;两种变形可能同时存在不均匀沉降变形,设计时,应尽可能将两缕合一,使一个缕同时具有适应伸缩与沉降两种功能,但是应突出伸缩功能。尤其在各类轨道交通、公共交通隧道、共同沟、房建地下室等地下工程中,应严格限制相对沉降差,充分适应结构的伸缩变形,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4.诱导缕
诱导缝(又称诱发缝或引导缕)是地下结构结构段段间的接缝,是为了将可能产生的混凝士收缩和湿度裂缝发生在预留的、不影响结构基本受力特性的部位面设置的。目前,上海的地下工程诱导缝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工程。由于缝内预设防水措施,从而达到有效引导、裂而不漏的要求。诱导缕大多设置在双柱中间,也可设置在1/41/3跨度处。当它设置在双柱间,柱内竖向钢筋因埋设中理式止水带而截断时,在外侧应补加钢筋。诱导缕两侧新、老混绿土接微面不凿毛此外,诱导缕还可设置兼有诱导混凝士开裂和防水双重功能的金属诱导器。底板诱导缕缕中设置榫槽,此时中理式止水带不得设在棒槽上。
5.施工缝
(1)施工缝:应根据工程条件要求设置,垂直施工缕的分段距离不宜过长。地下工程项板、侧墙、底板等应力最大处不应留施工缕。侧墙留设水平施工缝时,可根据墙高、结构的楼层数、混凝土浇筑量等确定留设水平施工缕的数目。
(2)施工缕用止水带按星设位置可分为外贴式止水带和中理式止水带两种。外贴式止水带分为塑料止水带和橡胶止水带:中埋式止水带分为钢板止水带、钢边橡胶止水带、橡胶止水带、丁基橡胶腻子钢板止水带。外贴式塑料止水带在变形缕与水平施工缝相交处可以采用水平直角件汇成一体。施工缝可以果用中埋式止水带、遏水膨胀止水胶(条)两种方案,但后者应满足缓膨胀和牢靠固定的要求。水平施工缝外贴式止水带主要适用于有外贴作业空间的明挖施工法。其他结构形式的水平施工缕宜设置全断面出浆的注浆管、遇水膨胀止水条(胶)以及它们的组合。
6.后浇带
(1)后浇带是在两相邻结构相对变形趋稳定后再浇的混凝土带。
(2)后浇带宽度宜为700mm~1000mm.由于后浇带混凝土应在两侧混凝士龄期达到42d后再浇筑,而纵向钢筋又全部贯穿结构,止水带(条)设置较困难,因而除钢板及自粘丁基橡胶钢板止水带外,不宜采用柔性橡塑止水带。使用遇水膨胀腻子止水条时,应解决好它的缓胀和玩坠落问题。
(3)后浇带混凝士应采用补偿收第混凝土浇筑,其强度等级应不低于两侧混土。内容索引:目录1
设计说明2
地下结构各种接缕位置图5
施工缕止水带的设置要求6
施工缕止水带7
水平施工缕上水带设置构造10
垂直施工缕止水带设置构造11
底板后浇带止水带(条)设置构造12
侧墙后浇带止水带(条)设置构造13
单层侧墙诱导缕处项板与地下墙接头止水带设置构造14
单层侧墙诱导缕处底板、中楼板与地下墙接头止水带(条)设置构造15
横向垂直施工缕中理式止水带在顶板、底板、侧墙的埋设构造16
水平施工缕中埋式止水带的固定构造17
特殊部位施工缕止水带(条)及模板设置构造18
桩头防水构造19格构柱防水构造21
穿墙管防水构造22
变形缕、诱导變止水带选型23
变形缕止水带设置要24
变形缕中埋式懒胶止泳带25
变形缕中星式钢边橡胶止水带26
变形缕可注業式钢边橡胶止水带装置27
变形缕中理式金属止水带28
变形缕内装附贴式橡胶止水带29
变形缕内装可卸式橡胶止水带30
变形缕外贴式橡胶止水带31
变形缕外贴式壶料止水带32
诱导缕防水密封金属诱导器33
变形缕中星式止水带固定构造34
变形缕止水带设置构造35
变形缕内装可卸式止水装置设置、排布构造图37
变形缕内装附贴式止水装置38变形缝内装可卸式止水装置40
变形缕内装可卸式止水带检漏压水管设置构造41
变形缕防水修补构造42
变形缕肪水修补用遇水膨账橡胶止水条43
挖孔桩单层墙缕止水带与板雙止水带的复合处理44
诱导缕止水带设置构造45
防水密封金属诱导睾设置构造46
变形缝注浆止水新型工艺47
变形缕缝注浆止水常规方法48
变形缕注浆止水后续加强措施50
施工缝注浆止水示意图53
橡胶止水带和塑料止水带的技术要求56
遇水膨胀止水条的技术要求57
遇水膨胀止水胶的技术要求58
自粘丁基橡胶钢板止水带的技术要求59




高清无水印 2019沪G10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图集.pdf

资源简介/截图: 高清无水印完整版2019沪G106图集,pdf格式,实施日期:2019年8月1日 ,统一编号:DBJT08-126-2019,主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沪建标定〔2019)204号。585a419c7277f1e总说明1编制依据
1.飞本图集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数2017年上海市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定12016〕1053号)的要求进行编制.
1,2设计所依据的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一201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一2010(2015版)
《钢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 17一201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日50011一2010(2016版)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日50巧3一200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1规范》 GB 50666一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一2015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日/TS0001一2017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T500O2一2013.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一2010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G日/丁5!2引一2016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卜20飞4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一2010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8一2012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 1 07一2016
《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 JGJ 335一2015
《钢筋套筒灌桨连接应用技术规程》 JGJ 355一2015
《铜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JG/丁408一20!3
《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 JGJ 256一201《建筑抗震设计规程》 DGJ 08一9一2015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 OG/TJ 08一2071一20!6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OGJ 08一2154一20!4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与质量检测规程》 OGJ 08一2069一2016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 OGJ 08一2!17一2012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检测技术标准》 OG/丁JOS一2252一20!8
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发布实施时,本图集内容与所捕的标准、规范不符或冲突处,应以新的标准、规范为准.
2 配套使用图集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构件图集》 0日J丁08一121一2016
3 适用范围
本图集仅适用于上海地区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框架节点、剪力墙连接构造,外围护墙连接构造、楼板连接构造、阳台与空调板连接构造、楼梯连接构造、女儿墙连接构造以及通用建筑构造的设计与施工;当用于其他地区或其他结构类型时,应对其技术及经济可行性进行专项研究。
4 编制内容
4.1本图集主要内容包括连接节点基本构造要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框架节点、剪力墙节点、外围护墙节点、楼板节点、阳台与空调板节点、楼梯连接节点、女儿墙连接节点以及通用建筑构造等.
4.2本图集所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框架节点包括梁与梁(主次梁)连接节点、柱与柱连接节点和梁柱连接节点。
43本图集所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剪力墙节点包括全预制剪力墙连接节点,单面叠合剪力墙连接节点、双面叠合剪力墙连接节点和墙与梁连接节点.4.4本图集所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外围护墙节点包括外挂墙板连接节点、嵌入式墙板连接节点、凸窗连接节点和围护装饰性构件节点.
4.5本图集所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楼板节点包括单向叠合板连接节点、双向叠合板连接节点、SP板连接节点、脚板连接节点和全预制板连接节点.
4.6本图集所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阳台、空调板节点包括叠合板式阳合连接节点、全预制板式阳台连接节点、全预制梁式阳台连接节点和空调板连接节点。
4.7本图集所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楼梯节点包括楼梯上下端连接节点和楼梯侧向连接节点.
4.8本图集所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女儿墙节点包括单面叠合女儿墙连接节点、双面叠合女儿墙连接节点和全预制女儿墙连接节点.
4.9本图集所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通用建筑构造包括常用防水节点、保温连接节点、装饰构件连接节点、门窗洞口节点、栏杆节点、防雷接地连接节点和机电管孔做法.
5 材料
5.!本图集中连接节点的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5.2钢材、钢筋及吊装配件
5.2.!钢材宜采用Q235日钢、Q345日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丁700和《4赔金高强度结构钢》C日/丁1 59!的规定;当有可靠根据时,可采用其他型号的钢材.
5.2.2钢筋及吊装配件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日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日50204及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OGJ 08一21 17、《装配整体式住宅混凝土构件制作、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OG/下JOS一2069的相关要求。采用套筒灌桨连接和桨锚搭接连接的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
5.3连接材料
5.3.1钢筋机械接头应符合现俐厅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中1级接头的性能要求.钢筋套筒灌桨连接接头采用的套筒应符合现币衍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钢筋连接用灌桨套筒》JG/丁398的规定;采用的灌浆料应符合现俐于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灌桨料》JG/丁408的规定:灌桨料由灌浆接头提供单位负责与灌桨套筒配套提供,灌桨套筒和浆料进场(厂)检验应符合现厅币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桨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有关规定,套筒灌桨料的性能如表,所示。
5.3.2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及锚筋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日50010的有关规定。专用预埋件及拉结件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5.3连接用焊接材料,螺栓、锚栓和铆钉等紧固件的材料应符合妨 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日50017、《钢结构焊接规范》G日5066!和现有剥于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等的规定。
5.3.4钢筋锚固板的材料应符合现布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 256的
规定.
5.3.5金属波纹管宜采用软钢带制作,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G日716的规定;当采用镀锌钢带时,其双面镀锌层重量不宜小于609/m’,性能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日/丁2518的规定。
5.4保温材料
5.4.1外墙夹心保温系统、外保温系统和内保温系统所用的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同时,对于有机类保温板,其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日8624中日!级的要求.若接缝处夹心保温外墙外叶板未封边时,缝中部位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满触级的要求.
5.5防水材料
5.5.1外墙板接缝所用的防水密封胶醚用耐候性密封胶,密封胶应与混凝土具有相容性,并具创锰柔性、防霉性及耐水性等性能.其最大变形性能等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其他性能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JC/丁88!的规定.当选用硅酮类密封胶时,应满足妨 国新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S/丁14685的要求·
5.5.2外墙板艇 处的密封止水带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或氯丁橡胶等高分子材料,技术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翔 部分:止水带》G日18!73.2中J型规定。
5.5.3外墙板接缝处密封胶的背衬材料宜选用聚乙烯塑料棒或发泡氯丁橡胶,直径不应小于缝宽的1.5倍.
5.5.4墙板接缝的防水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6其他材料5.6.1夹心外墙板中内外叶墙板的拉结件应符合:① 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拉结件应具规定的承载力、变形和耐久性能,并应经过试验验证;② 拉结件应满足夹心外墙板的节能设计要求;③ 连接件还应满足锚固长度麟护层厚度等构造要求.
5.6.2石材和面砖等饰面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出厂质量保证书,质量应符合现佛关标准的规定。当石材和面砖等饰面采用外墙板反打一次成型工艺时,石材和面砖等饰面材料还需满足反打工艺对材质、尺寸等的要求.
6 使用说明
6.1本图集可供设计人员参考使用.
6.2本图集中给出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框架连接节点的做法及连接节点处钢筋构造要求,剪力墙连接节点的做法及连接节点处钢筋构造要求,外围护墙连接节点的做法及连接节点处钢筋构造要求,女儿墙连接节点的做法及连接节点处钢筋构造要求,楼盖、楼梯连接节点做法及连接节点处钢筋构造要求,阳台板连接节点的做法及连接节点处钢筋构造要求,空调板连接节点的保及连接节点处钢筋构造要求等,图中预制混凝土构件肠浇混凝土区域内的钢筋仅为示意,具体工程由设计确定.
6.3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或键槽,键槽的形式、数量、尺寸及布置由设计确定.除特别说明外,粗糙面、键槽的做法详见本图集第21、25页.
6.4本图集未尽事宜,应在具体设计和施工文件中补充。
7 其他
7.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材料、产品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产品应用技术手册的规定.
7.2预埋件和连接件等外露金属件应按不同环境类别进行封闭或防腐、防锈、防火处理,并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7.3本图集中节点及接缝处的纵向钢筋连接主要包括机械连接、套筒灌浆连接、焊接、搭接等方式。采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灌浆接缝的封堵不应减小结合面的设计面积.采用焊接时,应采取避免损伤预制构件的措施。
7.4本图集中预制构件端部均与其支座构件贴边放置,即在图1中,a=0,右二0.当预制构件端部伸入支座放置时,应综合考虑制作偏差、施工安装偏差、标高调整方式和封堵方式等确定a、右的数值,“不宜大于2omm,石不宜大于1 smm.当板或次梁搁置在支座构件上时.搁置长度由设计确定.




正式版 DBJ51/T153-2020 四川省附着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附条 文说明)

资源简介/截图: 备案号J15379-2020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51/T153-2020
四川省附着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safety of attached cantilever scaffold in Sichuan Province
2020-09-23发布
2021-01-01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ab84ee462014706本标准是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附着式悬挑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川建标发〔2019〕128号)的要求,由成都市土木建筑学会、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分析了近年来国内外附着式脚手架发展的现状与特点,参考国内有关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多次讨论、修改和完善,编制完成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9章,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材料和构造;5荷载;6设计计算;7施工;8检查与验收;9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
本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成都市土木建筑学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1总则
1.0.1为规范附着式脚手架设计与施工应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用附着式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使用及管理。
1.0.3附着式脚手架的设计、制作、施工、使用、拆卸和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附着式脚手架attached scaffold
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通过支座锚固、上部拉结或下部斜撑使其能够承受相应荷载,同时具有安全防护功能,可为建筑施工提供安全作业条件的外脚手架。包含附着支承结构及上部钢管脚手架架体,本标准内简称脚手架。
2.1.2钢拉杆steel rod
附着式脚手架基础与其上部建(构)筑物主体结构之间连接的具有传递荷载作用的一种上拉构件。
2.1.3附着支座attached support
通过螺栓、钢板等将悬挑钢梁固定在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外侧的构造。
2.1.4附着支承结构attached support structure
附着在工程结构上,承受并传递脚手架荷载的支承结构。附着支承结构包括附着支座、悬挑钢梁及上拉或下撑构件。
2.1.5立杆定位件locating elements of upright tube
设置在悬挑钢梁上、用于固定脚手架立杆位置的构件。
2.1.6耳板ear board
构件中用于安装螺栓的辅助零件,用来连接钢拉杆和悬挑钢梁。
2.1.7封圈型脚手架loop scaffold
沿建筑周边交圈设置的脚手架。
2.1.8水平杆horizontal tube
脚手架中的水平杆件。沿脚手架纵向设置的水平杆为纵向水平杆;沿脚手架横向设置的水平杆为横向水平杆。
2.1.9扫地杆bottom reinforcing tube
贴近悬挑钢梁设置,连接立杆根部的纵、横向水平杆件;包括纵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
2.1.10连墙件tie member
将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物主体结构连接,能够传递拉力和压力的构件。
2.1.11连墙件间距spacing of tie member
脚手架相邻连墙件之间的距离。包括连墙件竖距、连墙件横距。
2.1.12横向斜撑diagonal brace
与双排脚手架内、外立杆或水平杆斜交呈之字形的斜杆。
2.1.13脚手架高度scaffold height
自立杆与悬挑钢梁接触面至架顶栏杆上皮之间的垂直距离。
2.1.14步距lift height
上下相邻水平杆轴线间的距离。
2.1.15立杆纵(跨)距longitudinal spacing of tube
脚手架纵向相邻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2.1.16立杆横距transverse spacing of upright tube
脚手架横向相邻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2.1.17主节点main node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
2.2符号(略)
3基本规定
3.0.1附着式脚手架在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合格后实施。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对于一次悬挑高度超过20m的附着式脚手架,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后实施。
3.0.2脚手架的构造设计应能保证脚手架结构体系的稳定。
3.0.3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和维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能承受设计荷载;
2结构应稳固,不得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
3应满足使用要求,具有安全防护功能,定期检查;
4在使用中,脚手架结构性能不得发生明显改变;
5当遇意外作用或偶然超载时,不得发生整体破坏;
6脚手架所依附、承受的工程结构不应受到损害。
3.0.4脚手架应构造合理、连接牢固、搭设与拆除方便、使用安全可靠。(略)
4材料和构造
4.1材料
4.1.1用于制作悬挑钢梁(主梁及次梁)的热轧型钢、钢板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冷弯薄壁型钢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
4.1.2用于搭设脚手架的钢管、连墙件、脚手板等构配件的材料力学特征应符合现行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中扣件式脚手架常用构配件的材料力学特征见附录A和附录B。
4.1.3用于构件连接的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GB/T5782的规定,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的规定。垫圈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平垫圈A级》GB/T97.1、《平垫圈C级》GB/T95和《弹性垫圈技术条件弹簧垫圈》GB/T94.1的规定。
4.1.4制作附着支承结构的焊接材料应与各构件金属材料的技术性能相适应。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和《热强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实心焊丝、药芯焊丝和焊丝-焊剂组合分类要求》GB/T5293和《埋弧焊用热强钢实心焊丝、药芯焊丝和焊丝-焊剂组合分类要求》GB/T12470的规定。
4.1.5钢拉杆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中相关规定,不得采用冷拉及冷轧钢筋。(略)内容索引:1总则1
2术语和符号…2
2.1术语…2
2.2符号……4
3基本规定.7
4材料和构造……8
4.1材料…8
4.2附着支承结构构造····…9
4.3脚手架架体构造………13
5荷载16
5.1荷载分类…·16
5.2荷载标准值…·16
5.3荷载效应组合19
6设计计算…21
6.1基本设计规定·21
6.2附着支承结构计算……24
6.3脚手架架体计算…30
7施工…32
7.1施工准备…………32
7.2安装32
7.3使用…………33
7.4拆除………34
8检查与验收……36
8.1构配件检查与验收36
8.2附着支承结构的检查与验收……37
8.3脚手架架体的检查与验收…-39
9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41
9.1安全管理…………41
9.2环境保护……43
附录A计算用表…44
附录B钢管截面几何特性…48
附录C附着式脚手架质量检查表…49
本标准用词说明53
引用标准名录…55
附:条文说明·57




DBJ51/T 171-2021 四川省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应用技术标准

资源简介/截图: 备案号J15881-2021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51/T171-2021
四川省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应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glass fiber reinforced composite insulation wallboard in Sichuan Province2021-07-06发布 2021-11-01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61f6c17e8a014c91 总 则1.0.1 为规范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在四川省建筑工程中的应 用,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环保节能、技术先进,确保工程 质量,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抗震设防烈度为 6一9度的地区新 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非承重玻纤增强复合保 温墙板的设计、制作、施工和验收。应用此类外围护墙板的建筑 高度不宜超过10 m。 1.0.3 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的设计、制作、施工及验收,除 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0.1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体glass fiber reinforced composite insulation wall
由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外围护墙板或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内隔墙板组成的墙体。
2.0.2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外围护墙板glass fiber reinforced composite insulation wallboard for exterior enclosure wall
由玻纤增强无机板、保温材料、钢骨架或轻钢龙骨及连接材料组合而成的墙板,简称外围护墙板。
2.0.3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内隔墙板glass fiber reinforced composite insulation wallboard for interior partition wall
以玻纤增强无机板为两侧内面板、以保温绝热材料为芯材的复合墙板,也称内隔墙板。
2.0.4玻纤增强无机板glass fiber reinforced inorganic materials board
以硫铝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添加多种外加剂,用耐碱玻璃纤维增强制成的板材,简称玻纤增强板。玻纤增强板按其应用部位在外侧为外面板,在内侧为内面板。
2.0.5正常使用极限状态serviceability limit states
结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中某项规定限度的状态称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3 基本规定
3.0.1 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 板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
3.0.2 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相 关标准的规定,并应能适应主体结构的正常变形,在长期承受自 重、风荷载和室外气候变化的情况下 ,不应出现裂缝、空鼓、脱 落等现象。
3.0.3 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及其连接的抗震性能、防火性能、‘ 防水性能、防腐性能、耐久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 定。
3.0.4 钢骨架、轻钢龙骨、预埋件、连接件所用材质应符合国 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墙体工程所用金属材料应采取有效的表 面防腐蚀措施。
3.0.5 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4 材 料
4.1 一般规定
4.1.1 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采用节能、环保的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或 四少1省淘汰的材料。
4.1.2 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体用防火封堵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 《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 和 《建筑用阻燃密封胶》 GB/T24267的规定。
4.1.4 密封胶的勃结性能和耐久性应满足设计要求,应具有适 用于墙板面板基材和接缝尺寸及变位量的类型和位移能力级别 , 且不应污染所接触材料。
4.1.5 玻纤增强复合保温墙板材料性能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装配式玻纤增强无机材料复合保温墙体技 术要求 》GB/T36140的规定。




DBJ51/168-2021 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资源简介/截图: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Sichuan Province
DBJ51/168-2021
2021 成都7fa85e99aa001cc1总则
1.0.1为适应四川省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城镇住宅设计水平,满足城镇居民对居住质量、居住功能、居住环境和安全的需求,结合四川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
1.0.3住宅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和海绵城市等指导思想,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设方针。
1.0.4住宅设计应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1.0.5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模数化和多样化,因地制宜的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广装配式住宅、智慧社区、工业化建造技术,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6住宅与配套工程及设施应同步设计和实施。
1.0.7实施全装修的新建住宅,其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应同步进行。
1.0.8住宅设计应从建筑全寿命周期考虑,采用套型可变、适老性的设计理念,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改造的可能性。
1.0.9住宅设计应考虑四川省地形和气候多样性,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不同的气候区和不同的地形环境条件下,采用针对性的设计。
1.0.10住宅设计应考虑能够应对地震、防汛及疫情等重大灾害。
1.0.11住宅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0.1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dwelling unit
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
2.0.3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
卧室、起居室(厅)等的统称。
2.0.4卧室bed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玄关entryway
为外来用词,特指住宅户内入口处的小型使用空间。
2.0.7阳台balcony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空间。
2.0.8生活阳台living balcony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有生活配套设施的阳台。
2.0.9凹口 notch
为了房间的通风采光而在建筑平面上采用的凹形槽口。
2.0.10封闭式内天井 enclosed inner patio
四面封闭围合,高度超过一层的空间。
2.0.11层高 storey height
上下相邻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设备 equipment平台 platform
室外专供本套住户安置空调、热水器的小型平台。
2.0.13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4低层住宅 low- -rise dwelling building
一至三层的住宅。
2.0.15多层住宅 multi-storey dwelling building
四至六层的住宅。
2.0.16高层住宅 high–rise dwelling building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
2.0.17跃层式住宅duplex dwelling building
套内空间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楼层且设有套内楼梯的住宅。
2.0.18轮椅坡道 for wheelchair
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通道。
2.0.19共用排油烟道 shared oil fume duct
上下层共用的用于排除厨房油烟的管道制品,具有一定耐火性能要求和防烟气回流功能。
2.0.20共用排气道shared exhaust duct
上下层共用的用于排除卫生间浊气的管道制品,具有一定耐火性能要求和防回流功能。
2.0.21绿地率ratio of green space
场地内各类绿地面积总和与场地面积的比值。
2.0.22绿容率ratio of green capacity
场地内(扣除建筑基底面积)各类植被叶面积总量与场地面积的比值。《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DBJ51/168-2021强制性条文本标准中第 4.6.2 条、5.2.1 条、5.2.7 条、5.2.8 条、10.0.21 条、10.0.22 条、10.0.28 条为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标志,必须严格执行。4.6.2 从可踏面算起,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m。临空面底部 0.10m 高度内不应留空。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参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第 5.6.3 条“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 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原文为强条。同 时 编 制 组 参 考 了 国 家 标 准 《 住 宅 设 计 规 范 》GB50096-2011(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第 5.6.3 条“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m。”的相关要求。原文为强条。本条文从公共安全角度,对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的要求统一提高到 1.10m,是根据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确定的。一方面考虑到当前人均身高普遍高于以前,提高净高要求更有利于安全防护;另一方面也便于统一设计标准、材料模数和立面效果。同时要求阳台栏板或栏杆临空面底部 0.1m 高度内不应留空,防止物品坠落。5.2.1 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9m 的新建住宅每单元应设置电梯,其中至少 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参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第 6.4.1 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1.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16m 时;”。原文为强条。同时编制组参考了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第 6.4.1 条“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 时必须设置电梯。”。原文为强条。本条将入户层由“七层及七层以上”修改为“四层及以上”,普及住宅电梯设置,有助于提升居住品质,同时也适应当前住宅发展的趋势。“四层及四层以上”和“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9m”二者满足其中之一,即视为应设置电梯。同时对“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数量做了要求,应严格执行。设置本款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家庭突发紧急情况,能够通过电梯进行快速转运救治,节约患者宝贵时间,体现人文关怀;另一方面是为大型家具搬运提供可能空间,是提升居住品质的一个着眼点。
针对像老旧小区改造等相关类型项目,其需要改造、增设电梯的设置应满足现行地方标准《四川省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标准》DBJ 51/T 033的相关要求。
担架电梯参考现行地方标准《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根据《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配置标准研究》课题组研究结论,削角担架参数为:担架总尺寸 1.80Mx0.45M,距担架两端 0.38m 处开始向内收缩,两端把手缩至 0.20m 宽,该尺寸满足人体最小平躺尺寸要求,覆盖了我国人体身高 95%的范围。本标准以标准担架尺寸 1800mmx450mm 为依据,直进直出放置担架时,轿厢最小尺寸为:1.10mx2.10m(宽 x 深),门洞净宽度不小于 900mm;放置削角担架,担架斜放时,轿厢最小尺寸为:1.50mx1.60m(宽 x 深),门洞净宽度不小于900mm.),见图 3。5.2.7 电梯井道及电梯机房不应紧邻卧室布置。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参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第 6.4.7 条“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条件受限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室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第 7.1.5 条“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原文为强条。同时参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第7.3.5 条“起居室(厅)不宜紧邻电梯布置。受条件限制起居室(厅)紧邻电梯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以上三条原文均是说明电梯不应紧邻卧室、起居室(厅)布置。但具体在紧邻起居室(厅)的描述上仍存在表述偏差,并且均做了条件受限时的例外说明。本条对电梯井道及电梯机房紧邻卧室布置的情况以强条的形式作出明确要求;同时对紧邻起居室(厅)布置的情况,当其条件受限时,要求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经调研发现,电梯运行噪声对居住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普遍存在。本条作为提升住宅品质,提高居住空间声环境质量的措施,对电梯的设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5.2.8 公共电梯的每层电梯厅均应能通过楼梯间及公共区域直接到达。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针对部分已建成住宅出现的问题,从楼梯上来,必须通过户内才能到达电梯层门。当电梯出现故障时,由于电梯层门位置无法通过楼梯间及公共区域直接到达,导致救援无法实施,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8 年 7 月 30 日文件(市监特[2018]37 号),公共电梯应满足“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保持畅通,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
层站等处”的要求。10.0.21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通气管应分别设置。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在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第 8.2.6 条的基础上,考虑安全卫生的因素,对通气立管做出明确要求。厨房及卫生间共用通气立管,会导致卫生间排水管道内的污浊气体窜至厨房、污水返溢等情况发生,对居住者卫生健康造成影响,因此,需要禁止。对于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水立管的设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 等标准的相关要求。10.0.22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污废水排水横管不得敷设于下层住户的套内空间(阳台除外),且排水横管和立管均不应穿越任一层的卧室。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保证住宅使用环境的安全卫生,保持住户使用空间的完整性,避免异层排水带来的产权纠纷、噪音、检修等问题,除别墅类、跃层类住宅属于本套户内空间外,厨房和卫生间排水横管不应进入下层住户,但可以通过阳台区域。另,对于别墅类、跃层类住宅,即使属于本套户内空间的卧室也不应有排水管道穿越。同层排水方式一般有:整体降板式同层排水、区域降板式同层排水和非降板式同层排水,具体做法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同层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232。10.0.28 住宅建筑中,竖向接纳两户及以上卫生间大便器排水的污水立管应设置专用通气立管和连通管,排水立管和通气立管应每层连通。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近年来在住宅建筑中呼吸感染类病毒及有毒有害气体通过排水管道系统进行传播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例如非典期间的香港淘大花园事件、8·11上海硫化氢中毒事件等。结合疫情防控、卫生安全等因素,为了保证住户卫生间排水系统的排水和通气安全,避免水封被管道正负压破坏而提出的要求。考虑竖向上不同住宅实体之间的相互影响,此处规定以两户作为判断标准,而低层或
跃层等建筑中接纳属于同一户的两层卫生间情况除外。内容索引:1总则…1
2术语…3
3总体要求6
3.1一般规定6
3.2居住环境7
3.3总平面消防8
4套内空间…11
4.1套型11
4.2卧室12
4.3起居室12
4.4厨房…13
4.5卫生间…14
4.6阳台14
4.7过道、储藏空间及套内楼梯…15
4.8层高、净高…16
4.9适老设计…17
5公共部位…18
5.1楼梯18
5.2电梯19
5.3走道、连廊21
5.4管道井…21
5.5出入口及门厅……22
5.6附建公共用房22
5.7垃圾收集处理…23
5.8外墙及装饰…23
5.9安全避难24
5.10地下室和半地下室……25
6物理与室内环境性能……26
6.1声环境26
6.2热湿环境…27
6.3室内空气质量…28
7外围护及构件…29
7.1门窗…29
7.2信报箱、智能快递柜30
7.3排油烟道、排气道31
7.4空调室外机座板…31
8技术经济指标3
9结构35
9.1一般规定…35
9.2场地与地基…38
9.3多层砌体结构住宅和底部框架砌体结构住宅38
9.4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39
9.5钢结构住宅41
10给水排水42
11燃气47
12供配电及照明49
12.1负荷计算及电能计量49
12.2供电、配电…51
12.3家居配电箱53
12.4插座设置…53
12.5电气照明54
13小区智能化及智能家居系统56
1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1
14.1一般规定…61
14.2供暖62
14.3通风…63
14.4空气调节…64
本标准用词说明65
引用标准名录67
附:条文说明…69




DBJ51/T 139-2020 四川省玻璃幕墙工程技术标准

资源简介/截图: 备案号J15075-2020
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51/T139-2020
四川省玻璃幕墙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of glass curtain wall engineering in Sichuan Province2020-01-10发布2020-04-01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117a75af6b5ecdc1 总 则
1.0. 1 为规范四川省玻璃幕墙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做到安全可靠、适用耐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施工、保证质量,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抗震设防烈度为8 度 及 8 度以下地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玻璃幕墙工程的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及维护保养。
1.0. 3 玻璃幕墙在多遇地震作用下应能正常使用,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维修后应仍可使用,在预估的罕遇地震作用下幕墙支承结构体系不应脱落。
1.0. 4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玻璃幕墙glass curtain wall
由玻璃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具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变形能力和适应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除向主体结构传递自身所受荷载外,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体系。
2.1.2斜玻璃幕墙inclined glass curtain wall
与水平面夹角大于等于75°且小于90°的玻璃幕墙。
2.1.3框支承玻璃幕墙frame supporting glass curtain wall
面板由立柱、横梁连接构成的框架支承的玻璃幕墙。框支承玻璃幕墙按照幕墙形式分类主要包括明框玻璃幕墙、隐框玻璃幕墙和半隐框玻璃幕墙;框支承玻璃幕墙按照安装施工方法分类主要包括单元式玻璃幕墙和构件式玻璃幕墙。
2.1.4明框玻璃幕墙exposed framing glass curtain wall
横向和竖向框架构件显露于面板室外侧的框支承玻璃幕墙。
2.1.5隐框玻璃幕墙hidden framing glass curtain wall
横向和竖向框架构件不显露于面板室外侧的框支承玻璃幕墙。
2.1.6半隐框玻璃幕墙semi-exposed framing glass curtain wall
横向或竖向框架构件不显露于室外侧的框支承玻璃幕墙。2.1.7单元式玻璃幕墙unitized curtain wall
面板和金属框架在工厂组装为幕墙单元,以幕墙单元形式在现场完成安装施工的框支承玻璃幕墙。
2.1.8构件式玻璃幕墙stick glass curtain wall
在现场依次安装立柱、横梁和玻璃面板的框支承玻璃幕墙。
2.1.9全玻璃幕墙full glass curtain wall
肋板及其支承的面板均为玻璃的幕墙。
2.1.10点支承玻璃幕墙point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
由玻璃面板、点支承装置和支承结构构成的玻璃幕墙。
2.1.11点支承装置point supporting device
以点连接方式直接承托和固定玻璃面板,并传递玻璃面板所承受的荷载或作用的组件。
2.1.12支承结构supporting structure
在玻璃幕墙中,直接支承或通过点支承装置支承玻璃面板的结构系统。2.1.13硅酮结构密封胶structural silicone sealant
在玻璃幕墙中用于面板与面板、面板与金属构架、面板与玻璃肋之间的结构用硅酮粘结材料。
2.1.14硅酮耐候密封胶weather proofing silicone sealant
玻璃幕墙嵌缝或接缝密封用、非定形硅酮密封材料。
2.1.15相容性compatibility
粘结密封材料之问或粘结密封材料与其他材料相互接触时,相互不产生有害物理、化学反应的性能。3 基本规定
3.0, 1 玻璃幕墙的工程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应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3.0. 2 玻璃幕墙用材料应满足结构安全、耐久、环境保护和防火要求,宜采用绿色环保及可循环利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书。
3.0. 3 玻璃幕墙的立面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综合考虑主体结构条件、施工技术及工程造价等因素,选择玻璃幕墙的类型和材料等。
3.0. 4 玻璃幕墙应按围护结构设计,支承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2 5年。
3.0. 5 玻璃幕墙应具有抵抗风荷载、地震作用和适应所处环境及气候变化的能力。
3.0. 6 玻璃幕墙应具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和适应主体结构的变位能力。
3.0. 7 硅酮结构密封胶和耐候密封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严禁密封材料作为结构粘结材料使用。
3, 0, 8 安装玻璃幕墙的主体结构的质量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 9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应进行进场验收、隐蔽验收及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建立技术资料档案。4材料
4.1一般规定
4.1.1玻璃幕墙用材料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尚无相应标准的材料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经专项技术论证。
4.1.2玻璃幕墙应选用耐气候性材料。除不锈钢外,钢材的外表面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无机富锌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铝合金材料宜进行表面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漆喷涂处理。
4.1.3玻璃幕墙材料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4.1.4与金属、镀膜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以及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接触的部位应采用中性耐候密封胶。
4.1.5玻璃幕墙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并满足供需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进口材料还应符合国家商检规定。4.2铝合金
4.2.1玻璃幕墙采用铝合金材料的牌号所对应的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的有关规定;铝合金型材质量要求应符合下列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GB/T5237.1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T5237.2《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T5237.3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喷粉型材》GB/T5237.4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喷漆型材》GB/T5237.5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GB/T5237.6
《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JG175
铝合金型材尺寸允许偏差应达到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4.2.2铝合金型材表面采用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进行表面处理时,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T5237.2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T5237.3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喷粉型材》GB/T5237.4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喷漆型材》GB/T5237.5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层的厚度应满足表4.2.2的要求。




DBJ50/T 089-2020 节能彩钢门窗应用技术标准

资源简介/截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379-2020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T-089-2020
节能彩钢门窗应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pplication of energy efficiency color coated steel window and door
2020-09-28发布2021-01-01实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85946527dd874df1总则
1.0.1为规范节能彩钢门窗的材料选择的设计、制作、施工与安装、验收及保养的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民用与一般工业建筑中组合式、灌注式节能彩钢门窗的材料选择的设计、制作、施工与安装、验收及保养与维修。
1.0.3节能彩钢门窗的材料选择的设计、制作、安装、验收及保养与维修,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0.1彩钢门窗color coated steel window and door
用涂料对钢质框、扇进行涂覆保护和装饰的门窗。
2.0.2节能彩钢门窗Energy efficiency color coated steel window and door
采用复合型材和节能玻璃制作的节能型彩钢门窗,包含组合式和灌注式。
2.0.3复合型材composite profiles
采用不同连接工艺,将两种或多种型材组合成一体的窗框、窗扇型材。节能彩钢门窗复合型材类型分组合式和灌注式两类。
2.0.4隔热材料thermal barrier
用以连接钢型材的低热导率的非金属材料。
2.0.5组合式型材combination type
以组合工艺和构造生产的节能型彩钢门窗型材,即以多腔塑料隔热材料通过结合层,分别与室内外可视面的钢型材固结,形成共同受力的复合型材。
2.0.6灌注式型材Perfusion type
以闭口薄壁空腹钢型材为主体,在其内部灌注保温材料的复合型材。3基本规定
3.0.1节能彩钢门窗工程的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根据GB31433中门窗必须性能进行表述。
1.门窗表应注明门窗性能(隔声、采光、抗风压、热工性能、气密性、水密性等)、窗框材质和颜色、玻璃品种和规格、五金件等的设计要求。
2.采用非标准图集的门窗应绘制门窗立面图及开启方式:单独的门窗表应加注门窗的性能参数、型材类别、玻璃种类及热工性能。
3.0.1对具有特殊防护要求的门窗应作必要的说明。
3.0.2门窗工程设计,应对门窗抗风压强度和热工性能是否满足建筑功能要求进行计算、验证,以及对门窗分格、构造、五金配件选用、安装方式等进行深化设计。
3.0.3施工现场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
3.0.4门窗外形制作尺寸应根据《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GB/T30591和饰面构造层的厚度要求确定。
3.0.5门窗的搬运与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搬运门窗时,应防止与其它物体相碰撞。不应将抬杠或吊绳穿人窗挺或窗芯起吊:起吊时应选择平稳、牢固的着力点,严禁撬、甩、丢、摔:严禁在门窗上放置重物,以防门窗变形。
2门窗和构配件在施工现场堆放时,必须用垫块垫平,并设立靠窗架。门窗按编号分类倾斜放在靠窗架上,倾斜角度不应小于70°。靠窗架底部设置离地面不小于100mm的垫块,如图3.0.5所示。避免与有腐蚀性物质接触,露天堆放时应采取防潮和防雨措施。4材料及部件
4.1型材
4.1.1型材选用的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彩色涂层钢板制作型材,材质应符合《彩色涂层钢板及带钢》GB/T12754的规定。基板厚度应不小于0.7mm,其基材类型为热镀锌平整钢带,其力学性能应满足表4.1.1规定。2使用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制作型材,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及钢带》GB/T11253的规定。
3使用不锈钢制作型材,材质应符合《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3280、《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钢带》GB/T4239的规定。壁厚不应小于0.6mm,型材表面不得有裂痕、折叠、分层、过酸洗痕迹及氧化铁皮。
4使用镀锌钢带制作型材,材质应符合《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的规定。
4.1.2钢型材的表面涂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彩色涂层钢板的涂层种类,底漆为环氧树脂或具有相同性能指标的其它涂料,面漆为外用聚酯漆或具有相同性能指标的其它涂料。正面应至少两涂两烘,背面应至少一涂一烘。涂层性能应符合表4.1.2的规定。2使用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制作型材,应采用酸洗、抛丸、磷化等工艺进行涂装前除锈防腐处理,表面采用粉末、聚酯、氟碳等涂料喷涂饰面。
3使用不锈钢为基板制作彩色型材,应经除油、水洗后对可视面进行彩色涂层处理。
4使用镀锌钢带制作型材,应采用除油、水洗等工艺进行涂装前处理,表面采用粉末、聚酯、氟碳等涂料喷涂饰面。
5涂装前处理应符合《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GB/T6807的规定。
4.1.3复合型材使用的隔热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1组合式复合型材的隔热材料应采用改性聚氯乙烯,落锤实验、抗冲击性能应符合GB/T8814的规定,主要受力杆件型材公称外壁厚应不小于2.5mm;
2灌注式复合型材灌注的聚氨酯类隔热材料,导热系数应不大于0.030W/(m·k):灌注的无机类隔热材料时,导热系数应不大于0.055W/(m·k)。
4.1.4组合式隔热材料的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DBJ50/T 377-2020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资源简介/截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5546-2021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T-377-2020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ssembled buildings with steel structure
2020-12-25发布2021-0401实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9676d85c6bf4fef1总则
1.0.1为规范重庆市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建设,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全面提高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装配式铜结构建筑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质量验收与使用维护。
1.0.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遵循建筑全寿命周期的可持续性原则,注重模数协调和模块化设计。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等技术措施将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和内装系统集成,实现建筑功能完整、性能优良。
1.0.4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质量验收与使用维护,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装配式建筑assembled building
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以及内装系统通过设计集成,全部或主要采用预制部品部件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2.1.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assembled building with steel structure
结构系统主要由钢结构构成的装配式建筑。
2.1.3集成设计integrated design
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设计。
2.1.4协同设计collaborative design
装配式建筑设计中通过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专业相互配合,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满足建筑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等要求的一体化设计。
2.1.5结构系统structure system
由结构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以承受或传递荷载作用的整体。
2.1.6外围护系统building envelope system
由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及其他部品部件等组合而成,用于分隔建筑室内外环境的部品部件的整体。
2.1.7设备与管线系统facility&.pipeline system
满足建筑各种使用功能的设备和管线的总称,包括给排水设备及管线系统、供暖通风空调设备及管线系统、电气和智能化设备及管线系统等
2.1.8内装系统interior decoration system由楼地面、墙面、轻质隔墙、吊顶、内门窗、厨房和卫生间等组合而成,满足建筑空间使用要求的整体。
2.1.9部品part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2.1.10部件component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2.1.11钢框架结构steel frame structure
以钢梁和钢柱或钢管混凝土柱刚接连接,具有竖向承重和水平抗侧移能力的结构。
2.1.12钢框架-支撑结构steel braced frame structure
由钢框架和钢支撑构件组成,能共同承受竖向、水平作用的结构,钢支撑分中心支撑、偏心支撑和屈曲约束支撑等。
2.1.13钢框架-钢板剪力墙结构steel frame structure with steel plate shear wall
由钢框架和钢板剪力墙组成,能共同承受竖向、水平作用的结构。
2.1.14交错桁架结构staggered truss framing structure
在建筑物横向的每个轴线上,平面桁架各层设置,而在相邻轴线上交错布置的结构。
2.1.15冷弯薄壁型钢结构cold-formed thin-walled steel buildings
以冷弯薄壁型钢为主要承重构件的结构。
2.1.16钢筋桁架楼承板组合楼板composite slabs with steel bar truss deck
钢筋桁架楼承板上浇筑混凝土形成的组合楼板。
2.1.17压型钢板组合楼板composite slabs with profiled steel sheet压型钢板上配置钢筋并浇筑混凝土形成的组合楼板。
2.1.18预制混凝土叠合楼板precast concrete overlapped floors
楼层的楼板由上下两层叠加而成,下层在工厂或现场预制混凝土底板(简称预制底板),上层采用现浇混凝土形式,简称叠合板。
2.1.19管线分离pipe&.wire detached from skeleton
将设备及管线与建筑结构体相分离,不在建筑结构体中预埋设备及管线的建筑工艺。
2.1.20集成式卫生间integrated bathroom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墙面(板)、吊顶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2.1.21集成式厨房integrated kitchen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和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1.22山地建筑结构structure on a slope
建于坡地上,底部抗侧力构件的约束部位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且不能简化为同一水平面的结构。按接地类型可分为吊脚结构、掉层结构等形式。
2.1.23接地类型embedding type
指山地建筑结构嵌固端与地面或边坡的连接形式。
2.1.24掉层结构structure supported by foundations with different elevations
在同一结构单元内有两个及以上不在同一水平面的嵌固端,且上接地端以下利用坡地高差设置楼层的结构体系。
2.1.25吊脚结构stilted building structure
顺着坡地采用长短不同的竖向构件形成的具有不等高约束的结构体系。3基本规定
3.0.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在方案设计阶段应综合考虑建设、设计、制作、施工、使用各方之间关系的协同,进行技术策划,对技术选型、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评估,并科学合理地确定建造目标与技术实施方案。
3.0.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按照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以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实现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建筑的多样化。
3.0.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综合协调建筑、结构、设备和内装等专业,制定相互协同的施工组织方案,并应采用装配化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劳动效率。
3.0.4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采用绿色环保、性能优良、经济合理的部品部件,提升建筑整体性能和品质。
3.0.5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实现全装修,内装系统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一体化设计建造。
3.0.6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建设场地为山地时应充分结合地形地貌、岩土边坡条件等因素布置建筑功能。平面和竖向高程设计应考虑山地斜坡的走向和坡角,依山就势,采用合理的建筑布局形式,不宜对原地貌进行大开挖和深填方。
3.0.7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全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3.0.8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部品部件应在工厂车间生产,生产过程及管理宜应用信息管理技术;生产工序宜形成流水作业:生产厂家应建立质量可追溯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编码系统。4建筑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100的有关规定,采用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数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间与柱距、进深与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水平方向宜采用水平扩大模数数列2nM、3nM(n为自然数);
2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垂直方向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
3梁、柱、墙、板等部件的截面尺寸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列nM;
4构造节点和部品部件的接口尺寸等宜采用分模数数列nM/2、nM/5、nM/10。
4.1.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在模数协调基础上,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采用标准化设计、模块及模块组合设计方法:部品部件应采用标准化接口,提高通用性。
4.1.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4.1.4钢构件应根据环境条件、材质、部位、结构性能、使用要求、施工条件和维护管理条件等进行防腐蚀设计。
4.1.5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根据功能部位、使用要求等进行隔声设计,在易形成声桥的部位应采用柔性连接或间接连接及其他隔声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4.2平面、立面设计
4.2.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平面与空间的设计应满足结构构件布置、立面基本元素组合及可实施性等要求。建筑平面布置设计应考虑有利于钢结构建造的要求,空间布局应考虑结构抗侧力体系的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布置、几何形状宜简洁规整,转折和凸凹变化不宜过多,外墙洞口宜规则有序;
2平面组合模块宜少规格、多组合;
3门、窗洞口的尺寸及开启位置,宜与围护墙板的模数协调一致,避免产生非标墙板;
4结构柱网布置、抗侧力构件布置宜与功能空间布局及门窗洞口协调。承重构件布置宜上下对齐贯通,保证结构的安全及满足抗震设计的要求,并宜以连续柱跨为基础布置,柱距尺寸宜按模数统一;
5设各管井、风井宜与楼、电梯井结合,宜独立集中设置,并宜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4.2.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宜采用大开间大进深、空间灵活可变的布置方式。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宜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
4.2.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立面设计宜最大限度采用预制构件,并依据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尽量减少立面预制构件的种类。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阳台板、空调板、外窗、遮阳设施及装饰等部品部件宜进行标准化设计;
2宜通过建筑体量、材质机理、色彩等变化,并结合民族、地域和城乡特色,形成丰富多样的立面效果。




DBJ50/T-398-2021 城轨快线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资源简介/截图: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城轨快线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Criteria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urban rail express
DBJ50/T-398-2021
主编单位: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2年1月1日a7ded85568af228为推动重庆大都市区轨道交通一体化发展,提升中心城区、中心城区与外围核心功能组团间的出行效率和能力,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都市快线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工作计划>的通知》(渝建[2017]155号文)及《关于完善城轨快线技术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收集和研究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建设的技术基础之上,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广泛吸取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2章组成,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路基、轨道、桥涵结构、隧道结构、车站结构、装饰装修及导向工程、通风与空调、给水、排水及水消防、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安防、乘降设备、站台门、车辆基地工艺设备、气体灭火、信息化、综合联调。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标准技术内容的解释。1总则
1.0.1为加强重庆市城轨快线.T程施T质量管理,统一.T程施T质量的验收要求,保障.T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AC25kV牵引供电制式、最高运行速度120km/h~160km/h的钢轮钢轨城轨快线新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1..3重庆市城轨快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重庆市相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0.1城轨快线urban rail express
在城市行政管辖区域内,为中心城区及中心城区与外围核心功能组团之间提供快速、大容量、公交化的轨道交通系统。
2.0.2项目工程project
单独立项、具备独立使用功能和运营能力的城轨快线工程。
2.0.3单位工程unit project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或具备独立专业功能的建(构)筑物或专业设备系统。
2.0.4子单位工程subunit project
单位工程中具备阶段施工条件或施工内容相对独立的建(构)筑物及专业设备子系统。
2.0.5分部工程part project
按系统设备专业性质或设备组别等建(构)筑物的一个完整部位或按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的工
程实体及专业设备安装工程。
2.0.6子分部工程subpart project
分部工程中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的工程实体及专业设备安装子工程。
2.0.7分项工程item project
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的工程实体及专业设备安装工程。
2.0.8检验批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9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0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1综合质量评定overall quality assessment
在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上,对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以及观感质量进行的核查及评定。
2.0.12综合联调system commissioning
在各专业系统完成调试的基础上进行的、旨在检验各专业系统间的协调性、统一性的综合调试活动。
2.0.13单位工程验收unit project acceptance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检查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内容的执行情况,评价单位工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评价的验收。
2.0.14项目工程验收project acceptance
各项单位工程验收后、试运行之前,确认建设项目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文件及标准要求,是否满足试运行要求的验收。
2.0.15专项验收special acceptance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的验收。
2.0.16竣工验收project final acceptance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初期运营之前,结合试运行效果,确认建设项目是否达到设计目标及标准要求的验收。
2.0.17试运行trial running
冷、热滑试验成功,完成设备系统综合联调,通过不载客列车运行,对运营组织管理和设施设备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检验。
2.0.18初期运营preliminary operation
所有设施设备验收合格,整体系统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经过试运行检验合格后,在正式运营前所从事的载客运营活动。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3.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按附录A的规定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组
织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3.1.3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采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的材质、规格及性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符合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与设备;
2)产品应有合格证和出厂说明书(进口设备应提供海关报关材料、中外文对照的商检合格证明、说明书和操作手册等文件);
3)强制认证的消防产品应具备相应的合格报告及认证书;
4)施工单位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检验合格的才能应用于工程施工。
2设备开箱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型号、规格及配件等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2)设备合格证、说明书等随箱技术文件应齐全;
3)设备及配件不得损伤、变形和锈蚀;
4)设备的涂装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涂层应均匀、牢固、无损伤,安全和警示标识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过程控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记录;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
5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相关专业施工及监理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设备安装前应对相关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2)预留预埋位置正确、牢靠,基础尺寸规格和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3.1.4施T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分项工程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或多次验收,检验批的批次、样本数量可根据工程的实物数量与分布情况而定,并应覆盖整个分项工程;
6各设备系统单位工程验收时,应完成系统调试,并可正常运行;
7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全面检验;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和见证检测;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及确认,应留下影像资料,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共同确认;
1若设备安装侵入设备限界或车载设备安装超出车辆限界的,不得验收;
12竣工验收前,应由第三方完成轮轨关系检测工作并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3综合联调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进行,试运行应在项目工程质量验收通过后进行,初期运营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进行。
3.1.5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使用的检验设备、仪器等的检定、精度和管理要求应符合相关专业规范的规
定,且不应超期使用。
3.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元的划分
3.2.1施工质量验收单元应划分为项目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3.2.2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上按照专业系统功能进行,见下表。单位工程也可根据工程合同进行适当
调整。




DB34/T 4291-2022 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工程技术标准

资源简介/截图: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DB34/T4291-2022
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工程技术标准
Code for urban reclaimed water treatment plant
2022-08-31发布 2023-03-01实施
安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74b1d05761ef542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
第9号
安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
“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评价指南”
等48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批准“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评价指南”等48项安徽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前言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城市再生水管网工程技术标准》等66项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3(皖市监函C2021)225号)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和再生水厂运行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设计;4.安装与调试;5.运行维护,6.安全。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邮编:230051)。
主编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微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大学
六安市三峡智慧水管家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山市徽州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久吾天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淮北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蚌埠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编写人员:邹建勇 赵杰 童龙文 周建威 袁红军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设计3
3.1一般规定3
3.2总体设计4
3.3再生水水质5
3.4工艺流程6
3.5混凝、沉淀、气浮7
3.6介质过滤9
3.7曝气生物滤池11
3.8反硝化砂滤池12
3.9膜生物反应帮13
3.10膜分离15
3.11离子交换17
3.12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17
3.13消毒18
3.14清水池19
3.15泵站19
3.16安全防护与监测19
4安装与调试21
4.1一般规定21
4.2通用机电设备22
4.4臭氧设备24
4.5消设备25
4.6电气、仪表及监控26
4.7调试27
5运行维护325.1般规定32
5.2混凝、沉淀、气浮33
5.3过滤34
5.4离子交换37
5.5臭氧氧化及活性炭吸附39
5.6消毒40
5.7清水池41
5.8泵站41
5.9电气与自控系统42
6安全43
6.1作业安全43
6.2应急预案44
本标准用词说明45
引用标准名录46
条文说明48内容摘要:1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安装与调试、运行维护、安全生产等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区域内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为水源的再生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设计、安装与调试、运行维护、安全生产。
1.0.3再生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安装与调试、运行维护、安全生产,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0.1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不同水质标准,满足相应使用功能的水。
2.0.2 城市再生水处理厂 urban reclaimed water plant
以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的出水为水源,将其净化处理,达到使用要求的水处理厂。
2.0.3 高效沉淀池 high-efficiency sedimentation tank
采用机械混凝、斜管(板)沉淀、污泥回流,并具有较高表面水力负荷的沉淀池;按型式可分为传统高效沉淀池和磁混凝沉淀池。
2.0.4 介质过滤 media filtration
水流通过粒状滤料、滤布、纤维束滤料以去除悬浮固体的过程。
2.0.5 滤布滤池 cloth media filter
利用一定孔径的滤布过滤以去除悬浮固体的过滤装置。
2.0.6 纤维束滤池 fiber bundle filter
利用纤维束滤料的过滤装置,分为长纤维束滤池和短纤维束滤池。
2.0.7 连续过滤砂滤池 active dynasand filter
连续清洗滤料、连续过滤,可实现絮凝、澄清、过滤功能的上向流过滤装置。
2.0.8 曝气生物滤池 biological aerated filter
在有氧或缺氧条件下,完成有机物氧化、硝化、反硝化及物理过滤的过滤装置。
2.0.9 膜生物反应器 membrane bio-reactor(MBR)
生物反应与膜过滤相结合,利用膜过滤替代常规重力沉淀与过滤的污水处理系统。3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再生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应充分调研用户的分布、需水量及对水质的要求,根据可利用原水水质、水量和再生水用途,进行水量平衡和技术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再生水水源、系统形
式、处理工艺和供水规模。
3.1.2污水再生利用用途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的有关规定。
3.1.3再生水用户有不同水质要求时,水质可按最高水质标准确定或采用分质供水,也可按用水量最大用户的水质标准确定。
3.1.4再生水原水宜通过管道收集、输送。
3.1.5再生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应符合节约用地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3.1.6再生水处理厂工程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相结合,以近期为主的原则确定设计规模。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年一10年,远期规划设计年限宜采用10年一20年。
3.1.7再生水处理厂主要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和输配水管道,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专用设备的设计使用年限宜按材质和产品更新周期确定。
3.1.8再生水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网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的有关规定。
3.1,9再生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及浓缩废液应进行处理处置。污泥处理的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0再生水处理厂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设置安全、防爆、消防、防噪、抗震、卫生等设施。2 各构筑物应布置紧凑;
3 各构筑物间的连接管道布置应顺直;
3.2.4生产生活管理设施宜集中布置,并与生产构筑物分开。
3.2.5厂内再生水管道涂色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
3.2.6并联运行的生产构筑物宜根据工艺要求设置连通管或超越管,并应均匀配水。
3.2.7厂内主要生产构筑物、逃筑物之间应通行顺畅。
3.2.8再生水处理厂的供电负荷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的规定。
3.2.9再生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应排人毗邻的污水处理厂或市政污水管道,当不能满足排放要求时,应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3.2.10再生水处理厂应设置大门和围墙,围墙高度不宜小于2.5m。有排泥水处理的再生水处理厂,宜设置脱水泥饼专用通道及出入口。
3.2.11厂内道路及绿化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3GB50187及项日所在地绿化规划相关规定。
3.3再生水水质
3.3.1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再生水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3GB18918中一级A排放标准或现行地方标准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的规定。
3.3.2再生水用于城市杂用水,其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规定。
3.3.3再生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3GB/T18921的规定。
3.3.4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水,其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DB34/T 4248-2022 建筑风貌设计导则编制指南

资源简介/截图: 安微省地方标准
建筑风貌设计导则编制指南
Guidance for architectural style design guidelines
DB34/T4248-2022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2年12月29日
安徽e15199cd9821ee21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指导安徽省城市编制建筑风貌设计导则,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安徽省县城及以上城市编制建筑风貌设计导则,其中有编制需求的片区或地段可参照执行。
1.0.3各地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本地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特点,结合本地城市相关规划,考虑城市风貌、片区风貌愿景,编制环境友好、健康舒适、资源节约、特点显著的建筑风貌设计导则。
1.0.4建筑风貌设计导则编制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0.1城市风貌urban landscape
自然和人工环境共同反映出的城市视觉特征和审美意象。
2.0.2建筑风貌architectural scape
建筑与建筑群在形态、结构、工艺、色彩等方面的视觉特征和审美意象。是特定时间与地段中相关历史文化、民俗传统、地域特色的重要体现。
2.0.3整体风貌overall style
整休风貌格局和空间秩序,自然环境、气候、历史和文化特点、城市空间构成要素和特点,形成与城市未来发展目标相协调的整体风貌定位。
2.0.4片区风貌urban area style
根据城市空间布局和规模通常可分为城市新区、传统风貌区、特色产业片区等多种类型,具休范围和面积可结合详细规划管理单元来确定。
2.0.5开敞空间open space
城市中非建筑实休占用或建筑实休较少,向公众开放的空间。
2.0.6滨水空间waterfront space
在与湖、江、河等水边与水域相濒临的陆地公共开敞空间。
2.0.7临山空间mountain around space
临近自然山休的空间区域。
2.0.8门户节点nodes for city
主要是城市与其他地区产生联系交往的连接点,是为人们展示城市第一印象的空间。包括交通站场以及机场等重要的交通性节点空间。2.0.9景观节点landscape nodes
主要是城市景观特色展示区域,是整个景观结构体系中比较突出的景观点,包括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
20.10交通节点traffic nodes
城市内部主要道路节点,包括城市道路立交区域、主干道交叉口等空间。
2.0.11街道street
承载交通功能和公共活动的线性开放空间。
2.0.12历史文化街区historic and cultural zone
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20.13传统风貌街区traditional zone
具有一定建设年代,传统建筑风貌保存较为完好,能反映传统生活面貌和空间环境的街区。3基本规定
3.0.1建筑风貌的形成应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
3.0.2建筑风貌设计导则编制应遵守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充分考虑人的生活需求、行为特征、空间感受。以人的尺度、人的视角、人的体验为着眼点,为城市提供可阅读的建筑、适合漫步的街区、更宜休憩交往的公共空间,建设更有温度的人文城市和塑造宜人的城市建筑风貌;
2绿色发展原则:体现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建筑在土地、能源、材料等方面的利用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加健康、绿色、安全的生活环境:
3整体性原则:尊重城市风貌规划,促进城市风貌与建筑风貌的有机融合,塑造整体协调的城市风貌:
4地域性原则:尊重不同城市的地理环境、气候特点、历史文化,民风民俗,人文气质,塑造有地域特点的建筑风貌;
5系统性原则:加强建筑单体周边环境的系统性联系,通过街区的有组织设计,协调街区基本面貌,塑造丰富的建筑形象;
6创新性原则:建筑风貌应休现时代精神,注重特色彩显,鼓励建筑创新,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创新空间与形休,满足现代人的生活需求。4城市整体建筑风貌
4.0.1城市整体建筑风貌定位应与城市总体风貌定位相一致,应了解城市的发展目标与特色定位、自然环境与人文资源、城市空间构成要素及特点,鼓励城市建筑风貌的丰富性与多样性。
1山地、丘陵城市:应了解山体的尺度,关注山体景观风刘貌与城市空间布局、建筑形态以及建筑风格等风貌内容的协调要求,保护好山体的自然天际轮廓线,重点管控山体风貌视线通廊等不同区域的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和材质控制要求:
2平原城市:应了解和保护城市的自然肌理、空间格局,关注水系空间、生态景观空间、开敞空间、天际轮廓线等重要影响因素。重点管控城市门户节点、核心景观区以及主要道路空间的建筑风貌:
3滨水城市:包括临江、临河或滨湖城市,应重点了解水体的尺度,滨水公共活动空间尺度,保护好滨水空间景观视廊以及片区建筑内部景观与滨水空间的连接性,关注滨水建筑景观视点、视廊、天际轮廊线等建筑风貌营造要素,重点管控建筑与水体空间的对活,滨水建筑风格以及功能需求;
4历史文化城市:应重点了解城市中的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和应用城市长期逐渐形成的城市空间布局和街道肌理,重要的历史文化街区、特色街区,文物保护建筑、重点历史建筑,关注历史建筑的风格特色,重点管控建筑体量、高度,建筑风格、材质及色彩等要素,做好历史建筑与现代建筑之间的过渡与衔接。
4.0.2城市整体建筑风貌应关注新城区和老城区的关系,做好新城区与老城区之间建筑的衔接。




DB13/T 5327-2021 滨水坡面生态修复应用技术规范

资源简介/截图: ICS 93.160
CCS P 75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5327—2021
滨水坡面生态修复应用技术规范
2021 – 01 – 21 发布 2021 – 02 – 2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13/T 5327,DB13/T 5327-2021,滨水坡面,生态修复,DB13/T 5327-2021 滨水坡面生态修复应用技术规范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滨水坡面生态修复的型式、实施的技术要求及后期养护管理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滨水地带坡面的生态修复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17689 土工合成材料塑料土工格栅
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290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SL/T 225 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SL 355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
SL 379 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
SL 386-2007 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
SL 665 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
DB13/T 2700 水工柔性生态防护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滨水坡面 waterfront slope
主要指河流、湖泊、湿地、水库等滨水区域的坡面。
3.2
生态防护毯 ecological protective carpet
由多层精微土工格栅及机械折叠的精微格栅组成,通过将种子、土壤、肥料、保水剂等成份定植
在可自然降解的非织造布基带上组成的结构体。
3.3
坡改平生态砖 “slope to flat” ecological brick
底部与坡面坡度相吻合,上端水平,内部中空的正六边形或圆形的护坡砖。
3.4
植生土工固袋 planted geosynthetic bag
以高镀锌或铝合金、锌合金等石笼网材料为框架,内部衬以高拉力合成材质透水织物的组成结构体。
4 基本规定
4.1 水文基本资料应包括气象、降雨强度、降雨过程、水质、流速、水位、水位变幅及与边坡有关的
工程资料。
4.2 地质基本资料应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土壤构成、土壤酸碱度等,并应满足 SL 386-2007
中第 4 章的要求。
4.3 滨水坡面分区考虑正常蓄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与最低水位之间的各种水位及水位变幅带,可分
为 4 类:
a) 坡顶陆域区;
b) 坡面陆域区;
c) 水位变化区;
d) 坡面水域区。
上述4类坡面分区的相对空间关系见图1(参考图)。




SL/T 212-2020 水工预应力锚固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资源简介/截图: SL ICS93.160 P 5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T 212——2020替代SL 212—2012、SL 46—94水工预应力锚固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ydraulic prestressed anchorage2020-09-05实施2020-06-05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SL/T 212-2020,SL/T 212-2020 水工预应力锚固技术规范,水工预应力锚固技术规范,SL/T 212-2020 水工预应力锚固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对SL212–2012《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SL46—94《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进行合并修订。本标准共10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材料与设备、锚索体设计、锚固设计、锚索防护、锚固施工、安全监测与锚固试验、质量检查与验收。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在材料与设备中,增加了锚具和连接器及注浆和防护的内容,明确了预应力锚索(杆)所使用原材料的材质和检测频次要求————在锚索体设计与选择中,针对预应力锚固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型锚索型式的应用,规范了其使用和制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锚索的制作、张拉、锁定、防护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安全监测与锚固试验以及质量评定与验收等内容。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46—94 、———SL 212—98 、———SL212—20121.0.1 为规范预应力锚固设计和施工,使预应力锚固工程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水工建筑物预应力锚固的设计与施工。1.0.3 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与施工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1.0.4 锚固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施工前,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1.0.5 预应力锚固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应符合SL39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4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1.0.6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GB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GB/T5223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4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8162 结构用无缝钢管GB/T14370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20065 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GB50487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T50662 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SL105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7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22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53 溢洪道设计规范SL265 水闸设计规范SL279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378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9 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86 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SL39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4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597 锚索测力计校验方法SL632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3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SL677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JG/T161 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1.0.7 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 预应力锚固 prestressed anchorage对设置在岩(土)体、混凝土结构物中的锚索(杆)施加张拉力并锁定后,使岩(土)体、混凝土结构物达到稳定或限制结构变形及改善内部应力状态的工程措施。2.0.2 预应力锚索 prestressed anchor由若干股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或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按一定规律编排成束,可以施加张拉力的构件。预应力锚索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组成。2.0.3 锚固段 anchor fixed length通过胶结材料或机械装置将预应力锚索(杆)与稳定岩(土)体或混凝土结构连成整体,直接承受锚索拉力的区段,是预应力锚索体的内部持力端。2.0.4 自由段 anchor free length对预应力锚索(杆)施加张拉力时,锚索材料可以自由伸长的区段,也称张拉段。2.0.5 锚头 anchor head对预应力锚索(杆)施加张拉和锁定的支撑装置,是预应力锚索(杆)的外部持力端。2.0.6 永久性预应力锚索(杆) permanent prestressed tendon在水工建筑物中布置的长期使用的预应力锚索(杆)。2.0.7 临时性预应力锚索(杆) temporary prestressed tendon在水工建筑物中布置的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的预应力锚索(杆)。2.0.8 有粘结预应力锚索 bonded prestressed tendon自由段钢绞线或钢丝与胶结材料之间不能相对滑动的预应力锚索。2.0.9 无粘结预应力锚索 unbonded prestressed tendon自由段钢绞线或钢丝与胶结材料之间可以相对滑动的预应力锚索。2.0.10 张拉锚杆 atensile anchor由螺纹钢筋或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组成,施加张拉力后的锚杆。2.0.11 设计锚固力 design anchorage force扣除由各种因素造成的预应力损失后,设计要求的锚索(杆)在使用期内维持的锚固力。2.0.12 设计张拉力 design stressing force根据对被锚固对象的稳定与应力分析结果,并考虑一定安全裕度和岩(土)体流变性、混凝土徐变及钢材松弛可能引起的预应力损失或由于被锚固介质位移引起预应力增减后,确定的锚索应施加的张拉力。2.0.13 超张拉力 extra stressing force为消除由于锚索(杆)与孔壁的摩擦、锚具的压缩和锚索(杆)的回缩而引起的预应力损失,施工时将设计张拉力提高后的张拉力。2.0.14 补偿张拉 compensatory tensioning预应力锚索锁定后,由于预应力损失超过了设计允许值,为补偿预应力损失而进行的再次张拉作业。2.0.15 预张拉 pretension预应力锚索张拉作业前,为使锚索中各股钢丝或钢绞线受力均匀,所进行的初期张拉作业。2.0.16 拉力型锚索 tension grouted tendon锚索受力时,锚固段胶结体处于受拉状态的预应力锚索。2.0.17 压力型锚索 compression grouted tendon锚索受力时,锚固段胶结体处于受压状态的预应力锚索。2.0.18 拉力分散型锚索 multi-unit tension grouted tendon在同一束拉力型锚索中,钢绞线划分若干组,锚索张拉时张拉力分散于锚固段中不同位置的预应力锚索。2.0.19 压力分散型锚索 multi-unit compression grouted tendon在同一束压力型锚索中,钢绞线划分为若干组,并分别在其端部设置承载体,锚索张拉时,压应力分散于锚固段中不同位置的预应力锚索。2.0.20 拉压复合型锚索 tension-compression-combined tendon在同一束锚索中,锚固段由若干组拉力型和压力型锚索单元组成的预应力锚索。2.0.21 回缩量 draw-in length预应力锚索锁定时,自由段钢丝或钢绞线回缩的量值。3.1.1 预应力锚固设计时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料∶1 建筑物级别及工程布置图。2 水工建筑物的基本参数、荷载组合和运行特性。3 锚固区域地形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4 被锚固水工建筑物的稳定、应力及位移的分析计算结果。5 施工条件。6 锚固材料的物理力学指标。3.1.2 岩(土)锚固工程锚固设计时应具备下列地质资料∶1 锚固工程部位的地质平面图、剖面图。2 锚固区岩(土)体的范围和边界条件。3 岩体质量、主要构造的产状、各种结构面的组合关系、地应力及地下水资料。4 锚固工程部位涉及的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和可能引起岩(土)体失稳的结构面的凝聚力和内摩擦角等资料。5 被锚固区域环境水的化学性质。6 被锚固土体的化学分析结果。7 重要部位的锚固工程经原位试验获取的力学试验资料。3.1.3 水工建筑物锚固工程锚固设计时应具备下列资料∶1 水工建筑物稳定分析资料。2 水工建筑物内部应力分析资料。3 结构布置及几何尺寸。4 强度等级。5 运行要求。6 原位试验获取的力学试验资料。3.1.4 锚固施工时应具备下列资料∶1 锚索(杆)所用各种材料的性能指标、产品合格证及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2 各种进场材料的检测报告。3 施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质量标准文件。4 锚索(杆)受力性能试验方案。3.2 锚固设计的基本要求3.2.1 锚固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选择锚索(杆)类型。2 确定锚固范围、布置方式和锚固深度。3 选定锚固方式。4 根据设计所需的总锚固力,确定预应力锚索(杆)数量、设计张拉力。5 确定锚索(杆)结构型式及各项参数。6 绘制工程锚固设计布置图和结构图,并编制技术要求。7 提出复杂地质条件下的锚固段处理措施。8 提出锚固工程监测项目、布置及技术要求。9 对环境水及锚固区岩(土)体进行化学分析,确定其对预应力锚索(杆)的腐蚀等级。3.2.2 锚固范围、深度和锚固力应根据岩体软弱结构面的位置、产状和力学性质,或结构物的受力状况等,按稳定或变形应力分析结果确定。3.2.3 预应力锚索(杆)的设计锚固力、设计张拉力,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1 保证被锚固结构物安全运行需要的总锚固力。2 岩(土)体流变或混凝土徐变及钢材松弛可能产生的应力损失。3 锚固介质和胶结材料的力学指标。4 预应力锚索(杆)材料的力学指标。5 锚固后岩(土)体或结构可能产生的变形。6 锚具的类型、张拉设备出力和施工场地条件。3.2.4 边坡、地下洞室和基础锚固所采用的预应力锚索,其长度应按潜在破坏面的位置和岩性、岩(土)体构造及在稳定介质中的锚固段长度等条件确定。3.2.5 水工建筑物加固采用的预应力锚索(杆),其长度应根据结构物尺寸和稳定、应力分析结果确定。3.2.6 岩(土)体锚固中的预应力锚索(杆)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应力锚索(杆)布置应提供均匀的锚固力。根据锚索(杆)的数量、施工条件、工艺要求,选用方形、梅花形、矩形或菱形布置。2 预应力锚索(杆)的轴线方向,宜按最优锚固角并结合锚固区域的地形及施工条件计算确定。3 当采用群锚时,相邻预应力锚索(杆)的锚固段宜错开布置,必要时可调整锚索角度。3.2.7 水工建筑物中预应力锚索(杆)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闸墩中的预应力锚索,应根据闸墩的结构型式、锚块型式、闸墩的应力分布和施工条件,经综合比较确定。2 混凝土预应力衬砌中的环形锚索,应根据应力分析结果、锚索体材料和施工条件确定。3 混凝土坝体和坝基、闸室、消力池(塘)及挡墙等水工建筑物中的预应力锚索(杆)布置,应根据稳定和应力分析结果并按相关规范要求确定。3.2.8 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被锚固介质和环境水的化学性质等,对永久性预应力锚索进行防腐、防锈保护设计。3.2.9 对于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采用预应力锚索(杆)加固时,应进行锚索(杆)试验,确定张拉力及可能产生的预应力损失,还应测定被锚固介质产生的变形等,并复核设计参数的合理性。3.2.10 对可能发生倾倒破坏的边坡、大型地下洞室、挡墙中布置的锚索(杆),可不实行超张拉,其张拉荷载应由设计确定。3.3 锚固施工的基本要求3.3.1 预应力锚固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工作∶1 应按照相关标准,对锚固区地质条件进行调查,复核设计提供的地质条件,若有变化,应进行补充勘探。2 应根据技术标准、设计要求、锚固对象及施工部位地形、地质、作业条件,制定施工工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3 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质地段或结构进行预应力锚固性能试验,根据试验成果验证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试验锚索的数量不宜少于3根,每根试验锚索应安装测力计并进行长期监测。4 应做好锚索布置区域的防水、排水设计与施工。5 应制定锚固区域环境保护、锚索安全施工、文明作业专项施工方案。3.3.2 预应力锚索(杆)施工工序宜按造孔、清孔、锚墩制作、编索、下索、锚固段注浆、张拉锁定、自由段注浆、封锚等工序顺序施工。3.3.3 布置在高陡边坡及地下洞室高边墙的预应力锚索(杆)应按开挖程序自上而下安装,同级边坡或梯段开挖完成后,宜适时施工该级边坡或梯段的锚索(杆),开挖施工应按SL378的要求实施。当需调整施工程序时,应根据变形监测结果进行专门论证。3.3.4 同一锚固区,宜采用同一品种、型号、规格和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锚具。更换材料品种、规格和型号时应重新进行试验。3.3.5 当预应力锚索在台架上施工时,应对工作台架进行专门设计。3.3.6 封孔注浆前,对有粘结预应力锚索应根据观测锚索锁定后测力计数值的变化,确定是否实施补偿张拉。1总则……………………………………………………………12术语……………………………………………………………33基本规定………………………………………………………63.1基本资料……………………………………………………63.2锚固设计的基本要求…………………………………………73.3锚固施工的基本要求…………………………………………94材料与设备……………………………………………………104.1锚索(杆)材料……………………………………………104.2锚具和连接器………………………………………………114.3锚索组装件…………………………………………………134.4注浆与防护材料……………………………………………134.5造孔设备…………………………………………………144.6张拉设备…………………………………………………144.7注浆设备…………………………………………………155锚索体设计……………………………………………………165.1锚索体选择…………………………………………………165.2锚索体设计…………………………………………………165.3锚固段结构设计……………………………………………175.4锚头结构设计………………………………………………195.5张拉程序设计………………………………………………196锚固设计………………………………………………………216.1岩质边坡锚固………………………………………………216.2土质边坡锚固………………………………………………216.3地下洞室锚固………………………………………………226.4岩壁吊车梁锚固……………………………………………236.5混凝土坝锚固………………………………………………246.6混凝土闸墩锚固……………………………………………246.7闸室、消力池(塘)及挡墙锚固……………………………256.8水工隧洞混凝土衬砌环形预应力锚索………………………257锚索防护………………………………………………………287.1锚索防护设计………………………………………………287.2锚索防护施工………………………………………………298锚固施工………………………………………………………318.1造孔………………………………………………………318.2锚墩………………………………………………………328.3制索与安装…………………………………………………328.4张拉及锁定…………………………………………………388.5注浆………………………………………………………419安全监测与锚固试验…………………………………………459.1设计………………………………………………………459.2试验………………………………………………………469.3实施………………………………………………………4810质量检查与验收……………………………………………4910.1质量检查…………………………………………………4910.2质量评定与验收…………………………………………52附录A预应力钢绞线力学性能检验…………………………55附录B预应力钢绞线-锚具组装件静载试验…………………57附录C预应力锚具硬度检验…………………………………59附录D预应力锚索伸长值的计算及伸长值、回缩量测量方法…………60附录E预应力张拉机具及测力计的配套标定………………62附录F预应力锚索质量评定表………………………………63标准用词说明……………………………………………………69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70条文说明…………………………………………………………71




SL 603-2013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

资源简介/截图: SL ICS 35.040 AA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603——2013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Structure and identifier for large and medium-sized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resettlement database2013-01-14发布2013-04-1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 布SL 603-2013,SL 603-2013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SL 603-2013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 为适应水利信息化工作需要,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业务数据存储工作,满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业务数据共享的需求,更好地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服务,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和《水利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编制规范》(SL478——2010)的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11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如下∶——一般规定;——数据库表分类说明;——基础信息类表结构;——征地移民实物调查类表结构;——移民安置规划类表结构;——移民安置实施类表结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类表结构;——移民工作监督管理类表结构。本标准为全文推荐。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命名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数据库表结构与标识符的设计及数据库的建设,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可参照设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917—2009 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1.1—2003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GB/T 3304——1991 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61——2008 家庭关系代码GB/T 10114——2003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SL213——2012 水利工程代码编制规范SL249—1999 中国河流名称代码SL252—2000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9——2000 中国水库名称代码SL 290—2009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442—2009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78—2010 水利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编制规范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使用的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国统字〔2000〕64号)前言……………………………………………………………………………………………………………………M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一般规定………………………………………………………………………………………………………………25数据库表分类说明……………………………………………………………………………………………………26基础信息类表结构……………………………………………………………………………………………………37征地移民实物调查类表结构…………………………………………………………………………………………87.1调查范围类表……………………………………………………………………………………………………87.2社会经济调查类表……………………………………………………………………………………………117.3公用调查信息类表……………………………………………………………………………………………197.4农村调查类表…………………………………………………………………………………………………337.5城(集)镇调查类表……………………………………………………………………………………………377.6工业企业调查类表……………………………………………………………………………………………457.7专业项目调查类表……………………………………………………………………………………………488移民安置规划类表结构……………………………………………………………………………………………678.1规划公用信息类表……………………………………………………………………………………………678.2农村移民安置规划类表………………………………………………………………………………………768.3城(集)镇迁建规划类表………………………………………………………………………………………838.4工业企业处理规划类表………………………………………………………………………………………878.5专业项目处理规划类表………………………………………………………………………………………888.6其他规划类表…………………………………………………………………………………………………968.7移民安置进度规划类表………………………………………………………………………………………988.8移民安置投资规划类表………………………………………………………………………………………1009移民安置实施类表结构……………………………………………………………………………………………1029.1计划管理类表…………………………………………………………………………………………………1029.2实施管理类表…………………………………………………………………………………………………1089.3资金管理类表…………………………………………………………………………………………………1159.4验收管理类表…………………………………………………………………………………………………12010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类表结构……………………………………………………………………………………12410.1基础信息类表………………………………………………………………………………………………12410.2规划管理类表………………………………………………………………………………………………13010.3年度计划管理类表…………………………………………………………………………………………13410.4实施管理类表………………………………………………………………………………………………13710.5资金管理类表………………………………………………………………………………………………14011移民工作监督管理类表结构……………………………………………………………………………………142.1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类表………………………………………………………………………………………14211.2后期扶持监测评估类表……………………………………………………………………………………15211.3移民工作稽察审计类表……………………………………………………………………………165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编码表 …………………………………………………………………………… 168附录 B(资料性附录) 表标识符索引…………………………………………………………………… 200附录C(资料性附录) 字段标识符索引…………………………………………………………………… 206表1水利水电工程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4表2组织机构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6表3户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6表4人口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7表5户与人口关系表字段定义…………………………………………………………………………………7表6断面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8表7土地征收线表字段定义……………………………………………………………………………………9表8居民迁移线表字段定义……………………………………………………………………………………9表9调查范围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0表10库岸崩滑(变形)体调查表字段定义……………………………………………………………………10表11社会经济报表资料基本信息调查表字段定义…………………………………………………………12表12社会经济报表资料农村土地资源调查表字段定义……………………………………………………13表13社会经济报表资料农村农作物生产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14表14样本农户基本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14表15样本农户拥有土地资源调查表字段定义………………………………………………………………16表16样本农户农作物生产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16表17样本农户家庭经营收入支出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17表18村组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字段定义………………………………………………………………………17表19村组土地资源抽样调查表字段定义……………………………………………………………………19表20居民户调查表字段定义…………………………………………………………………………………19表21人口调查表字段定义……………………………………………………………………………………20表22房屋调查表字段定义……………………………………………………………………………………21表23房屋装修调查表字段定义………………………………………………………………………………23表24附属设施调查表字段定义………………………………………………………………………………23表25设施(专业项目)调查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24表26设备调查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26表27道路基础设施调查表字段定义…………………………………………………………………………27表28供水管道基础设施调查表字段定义……………………………………………………………………28表29供电线路基础设施调查表字段定义……………………………………………………………………29表30排水管道基础设施调查表字段定义……………………………………………………………………29表31电信线路基础设施调查表字段定义……………………………………………………………………30表32广播电视线路基础设施调查表字段定义………………………………………………………………31表33零星林果木调查表字段定义……………………………………………………………………………32表34农村土地调查表字段定义………………………………………………………………………………33表35农村土地附着物调查表字段定义………………………………………………………………………34表36农村小型水利水电设施调查表字段定义………………………………………………………………35表37农副业设施调查表字段定义……………………………………………………………………………36表38农村文教卫服务设施调查表字段定义…………………………………………………………………37表39农村坟墓调查表字段定义………………………………………………………………………………37表40城(集)镇基本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38表41城(集)镇人口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41表42城(集)镇教育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42表43城(集)镇历史洪水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42表44城(集)镇功能区用地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43表45城(集)镇行政事业单位及工商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43表46城(集)镇工商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45表47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45表48工业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47表49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生产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47表50工业企业主要原料情况调查表字段定义………………………………………………………………48表51公路路段调查表字段定义………………………………………………………………………………48表52公路桥梁调查表字段定义………………………………………………………………………………50表53道班调查表字段定义……………………………………………………………………………………50表54铁路路段调查表字段定义………………………………………………………………………………51表55铁路桥梁调查表字段定义………………………………………………………………………………52表56机务段(车站)调查表字段定义…………………………………………………………………………53表57航道调查表字段定义……………………………………………………………………………………54表58港口调查表字段定义……………………………………………………………………………………54表59港口库场调查表字段定义………………………………………………………………………………55表60码头调查表字段定义……………………………………………………………………………………56表61输变电线路调查表字段定义……………………………………………………………………………57表62变电站(所)调查表字段定义……………………………………………………………………………58表63电信线路调查表字段定义………………………………………………………………………………59表64移动通信基站调查表字段定义…………………………………………………………………………60表65广播电视线路调查表字段定义…………………………………………………………………………60表66接收、转播站调查表字段定义…………………………………………………………………………61表67管道调查表字段定义……………………………………………………………………………………62表68维护(加压)站调查字段定义……………………………………………………………………………62表69水利水电设施调查表字段定义…………………………………………………………………………63表70农(林、牧、渔)场调查表字段定义……………………………………………………………………64表71文物调查表字段定义……………………………………………………………………………………65表72水文(气象)站调查表字段定义…………………………………………………………………………66表73矿产资源调查表字段定义………………………………………………………………………………67表74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67表75移民搬迁安置去向意愿及规划表字段定义……………………………………………………………68表76移民搬迁安置方式规划表字段定义……………………………………………………………………69表77移民搬迁安置对接规划表字段定义……………………………………………………………………70表78规划处理项目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70表79规划处理项目工程量表字段定义………………………………………………………………………71表80道路基础设施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72表81供水管道基础设施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72表82供电线路基础设施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73表83排水管道基础设施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74表84电信线路基础设施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74表85广播电视线路基础设施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75表86农村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分析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76表87农村移民安置土地资源容量分析表字段定义……………………………………………………………77表88农村移民生活水平预测表字段定义………………………………………………………………………77表89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意愿及规划表字段定义…………………………………………………………78表90农村移民安置点建设总体规划表字段定义………………………………………………………………79表91农村移民安置点建设功能区用地总体规划表字段定义…………………………………………………79表92农村移民安置点建设基本信息规划表字段定义…………………………………………………………80表93农村移民安置点对接规划表字段定义……………………………………………………………………82表94农村移民安置点建设功能区用地规划表字段定义………………………………………………………82表95城(集)镇新址基本信息规划表字段定义…………………………………………………………………83表96城(集)镇人口规模规划表字段定义………………………………………………………………………85表97城(集)镇用地功能区规划表字段定义……………………………………………………………………86表98城(集)镇住宅户型规划表字段定义………………………………………………………………………86表99工业企业处理基本信息规划表字段定义…………………………………………………………………87表100工业企业主要原料来源规划表字段定义………………………………………………………………88表101公路路段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88表102公路桥梁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89表103铁路路段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90表104铁路桥梁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91表105港口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92表106码头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92表107输变电线路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93表108电信线路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94表109广播电视线路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95表110管道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95表111水利水电设施处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96表112防护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表字段定义……………………………………………………………………97表113水库水域开发利用项目建设规划表字段定义…………………………………………………………98表114库底清理项目规划表字段定义…………………………………………………………………………98表115移民安置实施总进度规划表字段定义…………………………………………………………………99表116移民安置实施分年度进度规划表字段定义……………………………………………………………99表117移民安置总投资规划表字段定义………………………………………………………………………100表118移民安置分年投资规划表字段定义……………………………………………………………………101表119移民安置补偿标准规划表字段定义……………………………………………………………………101表120移民安置分户补偿投资规划表字段定义………………………………………………………………102表121年度计划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02表122计划项目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03表123年度计划与计划项目关系表字段定义…………………………………………………………………104表124计划项目规模信息表字段定义…………………………………………………………………………104表125计划项目投资费用组成表字段定义…………………………………………………………………105表126计划项目年度规模表字段定义………………………………………………………………………105表127计划项目年度投资费用组成表字段定义……………………………………………………………106表128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计划表字段定义…………………………………………………………………106表129移民搬迁建房计划表字段定义………………………………………………………………………107表130实施项日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08表131实施项目规模信息表字段定义………………………………………………………………………109表132实施项目投资费用组成表字段定义…………………………………………………………………110表133实施项目工程进度表字段定义………………………………………………………………………110表134实施项目资金进度表字段定义………………………………………………………………………111表135实施项目验收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11表136实施项目验收规模信息表字段定义…………………………………………………………………112表137农村移民生产安置实施基本情况表字段定义………………………………………………………112表138农村移民生产安置实施土地资源配置表字段定义…………………………………………………113表139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情况表字段定义…………………………………………………………………114表140移民安置销号情况表字段定义………………………………………………………………………115表141移民资金拨付申请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15表142移民资金拨付申请批次信息表字段定义……………………………………………………………116表143移民资金拨付申请批次投资费用组成表字段定义…………………………………………………117表144移民资金拨付申请批次与计划项目关系表字段定义………………………………………………117表145移民资金拨付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18表146移民资金拨付投资费用组成表字段定义……………………………………………………………119表147移民资金支付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19表148移民补偿补助资金兑付情况表字段定义……………………………………………………………120表149移民安置实施验收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21表150移民安置征地验收评定表字段定义…………………………………………………………………121表151移民安置实施情况验收评定表字段定义……………………………………………………………122表152移民安置资金使用情况验收评定表字段定义………………………………………………………123表153移民安置档案管理验收评定表字段定义……………………………………………………………123表154后期扶持措施落实情况验收评定表字段定义………………………………………………………124表155后期扶持移民户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24表156后期扶持移民信息表字段定义………………………………………………………………………125表157村(组)后期扶持人口核定信息表字段定义…………………………………………………………126表158省、市、县社会经济情况表字段定义………………………………………………………………127表159移民村生活水平基本情况表字段定义………………………………………………………………128表160后期扶持规划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31表161后期扶持方式规划表字段定义………………………………………………………………………132表162后期扶持规划项目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32表163后期扶持规划项目投资规划表字段定义……………………………………………………………133表164后期扶持规划年度计划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34表165后期扶持规划年度计划项目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35表166后期扶持规划年度计划项目投资费用组成表字段定义……………………………………………136表167后期扶持规划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37表168后期扶持规划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工程进度表字段定义………………………………………………138表169后期扶持规划年度计划实施项目资金进度表字段定义………………………………………………139表170后期扶持省级资金来源表字段定义……………………………………………………………………140表171后期扶持资金拨付情况表字段定义……………………………………………………………………140表172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表字段定义……………………………………………………………………141表173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42表174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43表175移民安置实施情况监督评估信息表字段定义…………………………………………………………144表176移民安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监督评估信息表字段定义………………………………………………144表177移民安置移民满意度调查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45表178移民安置移民满意度分项调查表字段定义……………………………………………………………146表179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样本村(组)调查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46表180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样本村(组)拥有资源调查表字段定义……………………………………………149表181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样本户调查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50表182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样本户家庭收入支出调查表字段定义……………………………………………151表183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样本户拥有资源调查表字段定义…………………………………………………151表184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52表185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报告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53表186后期扶持相关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信息表字段定义………………………………………………153表187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信息表字段定义………………………………………………154表188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信息表字段定义……………………………………………………155表189后期扶持资金拨付情况监测评估信息表字段定义……………………………………………………156表190后期扶持保障体系监测评估信息表字段定义…………………………………………………………157表191后期扶持移民满意度调查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58表192后期扶持移民满意度分项调查信息表字段定义………………………………………………………158表193后期扶持典型项目实施情况监测评估信息表字段定义………………………………………………159表194后期扶持典型项目实施效益监测评估信息表字段定义………………………………………………160表195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样本村(组)调查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60表196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样本村(组)拥有资源调查表字段定义……………………………………………162表197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样本户调查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62表198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样本户家庭收入支出调查表字段定义……………………………………………164表199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样本户拥有资源调查表字段定义…………………………………………………164表200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样本户项目扶持调查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65表201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样本户项目扶持效益调查表字段定义……………………………………………165表202移民工作稽察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66表203移民工作审计基本信息表字段定义……………………………………………………………………167表A.1 工程管理区域编码表 ……………………………………………………………………………… 168表 A.2 工程建设属性编码表 ……………………………………………………………………………… 168表 A.3 水准基面编码表 …………………………………………………………………………………… 168表 A.4 坝型编码表 ………………………………………………………………………………………… 168表A.5 移民管理相关机构类别编码表 …………………………………………………………………… 168表A.6 机构行政级别编码表 ……………………………………………………………………………… 168表 A.7 移民管理工作阶段编码表 ………………………………………………………………………… 168表 A.8 户性质编码表 …………………………………………………………………………………… 169表 A.9 移民工作专业大类编码表 ……………………………………………………………………… 169表 A.10 人户原因编码表 ……………………………………………………………………………… 169表 A.11 出户原因编码表 ……………………………………………………………………………… 169表 A.12 调查范围编码表 ……………………………………………………………………………… 169表 A.13 岸别编码表 …………………………………………………………………………………… 170表 A.14 滑坡稳定性评价编码表 ……………………………………………………………………… 170表 A.15 农作物类别编码表 …………………………………………………………………………… 170表 A.16 家庭经营收入支出类别编码表 ……………………………………………………………… 171表 A.17 文化程度编码表 ……………………………………………………………………………… 172表 A.18 户口性质编码表 ……………………………………………………………………………… 172表A.19 房屋建筑结构分类编码表 ……………………………………………………………………… 172表A.20 房屋性质分类编码表 …………………………………………………………………………… 172表 A.21 房屋用途分类编码表 ………………………………………………………………………… 172表A.22 淹没影响类型编码表 …………………………………………………………………………… 172表 A.23 装修类别编码表 ……………………………………………………………………………… 173表 A.24 装修级别编码表 ……………………………………………………………………………… 173表 A.25 附属设施类别编码表 ………………………………………………………………………… 173表 A.26 附属设施材质编码表 ………………………………………………………………………… 174表 A.27 设施(项目)类别编码表 ……………………………………………………………………… 174表A.28 路面材料编码表 ………………………………………………………………………………… 178表 A.29 公路技术等级编码表 ………………………………………………………………………… 178表 A.30 电压等级编码表 ……………………………………………………………………………… 178表 A.31 电线线质编码表 ……………………………………………………………………………… 179表A.32 电杆材料编码表 ………………………………………………………………………………… 179表A.33 通信线路等级编码表 …………………………………………………………………………… 179表 A.34 通信线路类别编码表 ………………………………………………………………………… 179表 A.35 通信线路敷设方式编码表 …………………………………………………………………… 179表 A.36 零星林果木类别编码表 ……………………………………………………………………… 179表 A.37 林果木规格编码表 …………………………………………………………………………… 179表 A.38 土地附着物类别编码表 ……………………………………………………………………… 179表 A.39 坟墓规格编码表 ……………………………………………………………………………… 179表A.40 坟墓材质编码表 ………………………………………………………………………………… 179表A.41 航道等级编码表 ………………………………………………………………………………… 179表A.42 铁路等级编码表 ………………………………………………………………………………… 179表A.43 铁路站点等级编码表 …………………………………………………………………………… 180表 A.44 排水体制编码表 ……………………………………………………………………………… 180表 A.45 燃料类别编码表 ……………………………………………………………………………… 180表 A.46 教育机构类别编码表 ………………………………………………………………………… 180表 A.47 桥梁类别编码表 ……………………………………………………………………………… 180表A.48 桥梁结构编码表 ………………………………………………………………………………… 180表A.49 铁路营运类别编码表 …………………………………………………………………………… 180表 A.50 铁路使用现状编码表 ………………………………………………………………………… 180表A.51 铁路路轨类型编码表 …………………………………………………………………………… 180表 A.52 码头用途编码表 ……………………………………………………………………………… 180表 A.53 码头建筑型式编码表 ………………………………………………………………………… 180表A.54 码头建筑结构编码表 …………………………………………………………………………… 180表 A.55 移动通信基站机房形式编码表 ……………………………………………………………… 181表 A.56 移动通信基站铁塔型式编码表 ……………………………………………………………… 181表A.57 文物类别编码表 ………………………………………………………………………………… 181表 A.58 文物保护级别编码表 ………………………………………………………………………… 181表 A.59 水文测站等级编码表 ………………………………………………………………………… 181表A.60 矿产资源类别编码表 …………………………………………………………………………… 181表 A.61 搬迁安置去向编码表 ………………………………………………………………………… 181表 A.62 搬迁安置人口类别编码表 …………………………………………………………………… 181表 A.63 项目处理方式编码表 ………………………………………………………………………… 181表A.64 工程量类别编码表 ……………………………………………………………………………… 181表A.65 生产安置方式编码表 …………………………………………………………………………… 182表A.66 安置点性质编码表 ……………………………………………………………………………… 182表 A.67 供水系统形式编码表 ………………………………………………………………………… 182表 A.68 城(集)镇迁建方式编码表 …………………………………………………………………… 182表 A.69 城(集)镇迁建人口类别编码表 ……………………………………………………………… 182表 A.70 住宅户型编码表 ……………………………………………………………………………… 182表 A.71 工业企业处理方式编码表 …………………………………………………………………… 182表 A.72 计量类别编码表 ……………………………………………………………………………… 183表 A.73 移民安置任务(项目)类别编码表 …………………………………………………………… 183表 A.74 移民安置补偿投资费用类别编码表 ………………………………………………………… 185表 A.75 验收类型编码表 ……………………………………………………………………………… 190表 A.76 移民安置验收阶段编码表 …………………………………………………………………… 191表 A.77 验收结果编码表 ……………………………………………………………………………… 191表 A.78 移民安置验收内容类别编码表 ……………………………………………………………… 191表A.79 移民安置验收档案类别编码表 ………………………………………………………………… 192表 A.80 后期扶持扶持方式编码表 …………………………………………………………………… 192表 A.81 后期扶持移民核定类型编码表 ……………………………………………………………… 192表 A.82 后期扶持移民核增原因分类编码表 ………………………………………………………… 192表A.83 后期扶持移民核减原因分类编码表 …………………………………………………………… 192表 A.84 村(组)后期扶持核定类型编码表 …………………………………………………………… 192表 A.85 后期扶持项目类别编码表 …………………………………………………………………… 193表 A.86 后期扶持资金类别编码表 …………………………………………………………………… 196表 A.87 后期扶持省级资金来源编码表 ……………………………………………………………… 196表 A.88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类型编码表 ………………………………………………………… 196表 A.89 移民安置满意度调查项目编码表 …………………………………………………………… 196表 A.90 移民满意度调查结果编码表 ………………………………………………………………… 197表 A.91 样本村组及农户调查拥有资源类别编码表 ………………………………………………… 197表 A.92 后期扶持监测评估报告类型编码表 ………………………………………………………… 199表 A.93 后期扶持满意度调查项目编码表 …………………………………………………………… 199表 A.94 后期扶持项目效益类别编码表 ………………………………………………………………………… 199表 A.95 直补资金用途编码表 …………………………………………………………………………………… 199表 B.1 表标识符索引表…………………………………………………………………………………………… 200表C.1 字段标识符索引表…………………………………………………………………………………………… 206




DBJ41/T 248-2021 居住建筑装配式内装工程技术标准

资源简介/截图: f61dfc0cd48ca331总则
1.0.1为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装配式内装工程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居住建筑的装配式内装工程的设计、安装、质量验收。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的装配式内装工程可参考执行。
1.0.3装配式内装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0.1居住建筑residential building
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装配式内装assembled infill
采用干式工法,将工厂生产的标准化内装部品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工业化建造方式。
2.0.3管线分离pipe&wire detached from structure system
设备管线与建筑主体结构分离设置的方式。
2.0.4干式工法non-wet construction
以干作业工艺为特征的建造方式。
2.0.5集成设计integrated design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设计方法和过程。
2.0.6标准化接口standardized interface
具有统一的尺寸规格与参数,并满足公差配合及模数协调的接口。
2.0.7内装部品infill components
在工厂生产、现场装配,构成建筑内装体的内装单元模块化部品或集成化部品。
2.0.8集成式厨房integrated kitchen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项、墙面、橱柜和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9集成式卫生间integrated bathroom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墙(面)板、吊顶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3基本规定
3.0.1装配式内装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求、有害物质含量等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等相应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0.2装配式内装应统筹项目需求、技术选择、建设条件与成本控制要求等进行总体技术策划。
3.0.3装配式内装设计与建筑设计应在设计的各个阶段协同进行,并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及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设计。设计文件必须满足一体化审查要求。
3.0.4装配式内装的部品选型应在建筑设计阶段进行,明确关键技术性能参数,并采用标准化接口,满足通用性和互换性要求。
3.0.5装配式内装应遵循模数协调的原则进行标准化设计。
3.0.6装配式内装、管线及设备与建筑主体的接口设计应采用机械连接等工业化方式进行。
3.0.7装配式内装应满足管线、设备设施等部品的安装、使用维护及检修更换的要求,宜采用管线分离技术。
3.0.8装配式内装工程的室内环境应在设计阶段综合考虑,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高室内热工环境、光环境、声环境和空气环境质量,并在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前进行室内环境检测。3.0.9装配式内装工程宜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M)技术正向设计,进行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协同,保工程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质量可追溯性。
3.0.10装配式内装宜采用总承包管理模式,合理划分施工段,组织流水作业,科学利用工作面,提升工作效率。
3.0.11装配式内装宜采用绿色建材,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材料与部品宜经认证,且附有认证标识。
3.0.12装配式内装应遵循以人为本且宜满足适老化的需求。
3.0.13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4集成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装配式内装设计应协调建筑、结构、给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电气、智能化等各专业的要求,进行协同设计,并统筹设计、生产、安装和运维各阶段的需求。
4.1.2装配式内装设计应选用高集成度的系统化内装部品,采用模块和模块组合的方法,按照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进行标准化设计,满足建筑生命期内使用功能可变性及个性化要求。
4.1.3装配式内装设计应明确内装部品和设备管线主要材料的性能指标,应满足结构受力、抗震、安全防护、防火、节能、隔声、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无障碍等方面的需要。
4.2标准化设计和模数协调
4.2.1装配式内装应遵循模数化的原则进行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住宅宜符合《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445的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装配式内装的房间开间、进深、门窗洞口宽度等宜采用M(n为自然数);
2装配式内装的建筑净高和门窗洞口高度宜采用分模数列M2;3装配式内装的构造节点和部件的接口尺寸宜采用分模数列M/2、nM/5、nM/10;
4.2.2装配式内装应对厨房、卫生间、收纳系统等主要使用空间和主要的部品进行标准化设计,提高标准化程度。
4.2.3装配式内装应采用通用的构造和部件进行连接设计,并采用具有不同肌理、材质、颜色的面层材料满足个性化的需要。
4.2.4装配式内装部品的定位可通过设置模数网格来控制,部品的定位宜采用界面定位法。
4.2.5装配式内装设计应统筹建筑模数与部品生产之间的尺寸协调。部品部件尺寸设计应与原材料的规格尺寸协调。
4.2.6装配式内装设计应根据内装部品的生产和安装要求,确定公差,应考虑结构变形、材料变形和施工误差的影响。部品与部品、部品与建筑间的配合均为间隙配合。
4.3内装部品选型与集成设计
4.3.1部品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1内装部品的选型应结合房间功能、设备管线安装、保温、隔声、防滑、防静电、防水、防火、无障碍等需求进行;
2内装部品的选型应优先选用模块化产品,采用基本件+可调节件的系列规格组合方式。




DBJ41/T 241-2021 屋顶健身场地建设技术标准

资源简介/截图: 398be7eff9452471总则
1.0.1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找咯,规范屋顶健身场地的建设,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保证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新建民用建筑的屋顶健身场地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1.0.3屋顶健身场地健身设施应结合屋顶形式、周边环境及气候条件等不同因素,合理选择。
1.0.4屋顶健身场地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0.1屋顶健身场地rooftop fitness center
为满足城市社区健身基本项目的开展所提供的建筑屋面场所。
2.0.2城市社区健身基本项目basic sports projects of urban community
满足城市社区居民健身的体育活动,包括:篮球、排球、足球、门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轮滑、武术、体育舞蹈、体操、儿童游戏、棋牌、台球、器械健身、长走(散步、健步走)、跑步。
2.0.3屋顶健身设施looftop fitness facilities
在建筑屋面布置或安装固定,供人们进行城市社区健身基本项目活动的健身器材。
2.0.4基座pedestal
不低于屋面完成面,供围护设施、健身器材等进行安装的预留基座。
2.0.5围网perimeter Fence
屋顶健身场地的防护网。
2.0.6千扰光interference light
由于光的强度、方向或光谱不适当,在特定场合引起人们烦恼、分心或视觉能力下降的溢散光。
2.0.7舒适度comfortableness
人类对客观环境从心理与生理方面所感受到的满意程度。
2.0.8一般照明general illumination
不考虑特殊部位的需要,供早晚时间进行散步、器材锻炼等一般健身活动使用而设置的照明。
2.0.9场地照明venue illumination
为比赛场地设置的,可满足体育训练或比赛使用功能需求的均匀照明。
2.0.10结构声structural sound
由于声源的振动体直接与建筑结构相接触、或固体间的撞击而把振动能量直接传递给建筑结构产生的噪声。3基本规定
3.0.1屋顶健身场地应满足消防、安全防范、行为安全及环境安全等规定,并应遵循节约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
3.0.2屋顶健身场地的健身器材宜选用智能健身器材,所选用的健身器材的品种、规格和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3屋顶健身场地的健身设施、围护设施应便于维护和更换。
3.0.4屋顶健身场地应设置防止高空坠物、抛物的安全措施。
3.0.5屋顶健身场地应根据不同的城市社区健身基本项目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0.6屋顶边缘、凸出构件、排水天沟、雨水斗及裸露设备均应做相应的防护隔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3.0.7屋顶健身场地安装的设施,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和建筑结构发生谐振现象。
3.0.8屋顶健身场地的楼板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对可能引起传声和经常产生撞击、振动的部位,应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
3.0.9屋顶健身场地应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和照明对周围的影响。
3.0.10屋顶健身场地宜进行防雷设计。
3.0.11屋顶健身场地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
3.0.12屋顶健身场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
3.0.13屋顶健身器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的规定。
3.0.14设有化学与生物实验室、药品储藏室、准备室等有毒有害排风系统的建筑屋顶不宜设置屋顶健身场地。4建筑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屋顶健身场地的体育项目设置宜符合表4.0.1规定。4.1.2幼儿屋顶活动场地不应设置在四层屋顶及以上,小学生屋顶活动场地不应设置在五层屋顶及以上,中学生屋顶活动场地不应设置在六层屋顶及以上。
4.1.3除住宅建筑外,设置屋顶健身场地的建筑,其顶层设置的卫生间应满足健身人员使用。
4.1.4建筑平面设计时,高出屋顶的井道、机电设备等突出物官避开屋顶健身场地主要区域。
4.1.5屋顶健身场地的围网应结合建筑立面设计统一设计。
4.1.6屋顶健身场地的运动场地地面可结合运动项目选用软质合成材料面层、砂质等材料:其他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配置要求》GBT34419的要求。
4.1.7屋顶健身器材场地地面应符合现行围家标准《全民建设活动中心分类配程要求》GBT34281的要求。
4.1.8设置屋顶健身场地的屋面,应根据体育项目的类型进行屋面防水、排水的设计:屋面防水等级应为一级。
4.1.9设置屋顶健身场地的屋面,保温层上部的保护层应配置钢筋,屋顶构造设计应按照运动场地标准设置隔振层。
4.1.10屋顶健身场地宜结合场地设置绿化,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和现行河南省地方标准河南省屋顶绿化技术规范》DB41T796的规定。
4.2安全防护
4.2.1屋顶健身场地安全防护措施除满足相应体育项目的要求外,尚应满足以下要求:
1无围网,屋面女儿墙高度应高于屋面完成面1.5米;
2有围网,围网孔隙率要满足日照采光要求;
3应根据各类体育健身项目的安全防护要求,对围网及顶网进行专项设计;
4围网的相关物理机械性能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4.2.2屋顶健身场地,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的屋面场地,该场地应设置在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4.2.3屋顶健身设施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配置要求》GBT34419和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等的规定。
4.2.4屋顶健身场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成振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
4.2.5屋顶健身场地应在醒目位置设计导引牌、标识牌及应急避险标识牌。




DBJ41/T 240-202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资源简介/截图: bde1e7d2e8387041总则
1.0.1为加强河南省木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方木与原木结构、轻型木结构、胶合木结构、木结构模块化等木结构工程及木结构防护、防火等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木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本标准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0.1方木与原木结构ough sawn and round timber struct山e
承重构件由方木(含板材)或原木制作的建筑结构。
2.0.2轻型木结构1 ight wood斤me construction
主要由规格材和木基结构板,并通过钉连接制作的剪力墙与横隔(楼盖、屋盖)所构成的木结构。是指主要由木构架墙,木楼盖和木屋盖系统构成的结构体系,适用于三层及三层以下的民用建筑。
2.0.3胶合木结构glued–laminated timber structure
承重构件由层板胶合木制作的建筑结构。
2.0.4模块化木结构modular timber structre
由预制木结构建筑模块通过可靠的连接装配而成的建筑结构。
2.0.5木结构防护protection of wood structures
为保证木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安全、可靠地满足使用功能要求,采取防腐、防虫蛀和防潮通风等措施予以保护。
2.0.6木结构防火fire protection of timber structure
根据建筑物对耐火等级的要求,采取提高木构件耐火极限的措施。
2.0.7金属连接件metal connection
用于固定、连接、支承的金,构件,如螺栓、柱帽、直角连接件、金网板等。
2.0.7齿连接stepjoint
方木和原木行架木压杆抵承在弦杆齿槽上传力的节点连接方式。
2.0.9木材防护剂wood preservative
一种药剂,能毒杀木腐菌、昆虫、凿沿虫以及其他侵害木材的有机物。
2.0.10检验批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11验收acceptance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而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12进场验收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检验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别、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香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14交接检验handing over inspection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0.15主挖项目dominant item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6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7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3基本规定
3.0.1木结构工程所用的木材、木产品、钢材以及金连接件等,均应进行进场验收。
3.0.2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或半成品,应按本标准或相应专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证检验,并应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督下取样,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3.0.3木结构工程由木结构制作安装与木结构防护两分项工程组成,并应在分项工程皆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木结构工程的验收。验收组织和程序成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3.0.4木结构工程检验批应按木材、木产品、构配件的物理力学性能质量控制
和结构构件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分别划分。
3.0.5木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控制施工质量:
1应有本工程的设计文件。
2所用的木材(含规格材、木基结构板材)、木产品、钢构件和金属连接件、胶合剂及层板胶合木构件、器具及设备等原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各工序应按有关规定控制施工质量,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4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应有木结构工程竣工图及文字资料等竣工文件。
3.0.6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木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验收其外观质量:
1A级,结构构件外露,外观要求很高而需油漆,构件表面洞孔需用木材修补,木材表而应用砂纸打磨。
2B级,结构构件外落,外表要求用机具刨光并加油漆,表而允许有偶尔的漏刨、细小的缺陷和空隙,但不允许有松软节的孔洞。
3C级,结构构件不外落,构件表而无需加工刨光。
3.0.7当木结构工程需要采用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尚未列入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时,应组织专家论证。论证确定的施工质量验收方法和检验标准应作为施工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
3.0.8木结构工程施工所用材料、构配件的材质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可使用力学性能、防火、防护性能超过设计文件规定的材质等级的相应材料、构配件代替。当通过等强(等效)换算处理进行材料、构配件替代时,应经设计单位复核,并应签发相应的技术文件认可。
3.0.9进口木材、木产品、构配件以及金属连接件等,应有产地国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品标识,并应符合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木材产地及木材特性详见附录表A.0.1、表A0.2。
3.0.10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合格。
2检验批一般项目检验结果应有8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允许偏差的12倍。
3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应合格。
4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科和验收记录成完整。
5安全功能检测项目的资料应完整,抽检的项目均应符合要求。
6外观质量险收应符合本规范第3.0.6条的规定。
3.0.山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进行处理。
3.0.12竣工验收应提供以下文件:
1设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2安装过程中,业主、设计单位、构件制作单位、施工安装单位达成协议的技术文件。
3结构中采用的木构件、金属连接件的产品合格证以及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4结构安装时的测量检查记录,变形监测记录。
5检验报告和技术资料科。
6隐蔽工程分段险收记录。
7外观质量验收记录。4方木与原木结构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由方木与原木及板材制作和安装的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4.1.2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应以一撞方木与原木结构房屋且木材用量不超过500m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3者应视为一个检险批:构件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应以整撞楼房的一楼层或变形缝间的一楼层为一个检验批。
4.2主拉项目
4.2.1方木与原木结构的结构形式、结构布置和构件截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
检验方法:实物与施工设计图对照、测量。
4.2.2方木与原木结构木材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检查数量:全数。
检验方法:实物与设计文件对照,检查质量合格证书。
4.2.3进场方木、原木及板材均应作弦向静曲强度见证检验,其强度最低值应符合表423的要求。




DBJ41/T 239-2021 木结构设计标准

资源简介/截图: 8d51ee4639221291总则
1.0.1为使木结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和保护环境,制定本标淮。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内建筑工程中采用方木与原术结构、轻型木结构、胶合木结构和模块化术结构的设计。
1.0.3术结构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木结构timber structure
以木材为主要承重构件,采用纯木结构、混合木结构的建筑。
2.1.2纯木结构pure timber structure
承重构件均采用术材或木材制品制作的结构形式,包括方木与原术结构、胶合术结构和轻型术结构等。
2.1.3混合木结构hybrid timber structure
由木结构构件与钢结构构件、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混合承重,并以木结构为主要结构形式的结构体系,包括下部为钢筋混凝士结构或钢结构、上部为纯术结构的上下混合木结构以及混凝土核心筒木结构等。
2.1.4原木log
伐倒的树干经打枝和造材加工而成的木段。
2.1.5锯材sawn timber
原木经制材加工而成的成品材或半成品材,分为板材与方材。
2.1.6方木square timber
直角锯切且宽厚比小于3的锯材,又称方材。
2.1.7板材plank
直角锯切且宽厚比大于或等于3的锯材。
2.1.8规格材dimension lumber
木材截面的宽度和高度按规定尺寸加工的规格化木材。
2.1.9结构复合术材structural composite lumber
采用木质的单板、单板条或木片等,沿构件长度方向排列组坯,并采用结构用胶粘剂叠层胶合而成,专门用于承重结构的复合材料。包括旋切板胶合木、平行木片胶合木、层叠木片胶合木和定向木片胶合木,以及其他具有类似特征的复合木产品。
2.1.10胶合木层板glued lamina
用于制作层板胶合术的板材,接长时采用胶合指形接头。
2.1.11术材含水率moisture content of wood木材内所含水分的质量占木材绝干质量的百分比。
2.1.12顺纹parallel to grain
木构件木纹方向与构件长度方向一致。
2.1.13横纹perpendicular to grain
木构件木纹方向与构件长度方向垂直。
2.1.14斜纹an angle to grain
木构件木纹方向与构件长度方向形成某一角度。
2.1.15层板胶合术glued laminated timber
以厚度不大于45mm的胶合木层板沿顺纹方向叠层胶合而成的木制品。也称胶合木或结构用集成材。
2.1.16正交胶合木cross laminated timber
以厚度为15mm-45mm的层板相互叠层正交组坯后胶合而成的木制品。
2.1.17胶合原木laminated log
以厚度大于30mm、层数不大于4层的锯材沿顺纹方向胶合而成的木制品。常用于井干式木结构或梁柱式木结构。
2.1.18工字形术搁册wood-joist
采用规格材或结构用复合材作翼缘,木基结构板材作腹板,并采用结构胶粘剂胶结而组成的工字形截面的受弯构件。
2.1.19墙骨sud
轻型木结构的墙体中按一定间隔布置的竖向承重骨架构件。
2.1.20目分级术材visually stress-graded lumber
采用肉眼观测方式来确定术材材质等级的术材。
2.1.21机械应力分级木材machine stress-rated lumber
采用机械应力测定设备对术材进行非破坏性试验,按测定的木材弯曲强度和弹性模量确定强度等级的木材。
2.1.22齿板truss plate
经表面镀锌处理的钢板冲压成多齿的连接件,用于轻型木桁架节点的连接或受拉杆件的接长。
2.1.23木基结构板wood-based structural panels以木质单板或木片为原料,采用结构胶粘剂热压制成的承重板材,包括结构胶合板和定向木片板。
2..24木基结构板剪力墙shear wall of wood-based structural panels
面层采用木基结构板,墙骨柱或间柱采用规格材、方木或胶合术而构成的,用于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墙体。
2.1.25指接节点finger joint
在连接点处,采用胶粘剂连接的锯齿状的对接节点,简称指接。指接分为胶合木层板的指接和胶合木构件的指接。
2.1.26速生材fast-growing wood
生长快、成材早、轮伐期短的木材。
2.1.27方木与原木结构sawn and log timber structures
承重构件主要采用方木或原木制作的建筑结构。
2.1.28轻型木结构light wood frame construction
用规格材、木基结构板或石膏板制作的木构架墙体、楼板和屋盖系统构成的建筑结构。
2.1.29胶合木结构glued laminated timber structures
承重构件主要采用胶合木制作的建筑结构。
2.1.30井千式木结构log cabins:log house
采用截面经适当加工后的原木、方木和胶合原木作为基本构件,将构件水平向上层层叠加,并在构件相交的端部采用层层交叉咬合连接,以此组成的井字形木墙体作为主要承重体系的木结构。
2.1.31穿斗式木结构chuandou-style timber structure
按屋面檩条间距,沿房屋进深方向竖立一排木柱,檩条直接由木柱支承,柱子之间不用梁,仅用穿透柱身的穿枋横向拉结起来,形成一榀木构架。每两榀木构架之间使用斗枋和纤子连接组成承重的空间木构架。
2.1.32抬梁式木结构tailiang-style timber structure
沿房屋进深方向,在木柱上支承木梁,木梁上再通过短柱支承上层减短的木梁,按此方法叠放数层逐层诚短的梁组成一榀木构架。屋面檩条放置于各层梁端。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木结构建筑的设计除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3.1.2木结构建筑的设计应与当地的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并宜体现木结构建筑的特点。
3.1.3建筑设计时,可根据建筑美学和使用要求将木结构或木构件设计为完全可视、部分可视和完全不可视三种类型。对于完全可视或部分可视类型的木结构或木构件宜符合外观的耐久性规定。
3.1.4术结构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建筑类型以及经济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结构类型。
3.1.5术结构建筑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并宜与工程木制品的规格尺寸协调:宜采用建筑、结构、设备和装饰装修一体化设计:建筑的设备及设备管线系统的设计,宜采用完全集成或部分集成到结构体系的方式。
3.1.6木结构建筑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木结构构件的防腐、防虫措施,并应规定施工注意事项:对材料和施工质量有特别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3.2建筑设计
3.2.1术结构建筑按高度的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的规定。
3.2.2建筑平面与空间的设计应以人为本,满足建筑基本功能需求,选择适宜的开间和层高,满足平面与空间的灵活性与可变性要求。
3.2.3公共建筑室内空间分隔宜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墙和隔断:住宅建筑户内宜采用具有空间使用功能可变性和可改造性的内隔墙。
3.2.4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平面尺寸宜满足标准化橱柜、集成式卫浴设施的设计要求。并宜采用质量合格的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浴等建筑部品。
3.2.5当木构件符合防火要求和耐久性要求时,可直接作为内饰面。
3.2.6围护系统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刚度,并应满足组件在地震作用和风荷我作用下的受力及变形要求。
3.2.7围护系统的热工性能、外窗的气密性能等应符合现行河南省标准《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DBJ41/071、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75%)》DBJ41/T184及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1/T075的规定。
3.2.8建筑围护结构的气密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密层应完整连续,并应做好在不同构件或材料之间的连接处或接触面的局部密封处理:隔汽层必须连续,搭接处必须用密封胶带或密封剂密封;
2柔性材料之间的连接处应密封,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
3当采用外围护墙面板作为连续气密层时,板缝应采用胶带粘接等方式密封;
4内墙与带有气密层的外墙、吊顶、楼板或屋面相交处,应采取保证气密层连续的措施;
5内墙伸出吊顶或延伸成外墙处,应密封墙内空间;
6楼盖外挑成为阳台或挑台时,应采取保证相邻墙体和楼盖气密层连续的措施;
7门、窗、管线或管道等墙体或楼盖孔洞处,应做局部密封处理;8在有气密性要求的吊顶及楼地面等处开设检修孔洞时,洞口与盖板四周应设置密封条;
9烟囱或排气口与其相邻构件之间的缝隙应采用不然材料密封。
3.2.9围护系统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3.2.10屋面宜采用坡屋顶,并宜根据建筑形体、高度、当地最大雨雪量、结构形式和采用的防水材料确定屋面的坡度。
3.2.11室内环境应满足相应建筑功能的需求,各项指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3.2.12建筑室内应具有良好的湿热环境,主要功能房间达到现行因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中的相关规定,夏季使用空调的情况下,室内热湿环境宜为温度22℃一28℃,湿度40%~65%:冬季采暖情况下,室内热湿环境宜为温度18℃~24℃,湿度30%60%。
3.2.13声环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和建筑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4材料
4.1木材
4.1.1承重结构用天然木材应满足下列要求:
1原木和方木所选用的树种满足本标准及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具备本标准及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结构承截所需的物理、力学性能;
3木材之间的胶结质量良好,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
4满足本规范及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含水率要求。
4.1.2承重结构用规格材应由专业工厂制作生产,并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出厂的产品应附有产品标识、生产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4.1.3在工程结枸构中使用进口木材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附有经过我国认可的产品标识和设计标准等相关资料;
2有经过我国认可的质量和环保认证标识;
3符合国家对木材进口商检方面的相关规定;
4首次采用的进口天然木材树种,须经过我国认可的实验验证,附有完整的实验报告;
5所有资料均有中文标识。
4.1.4新型木基复合材料在木结构工程中首次使用前,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试验验证,达到本规范及现行相关标准所需的力学、物理性能,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
4.15废弃术质材料循环利用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废弃术材循环利用规范》LY)T1822的规定。用作承重木结构时,应通过检验,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久性。
4.1.6当取样检验一批木材的强度等级时,可根据其弦向静曲强度的检验结果进行判定,按本标准附录A的检验标准进行。
4.1.7制作构件时,术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板材、规格材和工厂加工的方木不应大于19%;
2方木、原木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18%;
3作为连接件时不应大于15%;4胶合木层板和正交胶合木层板应为8%一15%,且同一构件各层术板间的含水率差别不应大于5%;
5井干式木结构构件采用原木制作时不应大于2%:采用方木制作时不应大于20%:采用胶合原木木材制作时不应大于18%.
4.1.8现场制作的方木或原木构件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25%。当受条件限制,确实需要直接使用含水率大于2%的木材制作原木或方木结构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的规定。
4.1.9层板胶合木、旋切板胶合术、平行木片胶合木和层叠术片胶合木的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GBT50708及结构用集成材》GB/T26899的规定。
4.1.10承重结构用木材的材质等级分级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的规定,不应采用商品材的等级标准替代。
4.1.1山木结构构件制作时,应根据构件的主要用途和部位,选用相应的材质等级,可按本规范附录B进行选用。
4.2木结构粘结剂
4.2.1粘结剂的防火性和耐久性应满足结构的使用条件和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其环保性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4.2.2结构用粘结剂应根据工程术结构的使用环境(包括气候、含水率、温度)、木材种类、防火和防腐要求、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生产制造方法等条件综合选用。承重结构用粘结剂,应按附录C的规定检验胶粘能力。
4.3钢材与金属连接件
4.3.1工程木结构中使用的钢材宜采用235B、C、D级的碳素结构钢、或Q355B、C、D级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当有可靠根据时,可采用Q390和Q420等其他高牌号钢材,要求钢材的强屈比不应小于1.2,伸长率δ5应大于20%。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钢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7的规定。
4.3.2对于承重木结构,采用其他金属连接件、复合材料连接件或采用3D打印等新型工艺制造的连接件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3.3钢木桁架的圆钢下弦直径d大于20mm的拉杆,以及焊接承重结构或是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DB41/T 2083–2020 装配式预应力箱梁整体式液压模板施工规

资源简介/截图: ICS93.080
CCS P 66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083-2020
装配式预应力箱梁整体式液压模板施工规范
2020-12-30发布2021-03-30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6e1127cfd9fd977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装配式预应力箱梁整体式液压模板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装配式预应力箱梁整体式液压模板施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0碳素结构钢
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5780六角头螺栓C级
GB5004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整体式液压摸板
采用液压系统进行整体就位、周整、浇筑、拆除的模板。
3.2
导轨
将设有等距梯档的型钢固定在地而上,引导摸板各向运动的轨道。
4一般规定
4.1摸板制作要求
4.1.1模板制作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选用材料,构造设计应满足模板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刚度要求,宜采用定型化、标准化的模板构件。
4.1.2模板的制作安装和拆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1.3模板的结构和材质应避免出现脆性破坏,使用的钢材应根据模板体系的重要性、荷载特征、连接方法等不同情况,选用适合的钢材型号和材性。
4.1.4钢材应符合GB/T700、GB/T1591的规定,宜采用Q235和Q355钢。
4.1.5焊条应符合GB/T700、GB/T1591中的规定。
4.1.6普通螺栓应符合GB/T5780的规定。
4.1.7焊接的承重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进行弯曲试验。




DB41/T 2266-2022 水运工程工地建设规范

资源简介/截图: ICs93.140
CCS P 67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2266-2022
水运工程工地建设规范
2022-06-29发布2022-09-28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09c9aa3076b43f5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运工程驻地建设、场站建设、临时工程、现场防护、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及标识标牌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大中型水运工程,小型水运建设项目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悠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JG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TS205-1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DB41/T1582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格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2013年6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运工程
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工程、航标工程等及其辅助和附网工程为主的工程项目。
3.2
工地建设
驻地、场站及其他临时工程建设。
3.3
驻地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现场人员施工期间办公、生活的场所。
3.4
场站工程建设需要的施工场所、临时设施,包括混凝土拌和站、钢筋加工场、构件预制场、物料堆放场和库房等。
3.5
工地试验室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项目现场设置的经水运工程等级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检测试验室。
3.6
施工导流
在修筑水运工程时,为保持干地施工,将水流引向预定位置的工程措施。
4驻地建设
4.1基本要求
4.1.1进地建设一股包括功公及生活设施以及工地式脸室的建设。
4.1.2驻地选址应避免设在易发生自然灾害、有害物质排放、易积水、易淹没的区域,与高压电线、爆破区等保持安全距离,用地合规,交通、通讯、水电设施接入便利。
4.1.3驻地房屋可租用或自建。租用房屋应坚固、安全、适用、美观,并满足工作及生活需要。自建房最低标准为活动板房。若采用活动板房,应选用阻燃环保材料,搭建高度不应超过两层,房屋净高不低于2.6m。
4.1.4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设施建设方案应经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实施,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使用。
4.2办公及生活设施
4.2.1办公区及生活区应合理布局、分区设置。场地应整平、硬化,给排水、供电和消防等设施完善,绿化而积不宜低于可绿化面积的85%.
4.2.2施工单位驻地宜采取独立式庭院布置,占地而积按表1规定:各单位驻地办公用房应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档案资料室等,而积按表2规定:各单位驻地生活用房应包括宿舍、食堂、浴室、周所等,而积按表3规定。
4.2.3场区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餐厅等应配备适当的空调设备及节能灯具,办公条件应满足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档案室应设有防潮、防火、防盗、防有害生物、防高温的设施。
4.2.4驻地庭院内应设置旗台座,台座尺寸根据庭院大小自行确定:旗杆采用3根,材质为不锈钢,中间旗杆悬挂国旗,比司旗杆高0.5m,旗杆间距不小于旗帜宽度。4.3工地试验室
4.3.1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设置的工地试验室应各自独立,工地试验室和生活区应分开设置。
4.3.2工地试验室可分为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三部分。
4.3.3功能室应根据工程内容和特点设置,一般分为土工室、集料室、水泥室、力学室、混凝土室、化学室、标准养护室、样品室、储藏室等。各检测室的空间和面积应满足试验检测工作和环境条件要求。
4.3.4除标准养护室等有特殊要求外,工地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化学室应设置强制通风设施。
4.3.5工地试验室应设置完善的排水设施和必要的应急水源。混凝土室房间地面应设置水槽和两级以上的沉淀池。
4.3.6工地试验室应采用独立可靠的专用线路集中配电,并设置满足需要的备用电源。
4.3.7工地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防盗和环保设施。
4.3.8工地试验室操作台应满足工程需要,选用坚固、防滑、耐腐蚀材料。
4.3.9工地试验室应根据项目规摸和特点设置,试验室面积及办公设备按表4规定。
4.3.10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处理,化学品废液应按相应技术规程处置。




DB32/T 4243-2022 水下隧道结构健康监测技术规程

资源简介/截图: ICS 03.120.20
CCS Z10/39
江苏省 地方标准
DB32/T 4243—2022
水下隧道结构健康监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tructure health monitoring for underwater tunnel
2022-03-23 发布 2022-09-01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 布c424d559b9c927d1 总则
1.0.1 为规范结构健康监测技术在水下隧道中的应用,提高水下隧道结构维护管理水平,促进相关技术的提升,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盾构法、堰筑法、钻爆法、顶管法及沉管法水下隧道的结构健康监测,其他类型隧道可参照执行。
1.0.3 水下隧道结构健康监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应同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982 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
GB 509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 5049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GB 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1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446 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 14412 机械振动与冲击 加速度计的机械安装
GB/T 15532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GB/T 9386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JT/T 1037 公路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
JTG H12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CJJ/T 289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养护技术标准
JTGF 8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ECS 333 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设计标准
T/CECS 652 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标准
T/CECS 529 大跨度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预警阈值标准
DB32/T 2880 光纤传感式桥隧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设计、施工及维护规范
3 术语和符号
下列术语和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下隧道 Tunnel Underwater
下穿河流、湖泊、海湾或海峡等水域的隧道。
3.2
结构健康监测 Structural Health Monitoring
利用现场的、无损的方式采集结构与环境信息,分析结构反应的各种特征,获取结构因环境因素、损伤或退化而造成的改变。
3.3
结构健康监测系统 Structural Health Monitoring System
一种集传感、数据采集与传输、结构状态参数与损伤识别、性能评价与预测技术为一体的自动化、信息化监测系统,主要由传感器及采集仪器设备等硬件系统和数据分析及结构分析等软件系统构成,通过对结构进行连续性(包括实时或不同频度)测试,实现对结构当前及未来服役状况与潜在风险的分析和评价。
3.4
风险源 Risk Source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
3.5
风险 Risk
采用山石或其它材质制作的仿山石,配置组合成山峦和山间局部形态。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组合。
3.6
结构安全风险分析 Structural Safety Risk Analysis
对风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进行分析,找出可能致害物、事故原因等。
3.7
隧道病害 Tunnel Disease
隧道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外力、材料劣化等造成的影响隧道使用功能的损伤及劣化状态。
3.8
测点 Measuring Point
布置传感器的点位。
3.9
监测断面 Monitoring Section
对应隧道某一桩号,进行测点布置的隧道断面。
3.10
监测区段 Monitoring Area
由多个监测断面组成,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集中反映隧道结构或环境变化的连续监测范围。
3.11
采集站 Measuring Unit
构成假山有特定形态和功能作用的石峰、石壁等石体。将不同被测参量的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输设备集中安放的装置。
3.12
温度补偿 Temperature Compensation
岩体壁面裂隙和凹槽。采取有效措施以抵消或减弱温度变化对被测物理量特性造成的影响。
3.13
监测频率 Monitoring Frequency
分开的对立岩体形成隘口和隘路地形,也可构成各自独立的主次峰、壁体。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3.14
预警阈值 Precaution Value
叠置假山的各类山石块和用建筑材料加工出的仿山石块。对隧道运营环境、结构构件可能出现的不同程度异常或危险,所设定各监测点设备的监测参数警戒值。
3.15
结构安全预警 Early-warning of Structural Safety
料石表面的浅细裂痕和凹凸面棱。结构荷载作用、响应或评价指标超过预警阈值时,结构健康监测系统按预定方式自动发出警告的行为。4 基本规定
4.1 水下隧道工程在设计阶段应提出结构健康监测技术要求,相关设施宜与隧道施工同期实施。
4.2 结构健康监测应满足在全寿命周期内掌握水下隧道结构安全状态的要求。
4.3 结构健康监测内容应结合结构安全风险分析进行确定,主要包括监测项目、监测区段、监测断面及测点等。
4.4 结构健康监测应充分利用隧道施工期间既有的监测设备和监测数据。
4.5 结构健康监测宜按照图 4.0.5 所示流程开展工作。




DB32/T 4228-2022 加油站计量管理规范

资源简介/截图: ICS 03.100
CCS A 10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32 DB32/T 4228—2022
加油站计量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easurement management of oil fuelling station
2022-04-18 实施 2022-03-18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cf4c8f6e17cb5b4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加油站计量组织保障、计量器具、诚信计量、计量宣传和计量纠纷处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贸易结算的加油站的计量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9081 机动车燃油加油机
GB 20952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JJG 443 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 50156、GB/T 9081、GB 20952和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加油站 oil fuelling station
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的场所。 [来源:GB 50156-2021,2.1.2]
3.2 加油机 fuel dispensers
用来给车辆添加液体燃料的一种液体体积测量系统。当用户有IC卡支付、油气回收、税控功能等其 他要求时,可以具备这些功能。用于国内油品贸易结算的加油机应具有自锁功能。 [来源:JJG443-2015,3.1.1]
3.3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油 气处理装置组成。该系统的作用是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收集、储 存和送入油品运输汽车罐车的罐内,运送到储油库集中回收变成汽油。 [来源:GB 20952-2020,3.6]
3.4 计量管理 measurement management
对加油站进油、售油和计量核查等计量活动所涉及的组织架构、人员、器具和活动等进行的管理。3.5 计量器具 measuring instrument
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进行测量的装置。 [来源:JJF 1001-2011,6.1]
3.6 计量罐 measuring tank
加油站用于储存和计量车用燃油的卧式金属罐(含非金属材质卧罐)、立式金属罐、船舱等设施。4 组织保障
4.1 组织架构 加油站应设置站长一名为计量管理工作的责任人,配备专(兼)职计量员不少于一人,负责加油站 的计量管理工作。
4.2 计量管理人员
4.2.1 加油站应加强计量法律法规、计量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加油站的计量管理人员应经过计量业务 知识培训。
4.2.2 站长的职责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全面负责加油站计量管理工作;
——组织宣贯计量法律法规,确保计量准确,保障贸易公平;
——制定并落实加油站的计量管理目标;
——确保实现计量管理目标所需资源的有效配置;
——负责处理有关计量投诉。
4.2.3 计量员的职责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落实日常计量管理工作;
——负责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等管理工作;
——负责加油机计量风险管理工作;
——负责油品库存计量管理工作。




DB11/T 806-2022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范

资源简介/截图: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 806-2022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floor radiant heating
2022-03-28 发布 2022-07-01 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6294059f27271c21 总 则
1.0.1 为规范北京地区地面辐射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工作,做到安全适用、技 术先进、经济合理和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低温热水为热媒、加热电缆或低温辐射电热膜为电加热元件的地面辐射供暖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
1.0.3 本规范涉及的地面辐射供暖方式:
1 现场敷设加热管或电加热元件: 1)混凝土填充式地面辐射供暖;
2)预制沟槽保温板地面辐射供暖;
2 预制轻薄型供暖板地面辐射供暖。
1.0.4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
2.0.1 地面辐射供暖 radiant floor heating
低温热水或电,通过敷设于供暖地面中的加热管、电加热元件等加热部件加热地面,地表面以辐 射和对流传热方式向室内供暖的供暖方式,简称地面供暖。
2.0.2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 low temperature hydronic radiant floor heating
以温度不高于 60℃的热水为热媒,通过加热管加热地面的地面供暖方式,分为现场敷设加热管 和预制轻薄型供暖板两种方式,简称热水地面供暖。
2.0.3 低温加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 low temperature electric cable radiant floor heating
通过埋设在地面中的低温加热电缆加热地面,温控器控制室温或地面温度的地面供暖方式,简称加热电缆地面供暖。
2.0.4 低温辐射电热膜地面辐射供暖 low temperature electric film radiant floor heating
通过敷设在地面中的低温辐射电热膜加热地面,温控器控制室温或地面温度的地面供暖方式,简称电热膜地面供暖。
2.0.5 混凝土填充式地面供暖 floating screed floor heating
加热管或电加热元件敷设在绝热层上,需填充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后再铺设地面面层的地面供暖方式。
2.0.6 预制沟槽保温板地面供暖 pre-grooved insulation board floor heating
加热管或加热电缆敷设在预制沟槽保温板的沟槽中,加热管或加热电缆与保温板沟槽尺寸吻合且 上皮持平,不需要填充混凝土、可直接铺设地面面层的地面供暖方式。
2.0.7 预制轻薄型供暖板地面供暖 thin prefabricated hot water heating board floor heating
以低温热水为热媒,采用预制轻薄型供暖板加热地面的地面供暖方式,简称供暖板地面供暖。
2.0.8 加热部件 heating element
敷设于供暖地面填充层或预制沟槽保温板沟槽中的加热管、加热电缆、电热膜以及预制轻薄型供暖板统称。
2.0.9 绝热层 insulating layer
地面供暖中,用于阻挡热量向下传递、减少无效热损失并现场单独铺设的构造层(不包括预制沟槽保温板和预制轻薄型供暖板的保温基板)。
2.0.10 填充层 filler layer
混凝土填充式地面供暖中,绝热层上设置加热管、电加热元件时用的构造层,起到保护加热管或电加热元件且使地面温度均匀的作用。
2.0.11 均热层 heat distribution plates
预制沟槽保温板地面供暖中,铺设在加热管或加热电缆之下或上下,使加热部件的热量均匀散开且地面温度均匀的金属板或金属箔。
2.0.12 填充板 blind board
供暖板地面供暖中,与供暖板保温基板材质和厚度相同、上面粘贴铝箔的半硬质泡沫塑料板,用于敷设输配管和填充房间内未铺设供暖板的部位。
2.0.13 输配管 feeder pipe
供暖板地面供暖系统中,分集水器和支路分集水器之间起中间输配作用的管道。
2.0.14 地温型温控器 thermostat with floor sensor
温控器设在房间便于操作的位置,配套的温度传感器外置并埋设在供暖地面中。
2.0.15 室温型温控器 thermostat with room sensor
温控器与配套的温度传感器一体并安装于供暖房间中能反映室温的位置。
2.0.16 双温型温控器 thermostat with room and floor sensor
兼有室温型和地温型温控器的构造和功能。3 设 计
3.1 一般规定
3.1.1 供暖地面的表面平均温度应符合表 3.1.1 的规定。 表 3.1.1 地表面平均温度区域特征 适宜范围 最高限值 人员经常停留区域 25℃~27℃ 29℃ 人员短期停留区域 28℃~30℃ 32℃ 无人员停留区域 35℃~40℃ 42℃
3.1.2 热水地面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应根据有效散热量、管间距等参数计算确定,并与热源相匹配;供水温度不应大于 6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 10℃且不宜小于 5℃;民用建筑的供水温度宜采用 35℃~45℃。
3.1.3 热水地面供暖系统的工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敷设加热管地面供暖,加热管及附件应满足系统工作压力的要求;
2 供暖板地面供暖应根据系统工作压力选择相应承压能力的产品,供暖板的承压能力应根据产 品性能确定。
3.1.4 地面上的固定设备和卫生器具下方不应布置加热部件。
3.1.5 生活给水管道、地面供暖系统外其他电气系统管线等,不应与地面供暖加热部件在同一构造层内上下或交叉敷设。
3.1.6 加热电缆及电热膜地面供暖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热电缆额定线功率不宜大于 17W/m;电热膜工作时,膜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60℃;
2 加热电缆应具有接地导体和屏蔽层,电热膜应具有安全接地措施。
3.1.7 电热膜地面供暖,电热膜和地面面层之间应装设等电位连接用金属网,金属网应覆盖电热膜的全部铺设范围,并采用直径不小于 3mm 且网格不大于 150mm×150mm 的钢丝网,相邻金属网之间应 互相焊接并可靠接地;混凝土填充式加热电缆地面供暖,加热电缆下应铺设金属网,金属网之间应 连为一体并可靠接地,金属网直径不小于 1.0mm 且网格不大于 100mm×100mm。
3.1.8 装配式建筑地面供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预制沟槽保温板或供暖板地面供暖方式;
2 设备、加热部件和管道应与建筑、结构、装修一体化设计;
3 设备、加热部件和管道应标准化、模块化,并与建筑模数相协调;
4 加热部件和管道敷设宜采用与预制构配件分离方式,不应敷设于预制构件及预制叠合楼板的 现浇层内。
3.1.9 地面供暖施工图,应包括下列设计文件:
1 施工图设计说明;
2 楼栋内供暖系统和加热部件平面图;
3 温控器、温度传感器及相关管线布置图;采用集中控制系统时,应提供相关控制系统布线图;
4 热水地面供暖分集水器及附件的接管和地面构造示意图;
5 电加热地面供暖的供配电系统图、接地系统图及相关管线平面图等。
3.1.10 施工图设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室内外计算温度;
2 地面供暖方式;
3 热源、供暖系统形式、热媒参数及供热量;
4 热水地面供暖系统选用的管材、供暖板类型和工作压力、塑料管材管系列(S)和壁厚、铜管 壁厚等;
5 加热电缆或电热膜的类型及产品,供电电压、供配电系统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剩余电流 保护、地面供暖系统接地和等电位连接等;
6 绝热层材料的种类、导热系数、密度及厚度;
7 采用的温控措施和温控器形式,电控系统工作电压、工作电流等;采用集中控制系统时,应 说明控制要求和原理;
8 热计量或电能计量方式等。
3.1.11 供暖系统和加热部件平面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标注各房间供暖热负荷;
2 热水地面供暖应绘制分集水器位置及与其连接的供暖管道;
3 现场敷设加热管、加热电缆地面供暖应绘制各房间加热管、加热电缆的具体布置,标明敷设间 距、加热管管径或加热电缆规格(额定线功率)、加热管环路或加热电缆回路的敷设长度,以及加热电缆接地体材质、规格、敷设方式和连接点;
4 电热膜地面供暖应绘制电热膜平面布置图;
5 供暖板地面供暖应绘出供暖板和输配管铺设位置。4 材 料 4.1 一般规定
4.1.1 地面供暖系统中所用材料,应根据工作温度、工作压力、荷载、设计寿命、现场防水、防火要求和施工等,经综合比较后确定。热水地面供暖系统中设备、管材及附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敷设加热管地面供暖,选用的加热管及附件应满足系统工作压力要求;
2 供暖板地面供暖,应根据供暖系统压力选择相应承压能力的产品,供暖板的承压能力应根据产品性能确定。
4.1.2 装配式建筑采用供暖板地面供暖系统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现场运输条件等进行供暖板的拆分设计。
4.1.3 所有材料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并出具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 4.2 绝热层和预制沟槽保温板材料
4.2.1 绝热层和预制沟槽保温板材料应采用导热系数小、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的材料,不得采用易 燃材料,且不应含殖菌源、不得散发异味及可能危害健康的挥发物。
4.2.2 采用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类别应符合表 4.2.2 的规定,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绝 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GB/T 10801.1 和《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 的规定。




DB/T 29-282-2020 天津市建筑施工榫卯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

资源简介/截图: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DB/T29-282-2020
备案号:J15472-2021
天津市建筑施工榫卯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dove-tail lock steel tubular scaffoldings’Implementation practice in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2020-12-11发布2021-02-01实施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de6fac24b5846941总则
1.0.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榫卯式钢管脚手架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方便,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施工中的榫卯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与管理。
1.0.3榫卯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使用与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卯dove-tail joint
榫卯,是在两个构件上所采用的一种楔形凹凸结合的连接方式(图1)。楔形凸出部分叫:楔形凹进部分叫卯。为了防止受拉力时脱开,将头做成顶面与侧面夹角小于90°,卯槽底面与侧面夹角小于90°。2.1.2榫卯式钢管脚手架dove-tail lock steel tubular scaffolding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承受荷载的、由榫卯和钢管等构成的作业脚手架与支撑架,包含双排榫卯式钢管脚架、满堂榫卯式钢管脚手架和满堂榫卯式钢管支撑架,统称榫卯钢管脚手架,简称榫卯脚手架。
2.1.3双排卯式钢管脚手架dove-tail lock scaffolding in double-row
由内外两排立杆和水平杆等构成的榫卯脚手架,简称双排架。
2.1.4满堂榫卯式钢管脚手架full hall dove-tail lock steel tubular scaffolding
在纵、横方向,由不少于三排立杆并与水平杆、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榫卯件等构成的脚手架。该架体顶部作业层施工荷载通过水平杆传递给立杆,顶部立杆呈偏心受压状态,简称满堂脚手架。
2.15满堂榫卯式钢管支撑架dove-tail lock steel tube full hall formwork support
在纵、横方向,由不少于三排立杆并与水平杆、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榫卯节点等构成的承力支架。该架体顶部的钢结构安装或浇筑混凝土构件等(同类工程)施工荷载通过可调托撑轴心传力给立杆,顶部立杆呈轴心受压状态,简称满堂支撑架。
2.1.6水平杆horizontal tube
脚手架中的水平杆件。沿脚手架纵向设置的水平杆为纵向水平杆:沿脚手架横向设置的水平杆为横向水平杆。
2.1.7扫地杆bottom reinforcing tube
贴近楼地面设置,连接立杆根部的纵、横向水平杆件:包括纵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
2.1.8连墙件tie member
将脚手架架体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传递拉力和压力的构件。2.1.9连墙件间距spacing of tie member
脚手架相邻连墙件之间的距离,包括连墙件竖距、连墙件横距。
2.1.10横向斜撑diagonal brace
与双排脚手架内、外立杆或水平杆斜交呈之字形的斜杆。
2.1.11剪刀撑diagonal bracing
在脚手架竖向或水平向成对设置的交叉斜杆。
2.1.12抛撑cross bracing
用于脚手架侧面支撑,与脚手架外侧面斜交的杆件。
2.1.13底座base plate
设于立杆底部的垫座:包括固定底座、可调底座。
2.1.14可调托撑adjustable U-head
插入立杆钢管顶部,可调节高度的顶撑。
2.1.15支撑脚手架高度scaffold height
自立杆底座下皮至架顶可调托撑上皮之间的垂直距离。
2.1.16脚手架长度scaffold length
脚手架纵向两端立杆外皮间的水平距离。
2.1.17脚手架宽度scaffold width
脚手架横向两端立杆外皮之间的水平距离。
2.1.18步距lift height
主节点上下水平杆轴线间的距离。
2.1.19立杆纵(跨)距longitudinal spacing of upright tube
脚手架纵向相邻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2.1.20立杆横距transverse spacing of upright tube
脚手架横向相邻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2.1.21主节点main node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轴线交点。3基本规定
3.1基本要求
3.1.1榫卯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经过设计和必要的计算:在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应编制搭设和拆除方案。
3.1.2卯脚手架应是几何不可变的稳定结构体系,架体构造设计应保证脚手架结构体系的稳定性。
3.13榫卯脚手架的设计应满足承受实际荷载要求,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能承受设计荷载;
2结构应稳固,不应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
3设计、搭设应满足使用要求,且应具有安全防护功能。
3.2安全等级
3.2.1榫卯脚手架结构设计时,应根据搭设高度、荷载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榫卯脚手架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3.2.2卯脚手架结构重要性系数0应按表3.2.2的规定取值。4构配件
4.1钢管
4.1.1脚手架钢管宜采用尺寸为中48.3mm×3.5mm的Q235钢管,钢管最小壁厚不应小于3.0mm。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3GB/T1379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多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
4.1.2钢管的截面特性可按本规程附录B表B.0.1采用。
4.2卯节点
4.2.1构件榫头、卯槽插座材料应采用碳素铸钢制造,其质量要求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中对ZG230-450的规定,铸钢制作的榫头厚度不应小于15mm,卯槽插座厚度不应小于12mm,卯槽环向壁厚不应小于6mm,卯槽环向与钢管壁的四周焊缝高度不应小于6mm。
4.2.2构件焊接制作应在专用工装上进行,各焊接部位应牢固可靠。焊缝应平整光滑,不得有漏焊、焊穿、夹渣、裂纹等缺陷。
4.2.3立杆榫卯节点间距可按0.6m模数设置,水平杆长度可按0.3m模数设置。其它特殊规格,可根据工程需要确定。4.3脚手板
4.3.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
4.3.2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3GB/T700中Q235级钢的规定。
4.3.3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3GB50005中Ⅱa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宜各设置两道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钢丝箍。
4.3.4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串片脚手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的相关规定。
4.4可调托撑
4.4.1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螺杆直径与螺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梯形螺纹第2部分:直径与螺距系列3GB/T5796.2和梯形螺纹第3部分:基本尺寸3GB/T5796.3的规定。
4.4.2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采用环焊,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mm,并宜设置加筋肋: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倍螺距,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
4.4.3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DB/T 29-303-2022 天津市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资源简介/截图: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DB
DB/T29-303-2022
备案号:J16381-2022
天津市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teel attached lifting scaffold in Tianjin
2022-5-23发布2022-9-1实施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29fb0b792df9acb1总则
1.0.1为加强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安全,依据国家及天津市地方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结合工程使用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天津市建筑施工用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升降、拆除及安全管理。
1.0.3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升降、拆除及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steel attached lifting scaffold
架体构配件全部采用金属材料,由工厂加工制作,现场组装,通过附着支承装置附着于建筑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机构,随建筑结构逐层升降,具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控制等功能的脚手架。
2.1.2竖向主框架vertical main frame
沿建筑结构高度,垂直于外立面,并通过附着支承装置,将架体所承受竖向和水平荷载传至建筑结构的框架或桁架结构。
2.1.3导轨slideway
用于约束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并引导其沿建筑结构外立面升降的装置。
2.1.4水平支承桁架horizontal supporting truss
主要承受架体竖向荷载,并将竖向荷载传递至竖向主框架的水平支承结构。
2.1.5架体构架structure of scaffold body
位于相邻两竖向主框架之间和水平支承桁架之上的架体,是架体结构的组成部分,也是操作人员作业场所。
2.1.6附着支承装置attached supporting structure
直接附着在建筑结构上,约束架体并承受传递架体荷载的支承结构。通常由附着支座、支座转换件及附着螺栓组件等构件组成。
2.1.7防倾覆装置prevent overturn equipment
防止架体在升降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的制约装置。2.1.8仿坠装置prevent falling equipment
防止架体在升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坠落的制动装置。
2.1.9停靠卸荷装置stopping device
当架体停在某一高度位置时,将架体的全部荷载传递到附着支承装置上的承力装置。
2.1.10升降系统lift mechanism
架体升降运行的机构及控制系统。
2.1.11升降支座 lift support
直接附着在建筑结构上,并与升降设备连接,承受并传递架体升降荷载的支承结构。
2.1.12荷载控制系统loading control system
监测并控制升降系统在工作中承受荷载的装置。
2.1.13同步控制装置synchro control equipment
控制架体的运行状态,使各机位的升降荷载或高差在设计允许范围内的装置。
2.1.14架体高度height of scaffold body
架体外侧底层水平杆件与架体顶部水平杆件的轴线距离。
2.1.15架体宽度width of scaffold body
架体内、外排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2.1.16架体支承跨度supported span of the scaffold body
两相邻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
2.1.17悬臂高度cantilever length
架体的附着支承装置中最高一个支承点以上的架体高度。
2.1.18悬挑长度overhang length
架体竖向主框架与架体悬挑端部立杆轴线间的水平距离。
2.1.19架体步距vertical spacing of the scaffold
架体相邻上、下水平杆或金属脚手板之间的轴线距离。3基本规定
3.0.1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应根据建筑结构及相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应急处置措施;
9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3.0.2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构配件及配套设备应经现场验收合格后安装使用。
3.0.3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产品型号、技术参数、架体组成、适用条件和范围、安装、升降、拆除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使用、检查及维护保养等内容。
3.0.4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使用应按单体建筑出具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可按照本规程附录A填写,内容包括:架体主要构件、升降系统、荷载与同步控制装置、防倾覆装置、防坠装置等。
3.0.5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升降、使用及拆除等施工作业前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构配件
4.0.1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构配件材质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所用型钢、钢板、圆钢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
2铸钢构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的规定;
3铝合金构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及铝合金型材》YB1703的规定。
4.0.2架体结构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手工焊接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品粒钢焊条》GBT5117或《热强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焊条型号应与结构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对于承受动力荷载或振动荷载的桁架结构宜采用低氢型焊条;
2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与结构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5782的规定且不得低于4.8级;
4销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销轴》GBT882的规定。
4.0.3管材或型钢杆件应平直,两端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裂纹、表面分层、硬伤、压扁、硬弯、深划痕、结疤等缺陷。
4.0.4所有构件材料应去毛刺、锐边等,使用钢质材质加工的构配件均应做防锈、防腐处理,宜采用热浸镀锌工艺。
4.0.5架体防坠装置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坠装置的制动构件不得采用铸铁材料,应采用碳素铸钢或钢锻件制作,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中的规定;
2当采用卡阻式防坠方式时,防坠横杆应采用不低于Q235级圆钢制作,其抗剪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当采用夹持式防坠方式时,防坠吊杆应采用不低于Q235级圆钢制作,且直径不应小于25mm。
4.0.6当架体构件采用不同金属材料时,其接触面应采取防止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4.0.7构配件采用其他金属材料时,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本规程的要求。




SJG103-2021 深圳市无障碍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资源简介/截图: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SJG
SJG103—2021
无障碍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accessibility design
2021-12-25发布
2022-03-01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584f09d77a5305f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无障碍设计,构建城市无障碍环境,提高全龄全民生活质量,受深 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相关建设成果和实践经验, 依据或参考有关技术标准,并在充分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 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5 城市道路;6 城市广场;7 城市绿地;8 城市建筑;附录 A。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业务归口及批准发布,由深圳大学本原设计研究中 心负责具体技术条文解释。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无障碍设计,构建城市无障碍环境,提高全龄全民生活质量,确保无障碍设施安 全可靠、便捷实用、均衡布设,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城市建筑等建设工程 的无障碍设施设计。其他或既有建设工程的无障碍设施设计参照执行。
1.0.3 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省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无障碍 accessibility
全龄全民在城市环境中出行及使用工程设施时不存在阻碍。
2.0.2 无障碍设施 accessible facilities
能够辅助全龄全民平等顺畅地参与社会生活的工程设施。
2.0.3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accessible vehicle parking lot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机动车停车位。
2.0.4 小汽车上/落客区 pick up and drop off areas for cars
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和无障碍需求集中的设施周边,方便行动障碍者上下小汽车的区域。
2.0.5 缘石坡道 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为了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行人进出人行道的一种坡道。
2.0.6 盲道 tactile ground surface indicator
在人行道上或其他场所铺设的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觉障碍者产生盲杖触觉及脚感,引导视觉障碍 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7 行进盲道 directional indicator
表面呈条状形,使视觉障碍者通过盲杖触觉及脚感,指引视觉障碍者可直接向正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8 提示盲道 warning indicator
表面呈圆点形,用在盲道的起点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位置以及提示视觉障碍者前方将有 不安全或危险状态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9 无障碍通道 accessible route
在坡度、宽度、高度、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通道。
2.0.10 轮椅通道 wheelchair accessible path/lane
在检票口、结算口等处为方便乘轮椅者设置的通道。
2.0.11 无障碍出入口 accessible entrance
在坡度、宽度、高度上以及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出入口。
2.0.12 平坡出入口 ramp entrance
地面坡度不大于 1:20 且不设扶手的出入口。
2.0.13 无障碍电梯 accessible elevator
适合行动障碍者、视觉障碍者、听觉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电梯。
2.0.14 升降平台 platform lift and stair lift
方便乘轮椅者进行垂直或斜向通行的设施。
2.0.15 无障碍楼梯 accessible stairway
在楼梯形式、宽度、踏步、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及视觉障碍者使用的楼梯
2.0.16 安全抓杆 grab bar
在无障碍厕位、卫生间、浴间内,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移动和支撑的设施。
2.0.17 安全警示线 safety warning line
用于界定和划分危险区域,向人们传递某种注意或警告的信息,以避免人身伤害的提示线。
2.0.18 无障碍卫生间 accessible bathroom
出入口、室内空间及地面材质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且无障碍设施齐全的小型无性别厕所。
2.0.19 第三卫生间 gender-neutral bathroom
能够方便行动障碍者及其协助者共同使用的不刻意区分性别的卫生间。
2.0.20 母婴室 Baby-Care Room
专为孕期和哺乳期女性、婴幼儿及其护理者设置的,用于哺乳、集乳、护理及临时休憩的场所。
2.0.21 无障碍厕位 accessible toilet cubicle
公共卫生间内设置的带坐便器及安全抓杆的方便行动障碍者进出和使用的带隔间的厕位。
2.0.22 无障碍坐便器 accessible toilet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带安全抓杆的坐便器。
2.0.23 无障碍小便器 accessible urinal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带安全抓杆的小便器。
2.0.24 无障碍洗手/面盆 accessible wash basin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带安全抓杆的洗手/面盆。
2.0.25 无障碍盆浴间 accessible bathtub
无障碍设施齐全的盆浴间。
2.0.26 无障碍淋浴间 accessible shower stall
无障碍设施齐全的淋浴间。
2.0.27 浴间坐台 shower seat
洗浴时使用的固定坐台或活动座凳、椅子。
2.0.28 无障碍厨房 accessible kitchen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厨房。
2.0.29 无障碍客房 accessible guest room
出入口、通道、通讯、家具和卫生间等均设有无障碍设施,房间的空间尺度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活动的客 房。
2.0.30 无障碍住房/宿舍 accessible housing
出入口、通道、通讯、家具、厨房和卫生间等均设有无障碍设施,房间的空间尺度方便行动障碍者安全活 动的住房。
2.0.31 轮椅席位 wheelchair accessible seat
在观众厅、报告厅、阅览室及教室等设有固定席位的场所内,供乘轮椅者使用的位置。
2.0.32 陪护席位 seats for accompanying persons
设置于轮椅席位附近,方便陪伴者照顾乘轮椅者使用的席位。
2.0.33 低位服务设施 low height service facilities
方便行动障碍者使用的高度适当的服务设施。
2.0.34 轮椅回转空间 wheelchair turning space
为方便乘轮椅者旋转以改变方向而设置的,直径不小于 1.50m 的空间。
2.0.35 容膝容脚空间 knee and toe clearance
位于台面下部,容纳乘轮椅者腿部和足部并满足其移动需求的空间,空间宽度不小于 750mm,高度不小于 650mm,距地面高度 250mm 部分深度为 450mm,其他部分深度为 250mm。
2.0.36 标识设施 signage facilities
通过视觉、触觉、听觉等感官刺激,帮助人们获取城市环境中地理位置和目标方向等信息的设施。
2.0.37 盲文设施 braille facilities
通过可触摸的图形和盲文,帮助视觉障碍者获取信息的设施。
2.0.38 盲文地图 braille map
供视觉障碍者用手触摸的有立体感的位置图或平面图及盲文说明。
2.0.39 盲文站牌 braille station board
采用盲文,告知视觉障碍者车站的站名、公共交通线路和终点站名等的公交、地铁车站站牌。
2.0.40 盲文铭牌 braille signboard
安装在无障碍设施上或设施附近固定部位上,采用盲文以告知信息的铭牌。
2.0.41 盲文门牌 braille doorplate
设置于无障碍客房、无障碍住房/宿舍户门外墙面,方便视觉障碍者定位房间、住户的带盲文的门牌。
2.0.42 盲文按钮 braille button
设置在无障碍电梯、交互设备等无障碍设施上带盲文的按钮。
2.0.43 交互设备 interactive device
依托信息通讯技术,以一定的交互方式,帮助使用者便捷获取信息的设备。
2.0.44 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audible pedestrian signals for street crossing
通过语音提示系统引导视觉障碍者安全通行的音响装置。
2.0.45 无障碍休息区 accessible rest area
设置轮椅停驻位及带靠背和扶手的座椅的休息区。
3 基本规定
3.0.1 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应与地域气候、人口特征、发展进程和城市景观 相协调。
3.0.2 无障碍设施应与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城市建筑等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3.0.3 新建无障碍设施应与周边环境的既有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
3.0.4 无障碍通行设施和无障碍服务设施处应设置标识设施。
3.0.5 空间场所类无障碍设施的地面应平整、防滑。
3.0.6 人体容易触及的无障碍设施应避免尖角、锐利边缘及过于粗糙的表面。
3.0.7 室外无障碍设施宜与遮阳、蔽雨、景观等设施结合设置。
4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4.1 无障碍通行设施
I 一般规定
4.1.1无障碍通行设施可包括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及上/落客区、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通道、轮椅 坡道、无障碍出入口、门、无障碍电梯与升降平台、无障碍楼梯与台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扶手等。
4.1.2 相关建设工程内部及彼此之间,应提供连贯的无障碍通行路线。
4.1.3 标识物、垃圾桶、座椅、灯柱、报纸架等公共场所设施,均不应妨碍行动障碍者的独立通行。固 定在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无障碍楼梯的墙或柱面上的物体,其底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 2.00m;如 介于 0.60m~2.00m 之间时,其突出部分的尺寸不应大于 100mm。
4.1.4 在地形险要地段的通行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线。
II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及上/落客区
4.1.5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将通行方便、路线短的停车位设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2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20m 的轮椅通道,供乘轮椅者直接进入人行道和 到达无障碍出入口。轮椅通道与其服务的停车位,不应存在高差;轮椅通道与人行通道存在高差处,应至 少设置 1 个缘石坡道,且应与无障碍通道衔接;
3 地面应平整、防滑,地面坡度不应大于 1:50;
4 地面应设置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标识设施,并应设置引导标识指引到达;
5 电动机动车停车位的充电设施不应影响无障碍通道的有效宽度。
4.1.6 无障碍小汽车上/落客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尺寸不应小于 2.40m×7.00m;
2 与人行通道存在高差处,应至少设置 1 个缘石坡道,且应与无障碍通道衔接。
III 缘石坡道
4.1.7 缘石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面应平整、防滑;
2 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应无高差;
3 距车行道上口边缘 250mm~500mm 处应设置提示盲道,提示盲道的长度应与缘石坡道的宽度相对 应;
4 顶端处应留有过渡空间,过渡空间沿坡口一边不应小于坡口宽度,另一边长度不应小于 900mm;内容索引:目次 1 总则………6
2 术语………7
3 基本规定…………..11
4 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要求…. 12
4.1 无障碍通行设施…….. 12
4.2 无障碍服务设施…….. 18
4.3 无障碍信息设施…….. 24
5 城市道路…………..27
5.1 一般规定….. 27
5.2 人行道……… 27
5.3 人行横道….. 28
5.4 人行天桥及地道…….. 28
5.5 公交车站….. 29
5.6 自行车停放区………… 29
6 城市广场…………..30
6.1 一般规定….. 30
6.2 技术要求….. 30
7 城市绿地…………..32
7.1 一般规定….. 32
7.2 公园绿地….. 32
7.3 其他绿地….. 34
8 城市建筑…………..35
8.1 一般规定….. 35
8.2 居住建筑….. 35
8.3 公共建筑….. 37
8.4 工业建筑….. 45
8.5 其他建筑….. 45
附录 A 标识设施………48
本标准用词说明……….52
引用标准名录…………..53
附:条文说明…………..55




SJG 86-2020 建筑和市政工程估算编制规程

资源简介/截图: 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
SJG86-2020
建筑和市政工程估算编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estimating the regulation of construction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2021-04-21发布 2021-09-01实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合发布be2c0c18e6385351总则
1.0.1为规范深圳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结合深圳市建设工程特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不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阶段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查(评审),其他资金投资的建筑和市政工程投资估算可参照执行。
1.0.3编制投资估算应执行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水平,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设备规格型号和数量、工期、建设条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0.4投资估算由2个及以上单位共同编制时,委托单位应指定主编单位,由主编单位负责投资估算编制原则的制定、汇编总估算,并对估算文件的编制质量负总责。参编单位负责所承担部分的估算编制质量。
1.0.5投资估算可根据建设方案、设计深度、复杂程度和管理要求,以多层级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
1.0.6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估算具体取费,应以投资主管部门审核为准。2基本规定
2.1一般规定
2.1.1投资估算应完整反映建设项目设计内容,根据项目建设条件,按有关资料编制。受设计深度限制,工程方案暂未表达的内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考类似工程经验增补相应费用项目估算及说明,保证估算编制内容齐全。
2.1.2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包括生产能力指数法、系数估算法、指标估算法等,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编制宜采用指标估算法。
2.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建设项目,编制投资估算时应在编制说明中增加相关描述。
2.2编制依据
2.2.1编制投资估算应依据下列内容:
1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相关部门发布的价格指数、利率、汇率、离岸价格、到岸价格、税率等有关参数;
3相关部门发布的指标、定额、费用标准等;
4相关部门发布的人工、设备、材料等工程造价信息;
5工程地质资料、工程方案、协议等;
6设备及材料询价资料;
7类似工程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
8委托人提供的其他技术经济资料。
2.2.2工程方案是编制投资估算的重要基础资料,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方案的编制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等的编制深度要求;
2市政工程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的编制深度要求。
2.3文件组成
2.3.1投资估算文件应由封面、签署页、编制说明、投资估算汇总表、单项工程估算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表等内容组成。
2.3.2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依据。
2编制范围、工程概况。由2个及以上单位共同编制时,应说明分工编制情况。
3编制方法。说明采用的估算指标、定额、费用标准,人工、材料与设备等单价的依据或来源情况。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内容及费率标准。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特殊问题的说明,包括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说明。
2.3.3投资估算汇总表应由建设项目内各个单项工程的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等汇总编制而成。
2.3.4单项工程估算表应按建设项目划分的各个单项工程分别计算单项工程费用。通用建筑工程费用应按本规程附录B表B.0.1-1列项,医院建筑工程费用应按本规程附录B表B.0.1-
2列项,学校建筑工程费用应按本规程附录B表B.0.1-3列项,市政工程费用应按本规程附录B表B.0.2列项,使用时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予以调整。
对单一的、具有独立性的单项工程建设项目,可将单项工程估算表与投资估算汇总表合并编制。
2.3.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可在投资估算汇总表中分项估算,也可单独列表编制。3费用组成
3.1建设项目总投资
3.1.1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并达到使用要求或生产条件,在建设期内预计或实际投人的全部费用总和,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
3.1.2建设投资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在建设期内投人且形成现金流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
3.1.3建设期利息是指在建设期内发生的为工程项目筹措资金的融资费用及债务资金利息。
3.1.4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不计列流动资金。
3.2工程费用
3.2.1工程费用是指建设期内直接用于工程建造、设备购置及其安装的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费。
3.2.2建筑工程费是指用于建筑物、构筑物、桥涵、道路和水工等土木工程建设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建筑装饰、总图竖向布置和大型土石方工程等。
3.2.3安装工程费是指用于设备的组装和安装,以及配套工程安装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各种机电设备、专用设备和仪器仪表等设备的安装及配线;工艺、供热、供水和供电等各种管道、配件和闸门、供电外线安装及各种室内外管道铺设工程等。
3.2.4设备购置费是指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进口设备、工具和器具等所需的费用,包括需要安装和不需要安装的全部设备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不包括应列人建筑工程费的工程设备(建筑设备)本身的费用。
3.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3.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从工程投资决策到工程工验收交付生产或使用的整个建设期间,除工程费用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益或效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3.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应按工程项目实际发生列项,常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2项目建设管理费;
3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4环境影响咨询费;
5工程勘察费;
6工程设计费;
7工程招标服务费;
8工程监理费;
9工程保险费;
10工程造价咨询费;
11余泥渣土弃置费;
12水土保持专项费:
13其他。4费用计算方法
4.1建筑工程费
4.1.1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费应包括地基与基础、地下土建工程、地上土建工程等;市政工程的建筑工程费应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等。
4.1.2建筑工程费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分别套用相应专业工程的投资估算指标或类似工程造价资料进行编制。当无相应专业工程的投资估算指标或类似工程造价资料时,可采用估算主要实物工程量的方法,并参考相关定额等资料进行编制。
4.1.3编制建筑工程费应参考人工,设备,材料等工程造价信息,并考虑市场、不可抗力等影响因素。
4.2安装工程费
4.2.1建筑工程的安装工程费应包括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和燃气工程等;市政工程的安装工程费包括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和交通工程等。
4.2.2安装工程费应按照单项工程设计内容或主要实物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的估算指标、相关定额或类似工程造价资料进行编制。
4.2.3主要工艺设备、机械设备可按每吨设备、每台设备或占设备原价的百分比估算;管道安装工程可按不同材质、不同规格(包括管件)分别以长度或重量估算;供电外线可按每千米造价指标估算;自控仪表、变配电设备、动力配线可按主要设备和主要材料费用的百分比估算。




DB13(J) /T8444-2021 现浇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pdf

资源简介/截图: DB13(J) /T8444-2021,DB13JT 8444-2021,应用技术标准,清水混凝土,现浇清水混凝土,标准规范
前言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 准设计第二批制(修)订计划》(冀建节科函(2021)117号)的 要求,由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公司(监理公司)、河北工业 大学和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联合编制而成.人 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 3.基本规定;4.工程设计;5.施工准备:6.模板工程;7.钢筋工 程;8.混凝土工程;9.施工阶段成品保护;10.质量验收;11.维 护管理. 本标准由河北工业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 绿色建筑推广与建设工程标准编制中心负责管理. 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河北工业大学土木 与交通学院刘平收(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邮政编 码:300401,电话:13682009207,邮箱:2002LP@163.) 以 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员名单: 主编单位: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公司(监理公司) 河北工业大学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石家庄融桥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土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张桂林戎贤陈庞李猛齐金定 丰希奎孟立杰靳健欣张立群杨祥 张超白艳 金晓明李兵兵 刘北京 蔺高凯潘玉珀 房海波 王凤亮张建新 王敬德 李晓令 王刚李艳艳刘、平 冯云 张健新 叶雄涛 蒋小军L 谭乃豪 徐长春 易善斌 林纪涛 何宝佳 张志强 钟建宇 刘利维 王建伟韩阳 审查人员: 张洪波 齐建伟 王振宗 宫海军 线登洲 王新英 赵会超 住房城乡建设厅信 目录 1总则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4工程设计…… 5 4.1建筑设计…… ….5 4.2结构设计- ..5 5施工准备……. …7 5.1技术准备 … 5.2材料准备. > 6模板工程… 19 6.1一般规定…… 19 6.2模板设计 10 6.3模板制作… 12 6.4模板安装 13 6.5模板拆除 14 6.6施工阶段模板维护 15 7钢筋工程 116 7.1钢筋的材质…… 16 7.2钢筋的绑扎与安装…… 16 7.3钢筋的防护……. 17 8混凝土工程 18 8.1原料… 18 …




DB13/T 5327-2021 滨水坡面生态修复应用技术规范

资源简介/截图: ICS 93.160
CCS P 75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5327—2021
滨水坡面生态修复应用技术规范
2021 – 01 – 21 发布 2021 – 02 – 2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13/T 5327,DB13/T 5327-2021,滨水坡面,生态修复,DB13/T 5327-2021 滨水坡面生态修复应用技术规范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滨水坡面生态修复的型式、实施的技术要求及后期养护管理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滨水地带坡面的生态修复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17689 土工合成材料塑料土工格栅
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290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SL/T 225 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SL 355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
SL 379 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
SL 386-2007 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
SL 665 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
DB13/T 2700 水工柔性生态防护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滨水坡面 waterfront slope
主要指河流、湖泊、湿地、水库等滨水区域的坡面。
3.2
生态防护毯 ecological protective carpet
由多层精微土工格栅及机械折叠的精微格栅组成,通过将种子、土壤、肥料、保水剂等成份定植
在可自然降解的非织造布基带上组成的结构体。
3.3
坡改平生态砖 “slope to flat” ecological brick
底部与坡面坡度相吻合,上端水平,内部中空的正六边形或圆形的护坡砖。
3.4
植生土工固袋 planted geosynthetic bag
以高镀锌或铝合金、锌合金等石笼网材料为框架,内部衬以高拉力合成材质透水织物的组成结构体。
4 基本规定
4.1 水文基本资料应包括气象、降雨强度、降雨过程、水质、流速、水位、水位变幅及与边坡有关的
工程资料。
4.2 地质基本资料应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土壤构成、土壤酸碱度等,并应满足 SL 386-2007
中第 4 章的要求。
4.3 滨水坡面分区考虑正常蓄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与最低水位之间的各种水位及水位变幅带,可分
为 4 类:
a) 坡顶陆域区;
b) 坡面陆域区;
c) 水位变化区;
d) 坡面水域区。
上述4类坡面分区的相对空间关系见图1(参考图)。




DB13(J) /T 8405-2021 模板早拆施工技术规程

资源简介/截图: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模板早拆施工技术规程条文说明41403d503d4301d1 总 则
1.0.1 为促进绿色施工技术发展,推广模板早拆技术应用,在模板早拆设计与施 工中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编制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京津冀三地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水平构件的模板早拆施工,不适用于预应力构件施工。
1.0.3 模板早拆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京津冀三地现行相关标 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模板早拆施工 early striking
在保证现浇钢筋混凝土水平构件施工质量及安全的基础上,利用混凝土早 期强度,保留结构所需支撑,拆除已经完成构件成型和荷载传递作用部分模架的 施工工艺。
2.0.2 早拆装置 early striking accessories
由支撑顶板、升降托架等组成,安装在支撑立杆顶部,可实现在不改变立杆 支撑初始状态情况下将龙骨、模板降下,水平构件荷载转由立杆顶端承担的转换 装置。
2.0.3 等效龄期(De)equivalent age
混凝土在养护期间温度不断变化,在这一段时间内,其养护的效果与在标准 条件下养护达到的效果相同时所需的时间。
2.0.4 成熟度 maturity
混凝土在养护期间养护温度和养护时间的乘积。
2.0.5 混凝土早期强度 early strength of concrete
尚未达到 100%设计强度的混凝土结构所具备的结构能力,包括抗压强度、抗 拉强度和弹性模量。 2.0.6 保留支撑 the retained supporting
实施模板早拆施工工艺时,按混凝土水平构件早期结构能力所留置的支撑立 杆。
2.0.7 支撑间距 support length
实施早拆模板施工工艺时,按混凝土早期结构能力所确定的模架立杆纵横向 距离。
2.0.8 多层连支 multi-layer continuous supporting
在施层的荷载,通过支撑立杆逐层向下传递,形成其下多个楼层共同分担荷 载的受力状态。
2.0.9 当期强度 the current intensity
混凝土结构在某个龄期的抗压强度。
3 基本规定
3.0.1 模板早拆施工应根据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支撑体系材料和环境 条件等进行模板早拆设计,编制模板早拆施工方案。
3.0.2 第一次拆除模板前应对构件混凝土当期强度做出判定。判定应以同条件试 块抗压强度为依据。
3.0.3 模板第一次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板模板支撑立杆间距不应大于 2m,结构强度不应小于混凝土设计强度 50%;
2 梁模板支撑立杆间距不应大于 8m,结构强度不应小于混凝土设计强度 75%。
3.0.4 模板早拆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次模架拆除时,结构荷载向保留支撑传递的转换应可靠;保留支撑应 始终处于承受荷载状态;
2 模架第一次拆除过程中,严禁扰动保留支撑体系;
3 多层连支的最下层楼板,应具备承受上部传递的荷载和自身荷载的能力。
3.0.5 模板的安装、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规范》GB50666 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等标准 的规定执行。 3.0.6 冬期施工采用模板早拆技术所浇筑的混凝土,宜采用综合蓄热法。
4 构配件
4.0.1 模板早拆支撑立杆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或《低 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 /T3091 中规定的 Q235 普通钢管,其材质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的规定。当钢管为低合金钢时,杆件截面及 材料指标应满足模板早拆支撑的设计要求。杆件及连接节点加工应符合国家或行 业现行材料加工标准。
4.0.2 模板早拆的支撑体系,立杆宜选用钢管,水平约束可采用定长水平拉杆、 扣件钢管通长水平拉杆以及独立钢支撑式无拉杆方式,并应在立杆顶部配置早拆 装置。定长水平拉杆节点约束形式可选用销键式,见图 4.0.2-1~图 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