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354-2023 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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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地图符号,地理信息,其他规范

ICS07.040 CCS A 75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354-2023 代替GB/T24354—2009 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 Common map symbols for the public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2023-05-23发布 2023-05-23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24354-2023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符号分类 2 5符号样式 2 6符号使用 2 6.1符号定位 2 6.2符号定向 3 6.3符号尺寸 3 6.4符号色彩 3 6.5名称注记 4 7符号扩充5 7.1扩充方法 7.2扩充示例 附录A(规范性)基础设施图形符号 6 附录B(规范性)城乡公用设施图形符号25 附录C(规范性)文化设施与机构图形符号37 附录D(规范性)自然景观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图形符号57 附录E(规范性)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设施与机构图形符号69 附录F(规范性)社会服务和管理设施与机构图形符号81 附录G(规范性)基础地理要素图形符号100 附录H(规范性)地图注记 .110 附录I(资料性)符号扩充示例115 参考文献 .117 索引 119 I GB/T24354-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4354一2009《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与GB/T24354一2009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术语,将“公共场所与服务机构”术语分解为“公共设施 与场所”“服务机构”两个术语,增加了“符号分类”术语(见第3章,2009年版的第2章); b)扩充了公共地理信息符号的类别与数量(见附录A~附录G 2009年版的附录A); c)增加了“符号定向”的规定(见6.2),删除了“图例编排”的规定(见2009年版的5.6).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中国地图出版社有限公司、武汉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殷红梅、黄洁、刘纪平、段敏燕、高武俊、芦仲进、刘东琴、安真臻…




新22J07 室外工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202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第四册

2 适用范围
2.1 本图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与一般工业建筑的室外工程。
2.2本图集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地区;8度以上地区及特殊要求建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2.3 湿陷性黄土、永久性冻土、膨胀土等其他特殊地质条件地区,
由设计人采取可靠措施后选用。

3 设计原则
适应当前建筑领域的需要,遵循国家“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采用新颖、美观大方的式样,力求做到构造技术合理,材料选用适当,品种类型多样,设计采用方便。
4 编制内容
本图集包括六个部分:A围墙;B门柱及大门;C道路、边坡、挡墙 ;D车棚、充电桩、自行车坡道、室外运动场地;E景观水体;F室外小品。
5 使用说明
5.1 本图集以满足一般标准的建筑构造为主;适当兼顾较高标准建筑构造的需要,对专业性很强,标准很高的构造详图未予编入。5.2各部位做法均应符合我国现行设计标准规范、各单项施工操作规程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6 尺寸单位
本图集中标注尺寸单位除注明者外均为mm。




2024.08.01-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风貌保护技术标准》DBJ33_T 1316-2024

1 总则
1.0.1 为规范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风貌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做到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风貌保护1.0.3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风貌保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historic towns and villages
经国家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予以确认的,保存文物和历史建筑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乡镇或村庄。
2.0.2风貌保护townscape conservation
对反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风貌特征的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的整体面貌和景观所进行的风貌调查、修复设计、保护控制的过程。
2.0.3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protection scope of historic
towns and villages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4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core protection scope othistoric towns and villages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空间格局与传统风貌完整,保存状况较好,应重点保护的区域。
2.0.5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控制地带construction controzone of historic towns and villages
为协调传统风貌,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以外允许建设,但应严格限定其建(构)筑物的性质、体量、高度:色彩及形式的区域。
2.0.6 历史环境要素historic environment element




2024.08.11-广东省《水利工程水文化设计导则》DB44_T 2515-2024

ICS 93.160 CCS P 55 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515—2024 水利工程水文化设计导则 Guidelines for water culture desig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2024 – 05 – 11 发布 2024 – 08 – 11 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T 2515—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总体要求 . . . 2 5 资料收集 . . . 2 6 水工建筑物水文化设计 . . 3 7 景观水文化设计 . . . 4 8 水文化科普设计 . . . 5 9 水文化遗产保护设计 . . . 6 10 水文化信息化设计 . . . 6 11 水文化建设投资 . . . 6 附录 A(资料性) 《水利工程水文化设计专题(专章)报告》编制提纲 . 8 I DB44/T 2515—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水利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3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锦林、钟鸣辉、叶合欣、罗日洪、张忠良、蔡晓冬、黄蔚、张新和、胡雁、 赖穗斌、刘乐吟、徐小飞、涂强、袁世娟、练慧雅、马克俊、余心韵、邓飞、徐丹丽、杨静敏。 II DB44/T 2515—2024 水利工程水文化设计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水文化设计的总体要求、资料收集、水工建筑物水文化设计、景观水文化设 计、水文化科普设计、水文化遗产保护设计、水文化信息化设计、水文化建设投资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加固、改建和扩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建筑风貌、风景园林、科 普教育、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水文化设计,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42934 水文化遗产价值评价指南 GB 55014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35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JGJ/T 163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NB/T 10346 水电工程景观规划设计规范 SL 471 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 DB44/T 2283 水利工程生态设计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水文化 water culture 以水和水事活动为载体,由人类创造的一切与水有关的文化现象总称。 3.2 湿地生态景观 wetland landscape 具有湿地功能的以植物为主体的景观。 滨水生态景观 waterfront ecological landscape 海、湖、江、河等水域濒临的陆地边缘地带以植物为主体的景观。 陆域生态景观 garden ecological landscape 海、湖、江、河等水域濒临的陆地边缘地带之外以植物为主体的景观。 1




2024.07.25-青海省《生态旅游公路设计指南》DB63_T 2312-2024

ICS 93.080.01 CCS P 66 63 青海省 地方标准 DB63/T 2312—2024 生态旅游公路设计指南 2024-06-19 发布 2024-07-25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T 2312—2024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总则 . 2 5 主体工程 . 3 5.1 路线 . 3 5.2 路基、路面和防排水 . 3 5.3 桥梁和涵洞 . 3 5.4 隧道 . 4 5.5 路线交叉 . 4 5.6 交通安全设施 . 4 5.7 涉路项目 . 4 6 慢行系统 . 4 6.1 概述 . 4 6.2 整体式路基 . 4 6.3 分离式路基 . 5 7 景观系统 . 5 7.1 概述 . 6 7.2 景观设计 . 6 7.3 路容景观 . 7 7.4 资源保护 . 7 7.5 污染防治 . 8 7.6 绿化设计 . 8 7.7 人文景观 . 9 8 服务系统 . 9 8.1 服务区 . 9 8.2 停车休息区 . 10 8.3 观景台 . 10 9 管理系统 . 11 9.1 管养机构 . 11 9.2 机电设施 . 11 9.3 智慧交通系统 . 11 I




2024.06.05-福建省厦门市《低碳示范区评价技术规范 景区》DB3502_T 125-2024

ICS 13.020 CCS Z 06 3502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3502/T 125—2024 低碳示范区评价技术规范 景区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evaluation of low-carbon demonstration area—— Scenic district 2024 – 06 – 05 发布 2024 – 06 – 05 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502/T 125—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评价要求 . 1 5 等级划分 . 2 6 评价指标 . 2 参考文献 . 8 I DB3502/T 125—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厦门蝌蚪生态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艳英、许杰龙、黄厔、陈森阳、庄马展、何月云、杨心怡、宋榕荣、张燕茹、 林剑艺、任引、黄云凤、林建清、郑渊茂、吴义诚、刘昕、高莉洁、左舒翟、苏脂仁、王昕怡。 II DB3502/T 125—2024 低碳示范区评价技术规范 景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低碳景区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等级划分及评价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低碳景区示范区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1084 绿色饭店 CJ/T 164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DB35/ 322 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低碳示范区 low-carbon demonstration area 在低碳发展规划、低碳建设、低碳管理、低碳运营、资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处于领先地 位的区域。 纯自然景观型旅游景区 pure natural landscape type of tourist attractions 景区内无常住居民,且以纯自然资源为主要风景资源和构景要素,满足旅游者出游目的为主要功能 的旅游景区。 低碳景区 low-carbon scenic spot 依据可持续发展理念,通过综合利用低碳技术、低碳管理及增加碳汇等方式方法,实现在相同行业 中具有较低或更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旅游景区。 近零碳景区 near zero carbon scenic spot 在评价范围内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逐步趋近于零的低碳景区。 4 评价要求 景区应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绿色、循环和低碳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近三年 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生态环境违法事件。 景区应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 1




SJG 185-2024 城管场景智慧灯杆感知工程技术规程-建筑标准 – 地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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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185-2024 城管场景智慧灯杆感知工程技术规程资源截图

1
SJG
SJG 185 – 2024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2 0 2 4 – 1 2 – 2 7 发布2 0 2 5 – 0 5 – 0 1 实施
城管场景智慧灯杆感知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mart Light Pole Perception
Engineering in Urban Management Scenarios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合发布
2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管场景智慧灯杆感知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mart Light Pole Perception Engineering
in Urban Management Scenarios
SJG 185 – 2024
2024 深圳
3
前言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2 年度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第一
批)的通知》(深建设〔2022〕12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缩略语;3.基本规定;4.工程设计;5.施工要求;6.
验收要求;7.运行维护。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批准发布,由深圳市城市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等编制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
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
路1004 号,邮编:518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管宣教和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新视达视讯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照明学会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粤大明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吴春海吴贵才戴文涛韩梅张少夫
蔡晓坚朱其猛孙慧萍任恺赵诚
刘月英朱华君王桦刘日烈黄湘平
方维祥张嘉辉金红刘榜庞杰
沈永健吴悦玲高亚海彭威杨成敏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陈永海许彪傅勇平罗光建蒋昆
何伟张宏鹏
4
目次
1 总则…………………………………………………………………………………………………………………………………………….1
2 术语和缩略语……………………………………………………………………………………………………………………………..2
2.1 术语……………………………………………………………………………………………………………………………………2
2.2 缩略语………………………………………………………………………………………………………………………………..3
3 基本规定……………………………………………………………………………………………………………………………………. 4
3.1 一般规定…………………………………………………………………………………………………………………………….. 4
3.2 城管场景…………………………………………………………………………………………………………………………….. 4
4 工程设计……………………………………………………………………………………………………………………………………. 7
4.1 一般规定…………………………………………………………………………………………………………………………….. 7
4.2 杆体…………………………………………………………………………………………………………………………………….7
4.3 功能照明…………………………………………………………………………………………………………………………….. 8
4.4 挂载设备…………………………………………………………………………………………………………………………….. 9
4.5 网络传输…………………………………………………………………………………………………………………………… 11
4.6 供配电……………………………………………………………………………………………………………………………….12
4.7 管线…………………………………………………………………………………………………………………………………..13
4.8 防雷与接地…………………………………………………………………………………………………………………………14
4.9 平台…………………………………………………………………………………………………………………………………..15
5 施工要求………………………………………………………………………………………………………………………………….. 16
5.1 一般规定…………………………………………………………………………………………………………………………… 16
5.2 土建施工…………………………………………………………………………………………………………………………… 16
5.3 设备安装…………………………………………………………………………………………………………………………… 16
5.4 平台实施…………………………………………………………………………………………………………………………… 17
6 验收要求………………………………………………………………………………………………………………………………….. 18
6.1 一般规定…………………………………………………………………………………………………………………………… 18
6.2 土建验收…………………………………………………………………………………………………………………………… 18
6.3 设备验收…………………………………………………………………………………………………………………………… 18
6.4 平台验收…………………………………………………………………………………………………………………………… 19
7 运行维护………………………………………………………………………………………………………………………………….. 21
7.1 一般规定…………………………………………………………………………………………………………………………… 21
7.2 维护工作内容…………………………………………………………………………………………………………………….. 21
7.3 维护作业管理…………………………………………………………………………………………………………………….. 21
本标准用词说明……………………………………………………………………………………………………………………………..23
引用标准名录………………………………………………………………………………………………………………………………… 24
附:条文说明………………………………………………………………………………………………………………………………… 26
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 and Abbreviation………………………………………………………………………………………………………………. 2
2.1 Terms………………………………………………………………………………………………………………………………….2
2.2 Abbreviation……………………………………………………………………………………………………………………….. 3
3 Basic Requirements…………………………………………………………………………………………………………………….. 4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4
3.2 Urban Management Scenarios…………………………………………………………………………………………………… 4
4 Engineering Design…………………………………………………………………………………………………………………….. 7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7
4.2 Pole Body……………………………………………………………………………………………………………………………..7
4.3 Functional Lighting…………………………………………………………………………………………………………………8
4.4 Mounted Device……………………………………………………………………………………………………………………. 9
4.5 Network Transmission………………………………………………………………………………………………………….. 11
4.6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12
4.7 Pipeline………………………………………………………………………………………………………………………………13
4.8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Earthing……………………………………………………………………………………………. 14
4.9 Software Platform…………………………………………………………………………………………………………………15
5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16
5.1 General Requirements……………………………………………………………………………………………………………16
5.2 Civil Construction……………………………………………………………………………………………………………….. 16
5.3 Device Installation………………………………………………………………………………………………………………..16
5.4 Software Platform Implementation…………………………………………………………………………………………… 17
6 Acceptance Requirements…………………………………………………………………………………………………………. 18
6.1 General Requirements……………………………………………………………………………………………………………18
6.2 Civil Engineering Acceptance…………………………………………………………………………………………………..18
6.3 Device Acceptance………………………………………………………………………………………………………………..18
6.4 Software Platform Acceptance………………………………………………………………………………………………….19
7 Operating Maintenance………………………………………………………………………………………………………………21
7.1 General Requirements……………………………………………………………………………………………………………21
7.2 Maintenance Work Content…………………………………………………………………………………………………….. 21
7.3 Maintenance Task Management……………………………………………………………………………………………….. 2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3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4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6

1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范城管场景智慧灯杆感知工程建设,保障智慧灯杆安
全可靠、维护方便、经济合理、共建共享,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深圳市智慧灯杆的新建、改建工程。
1.0.3 智慧灯杆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
2
2 术语和缩略语
2.1 术语
2.1.1 智慧灯杆smart light pole
以灯杆为载体,在满足功能照明需求基础上,挂载各类设备和配套设施,提供通信、控制、
监测、信息交互等功能,可通过平台实现智能化远程监测、控制、管理、校时、信息发布等的灯
杆。
2.1.2 城管场景urban management scenario
与城市运行公共服务相关联的城市照明、市容管理、公园管理、市政绿地管理、垃圾分类管
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中村管理、绿道管理等应用场景。
2.1.3 公园管理park management
对自然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等场所内设施、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活动,以实现科
学化管理、提供便民服务。
2.1.4 市容管理urban appearance management
对城市的建构筑物容貌、景观灯光、户外广告设置、市政绿地、城市家具等进行整洁、规范
的管理活动。
2.1.5 市政绿地municipal green space
在市政道路红线范围内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
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
2.1.6 城市家具urban furniture
设置于城市道路、公园、绿道等城市公共空间中,为公众户外生活和出行提供服务的公共设
施。
2.1.7 单灯控制single lamp control
采用通信技术实现对单盏灯的智能控制与检测、个性化设置以及能耗、运行状态等数据采集
功能的技术。
2.1.8 移动通信mobile communications
沟通移动用户与固定点用户之间或移动用户之间的通信。
2.1.9 智能照明intelligent lighting
对路灯进行精细化、智能化管控,实现远程开灯、关灯、调光,并根据经纬度、时区等设置
定时任务以实现所有路灯或指定路灯的控制、接收故障告警等功能。
2.1.10 气象监测meteorological monitoring
通过传感器对温湿度、风向风速、降雨量等气象参数进行测量。
2.1.11 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通过传感器对噪音、PM2.5、光照等环境参数进行测量。
2.1.12 视频监控video surveillance
通过挂载监控设备,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施显示、记录现场图像,实现现
场情况远程监管,借助存储视频数据供事后回溯。
2.1.13 一键呼叫one button call
通过挂载按钮式通话设备,可进行用户与管理人员间的双向通话,实现事件信息快速上报。
3
2.1.14 智能网关intelligent gateway
实现系统信息的采集、信息输入、信息输出、集中控制、远程控制、联动控制,并具有感知
网络接入、通信能力的智能化设备。
2.1.15 智能电源intelligent power supply
是一种能对智慧灯杆上的设备进行供电及管控,实现各设备电力参数精确测量、电能计量、
漏电监测、故障告警、停供电管理等功能,并根据照明、通信、监控等设备的需求提供对应电压
等级的输出电源。
2.2 缩略语
AI: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P:无线访问接入点(Access Point)
VGA:视频图形阵列(Video Graphics Array)
HDMI:高清多媒体接口(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
NEMA: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National Electrical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PM2.5:细颗粒物(Fine Particulate Matter)
PWM:脉冲宽度调制(Pulse Width Modulation)
WLAN:无线局域网(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s)
AC/DC:交流/直流(Alternating Current / Direct Current)
LED: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
4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城管场景应包括城市照明、市容管理、公园管理、市政绿地管理、垃圾分类管理、环境
卫生管理、城中村管理、绿道管理等。
3.1.2 城管场景智慧灯杆应结合业务需求建设,承载城管场景业务所需设备,通过平台统一管
理;宜具备智能照明、视频监控、移动通信、气象监测、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公共无线网络、
一键呼叫、公共广播等功能。
3.1.3 灯杆上挂载除灯具、单灯控制器以外的其他智能化设备时,应按照智慧灯杆标准设计。
3.1.4 智慧灯杆工程实施应考虑各类杆体、机箱、电力和网络设施功能的集约化设置、整合,
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3.1.5 智慧灯杆建设应与城管场景相关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应保
证智慧灯杆与城市景观和谐统一。
3.1.6 智慧灯杆工程设计过程中,宜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可靠
性及安装、运行维护的便捷性。
3.1.7 数据应通过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和共享,应保证数据传输、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完整性
和可用性。
3.1.8 智慧灯杆运维应包括日常巡检、杆体维护、设备维护、平台维护等内容。维护单位应建
立健全运维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和设备,应对杆体、挂载设备、管道、基础进行检查、维修、
更换等。
3.2 城管场景
3.2.1 城市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城市道路、公园、城中村、绿道等场景应按相关标准布设照明;
2 应根据使用需求,设置不同的照明模式;
3 交通量较少或通行规律性较强的路段照明,宜基于自动感应环境照度和交通量等环境参数
自动控制灯具启闭;
4 可对智慧灯杆供电线路的接线井盖状态实现智慧感知功能,可提供井盖倾斜监测、井盖位
移监测、井盖丢失及异常报警等功能;
5 应对片区内低洼点、易涝区域的智慧灯杆的杆体、配电箱、专用箱变等设施设备实现积水
水位监测和异常报警的功能,可具备联动断电功能。
3.2.2 市容管理宜具备户外广告监管、市容管理违规行为监管、城市家具监管等功能,各项功
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外广告监管应具备户外广告占用公共设施设置事件监测抓拍和联动告警功能;
2 市容管理违规行为监管应具备检测公共场地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游摊小贩、乱堆放、
垃圾箱满溢、暴露垃圾、沿街晾挂等事件行为的功能;
3 城市家具监管应具备违规使用、破坏、占用、偷盗城市家具等行为监控抓拍和联动报警功
能。
3.2.3 公园管理宜具备视频监控、信息发布、一键呼叫、气象环境监测、无线网络等功能,各
5
项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视频监控应具备人流量、人流密度、人员流向等监测预警功能;
2 信息发布应具备为公园游客提供服务信息的功能;
3 一键呼叫应具备为游客提供在突发情况下向公园管理单位求助呼叫的功能,宜支持紧急呼
叫、定位、高清可视对讲、通话应答、音视频录制等;
4 气象环境监测宜具备公园气象、空气质量、积水等监测功能;
5 无线网络应具备为公园游客提供无线网络服务的功能;
6 可配置辅助充电业务场景,宜具备为公园游客提供手机等终端充电服务的功能。
3.2.4 市政绿地管理宜具备行道树监管、侵占绿地检测、绿化病虫害监测、智能灌溉等功能,
各项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道树监管应具备行道树砍伐、修剪识别检测和提醒功能;
2 侵占绿地检测应具备检测绿地内未经许可占用绿地的车辆或物体、识别绿地内垃圾杂物、
砖石渣土废料等功能;
3 智慧灯杆宜为病虫害数据采集、病虫害处置、智能灌溉数据采集、灌溉控制等设备提供设
备挂载、网络连接等条件。
3.2.5 垃圾分类管理宜具备垃圾分类宣传、违规投放垃圾行为识别、收运过程监控等功能,各
项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垃圾分类宣传应具备分类知识普及功能,宜具备垃圾分类投放引导功能;
2 违规投放垃圾行为识别应具备投放点暴露垃圾事件检测和提醒功能,宜具备投放人是否破
袋投放厨余垃圾、投放人是否错误投放垃圾等行为检测和提醒功能;
3 收运过程监控应具备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运行过程和收运不及时事件行为检测的功能。
3.2.6 环境卫生管理宜具备环卫作业安全管理、环卫设施监管等功能,各项功能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应具备识别环卫作业违规行为并联动预警的功能;
2 环卫设施监管应具备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置中心等环卫设施的监控
以及环卫车辆清洁度检测等功能;
3 可配置无人清扫车监管业务场景,宜具备无人清扫车行驶路径监测、通信服务等功能。
3.2.7 城中村管理宜具备视频监控、信息发布、无线网络、设施监测、气象环境监测等功能,
各项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视频监控应具备路口、出入口、人流密集地等重点场所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监管的功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和《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 37300 的有关规定;
2 信息发布应具备为城中村居民提供公益宣传、生活信息服务等功能;
3 无线网络应具备为城中村居民提供无线网络服务的功能;
4 设施监测应具备城中村智慧灯杆、窨井盖等设施设备状态监测功能;
5 气象环境监测宜具备气象、空气质量、积水等社区环境数据采集功能;
6 可配置辅助充电业务场景,宜具备为城中村居民提供手机等终端充电服务的功能。
3.2.8 绿道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于公园和市政绿地区域的绿道,应分别按本规程第3.2.3 条和第3.2.4 条的有关规定执
行;
2 应在重要节点、人流密集地等重点场所配置视频监控业务场景,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
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和《公共安全
6
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 37300 的有关规定。
7
4 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智慧灯杆设计应包括杆体、功能照明、挂载设备、供配电及网络传输设备、管线及平台
等内容。
4.1.2 应根据城管场景业务需求合理设置智慧灯杆,在满足城市照明的基础上,以道路交汇处
为锚点确定灯杆位置,同时应满足城管场景各类应用设备挂载需求。
4.1.3 应根据城管场景业务需求确定挂载设备,并应充分考虑各挂载设备的有效覆盖范围,确
定设备的安装位置。
4.1.4 其他挂载设备在满足业务管理需求的基础上,宜与智慧灯杆合杆设置。
4.1.5 智慧灯杆挂载设备、管道的设计应遵循集约化、共建共享设计原则。
4.1.6 平台的设计应确保平台自身及其数据信息的安全。
4.2 杆体
4.2.1 杆体结构可由主杆、悬臂、设备舱、基础等组成。杆体宜按图4.2.1 进行分层设计,高度
宜根据实际城管场景及路宽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层(底部)应包括一键呼叫、检修门、配套设备、设备舱等设施,高度范围宜为0.5m~
2.5m;
2 第二层(中部)应包括视频采集、公共广播、信息屏等设备,高度范围宜为2.5m~5.5m;
3 第三层(上部)应包括交通监控、公共WLAN 等设施,高度范围宜为5.5m~8m;
4 第四层(顶部)应包括气象监测、环境监测、通信基站、智能照明、物联网基站等设施。
图4.2.1 灯杆结构示意图
8
4.2.2 设备安装接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挂载方式可分为滑槽式、固定式、机架式、抱箍式,宜采用滑槽式;各种挂载方式接
口应考虑结构承载力要求;
2 杆体设计应充分考虑可拓展性,预留后期功能扩展接口,杆体上应预留设备安装空间,内
部预留穿线空间;
3 设备安装接口应考虑安全性、可靠性,所有载体接口应有紧固防护措施;
4 杆内强弱电电缆应分开敷设或采取物理隔离措施。
4.2.3 设备舱宜采用分舱布置,不同舱室宜设置独立的舱门,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舱开门方向应结合检修维护安全性、便捷性确定;
2 设备舱内镀锌板分隔宜符合强、弱电线缆布设和维护要求;
3 金属设备舱以及相关金属构件应可靠接地;
4 设备舱设计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4.2.4 杆体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体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钢结构设计标准》
GB 50017、《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的有关规定,安全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中规定的二级标准有关规定;
2 杆体结构设计应采用50 年一遇平均风速,深圳城区设计风速不应超过35.2m/s,深汕特别
合作区设计风速不应超过51.2m/s,特殊路段应根据安装位置、挂载设备验算迎风面积;
3 杆体在设计风速下最高点的位移挠度值不应大于杆体总高度的1/40;
4 杆体底部尺寸应满足设备安装需求。
4.2.5 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高耸结构设计标
准》GB 50135、现行行业标准《架空输电线路基础设计规程》DL/T 521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94 的有关规定。
4.3 功能照明
4.3.1 照明方式及灯具配置方式应根据具体城管场景的特点及照明要求选择。
4.3.2 照明设施应避免光照对周围环境、生态等造成不良影响,无法避免的应采取措施。
4.3.3 道路功能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现行深圳市标
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程》SJG 22 的有关规定;公园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园
设计规范》GB 51192 的有关规定;绿道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 304 的有关规定。
4.3.4 居住区及其附近道路的照明应合理选择智慧灯杆位置、光源及照明方式,在居住建筑窗
口外表面产生的垂直照度和灯具朝居室方向的发光强度最大允许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
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 的有关规定。
4.3.5 绿道照明在满足功能照明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具备根据行人流量和环境自动调节照明照度的功能;
2 宜在人群密集地等重点区域或路段加强照度。
4.3.6 挂载安装在智慧灯杆上的视频采集、信息屏、气象监测、环境监测等挂载设备应在确保
功能照明的前提下,与功能照明设备有机协调组合。
4.3.7 新建道路种植树木不应影响功能照明,道路、城市绿地、公园及绿道等功能照明周边树
木宜定期修剪,不得影响功能照明效果。
9
4.4 挂载设备
4.4.1 智慧灯杆挂载设备的布设应充分考虑业务需求,兼顾经济适用性及美观性,并应根据设
备的有效覆盖范围和照明要求确定安装位置。
4.4.2 挂载设备布局应避免设备之间产生相互干扰,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行,应满足数据采集、
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4.3 宜通过设备功能复用或选用复合功能型设备等措施,在满足功能需求条件下减少设备挂
载数量。
4.4.4 城管场景智慧灯杆挂载设备配置及设置宜符合表4.4.4 要求。
表4.4.4 城管场景设备配置及设置要求
场景名称功能名称设备配置设置要求
城市照明
智能照明
单灯控制设备逐灯控制
行人感应设备按需设置
窨井盖监测井盖智能传感器按需设置
市容管理
户外广告监管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临街商铺区域设置,需连续设置时,布置间距不宜大于
100m,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市容管理违规行为监

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地铁出入口、学校路段、医院路段等市容管理违规行为多发
区域设置,需连续设置时,布置间距不宜大于100m,可复用其
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城市家具监管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早餐车、报刊亭等区域设置,需连续设置时,布置间距不宜
大于100m,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公园管理
视频监控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公园出入口、分叉口、核心景点、客流密集地、保护文物等
重点场所设置,需连续设置时,布置间距不宜大于100m
信息发布
信息屏;信息交互设备
宜在公园出入口、分叉口、核心景点、客流密集地、危险区域、
保护文物等重点场所设置
公共广播设备宜在重点场所设置,可与公园背景音乐设备合并设置
一键呼叫一键呼叫设备
人流密集区域布设间距不宜大于100m,偏远区域布设间距不宜
大于200m,有地形、水体、建筑等遮挡时宜加密布设
气象环境监测
气象监测设备
区域设置,监测点距离宜间隔300m~500m,10m 范围内不应有
影响源
环境监测设备
区域设置,监测点距离宜间隔1000m,50m 范围内不应有明显固
定污染源
积水监测设备应在区域内低洼点及易涝区域设置
公园管理
无线网络无线AP 应在人员集中区域全覆盖设置
辅助充电充电设备宜在游客休憩区域设置
10
续表4.4.4
场景名称功能名称设备配置设置要求
市政绿地
管理
行道树监管视频采集设备
宜覆盖行道树范围,需连续设置时,布置间距不宜大于100m,
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侵占绿地视频采集设备
宜覆盖绿地范围,需连续设置时,布置间距不宜大于100m,可
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垃圾分类
管理
垃圾分类宣传
视频采集设备应在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设置
信息屏;信息交互设备宜在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设置
垃圾分类
管理
违规行为识别视频采集设备、公共广播设备
应在住宅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设置,可在公共场所生活垃
圾集中分类投放点设置
收运过程监控视频采集设备应在垃圾中转站车辆出入口设置
环境卫生
管理
环卫作业安全管理视频采集设备应在环卫作业区域设置,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环卫设施监管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置中心等区域设
置,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无人清扫车监管
智能网联设备宜在路口、出入口等区域设置
视频采集设备宜覆盖行驶路径范围,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城中村管

视频监控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路口、出入口、人流密集地等重点场所设置,需连续设置时,
布置间距不宜大于100m
信息发布信息屏;信息交互设备宜在路口、出入口、人流密集地等重点场所设置
无线网络无线AP 应在人员集中区域全覆盖设置
设施监测
视频采集设备应在重要公用设施处设置,可复用其他场景或功能的设备
井盖智能传感器按需设置
气象环境监测
气象监测设备
区域设置,监测点距离宜间隔300m~500m,10m 范围内不应有
影响源
环境监测设备
区域设置,监测点距离宜间隔1000m,50m 范围内不应有明显固
定污染源
积水监测设备应在区域内低洼点及易涝区域设置
辅助充电充电设备宜在城中村居民休憩区域设置
绿道管理视频监控视频采集设备
应在重要节点、人流密集地等重点场所设置,需连续设置时,间
距不宜大于100m
4.4.5 挂载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挂载设备应采用工业级设备;
2 单灯控制设备宜具备灯具信息上报、开关灯、功率调节、异常告警、电量计量、网络异常
状态下任务自运行等功能;应满足照明控制装置相关技术要求;
3 井盖智能传感器设备功能及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井盖》GB/T 41401 的有关规
定;
11
4 视频采集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 部分:安全
要求》GB 4943.1、《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20815 的有关规定,应具备良好的环境适
应能力,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宜支持通过AI 分析实现各类城管场景的智能感知需求;
5 信息屏设备应具备远程发布、集中发布、实时发布视频、图片、文字等文件的功能;应具
备与业务主管部门信息接口互通,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发布信息的功能;应支持系统权限认证、数
据通道加密、多级权限管理、节目审核后发布;应支持播放内容实时监测、运行状态及时反馈;
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6 公共广播设备应具备实时发布语音和人工干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
工程技术标准》GB/T 50526、《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 部分:安全要求》GB 4943.1
的有关规定;可具备定向广播功能;
7 一键呼叫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
术要求》GB/T 28181 的有关规定,宜内置不低于200 万像素低照度高清红外摄像头支持视频采集
功能,宜支持双向语音对讲、公网传输;
8 气象监测设备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总则》GB/T 35221、《地面
气象观测规范自动观测》GB/T 35237 和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气象监测建设规范》
DB4403/T 294 的有关规定,设备宜采用RS485、RS232 或RJ45 接口;
9 环境监测设备宜采用RS485、RS232 或RJ45 接口;
10 无线AP 应满足Wi-Fi 6 协议标准,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音
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 部分:安全要求》GB 4943.1 的有关规定;
11 手机终端充电设备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及充电/数据接口
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GB/T 32638 和现行行业标准《移动通信终端快速充电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 3815 的有关规定。
4.5 网络传输
4.5.1 有线传输可采用光纤传输或电信号传输的方式,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光缆传输方式时,预留的光纤芯数应满足智慧灯杆远期功能扩展的需要;
2 采用电信号传输时,应满足电信号传输距离限制要求,网线类别等级不宜低于超五类网线,
传输距离不应超过100m;
3 网络传输应结合所处行政区域智慧灯杆现状网络架构及可利用外部网络资源设计;
4 汇聚箱应设置在易操作维护区域;箱体外观宜与道路整体景观一致;箱体内部宜根据使用
需求分仓布置。
4.5.2 无线传输宜采用授权频谱通过公共或专用网络。应对各设备的无线传输使用频率进行合
理规划。
4.5.3 杆体应预留标准光纤线缆接口,同类功能设备宜统一接口,主要挂载设备的通信传输接
口类型及传输方式可符合表4.5.3 要求。
表4.5.3 主要挂载设备的接口类型及传输方式
设备名称接口类型(参考) 传输方式(参考)
智能照明
RS485、NEMA 标准接口
0~10V、PWM 输出接口
无线或有线
12
续表4.5.3
设备名称接口类型(参考) 传输方式(参考)
视频采集设备网口或光口有线
基站设备光口有线
公共WLAN 网口有线
公共广播网口有线
环境监测网口或串口无线或有线
气象监测网口或串口无线或有线
一键呼叫网口有线
信息屏网口或VGA/HDMI 视频接口有线
辅助充电USB、无线充电面板无线或有线
4.5.4 通信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智慧灯杆信息安全等级和建设要求应符合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网络安全等级
保护规范》DB4403/T 455 的有关规定;
2 涉及个人敏感信息及基础设施重要数据在传输及存储过程中应加密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数据处理安全要求》GB/T 41479、《信息安全技术传输层密码协议
(TLCP)》GB/T 38636 的有关规定;
3 信息屏、广播等特殊的信息传播设备,应采用断网离线式操作;
4 应在汇聚层和信息屏、广播等信息传播设备接入层的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设备,启用访
问控制功能;
5 应对挂载设备实行身份认证和绑定,确保操作安全。
4.5.5 当存在挂载设备接入及数据计算需求时,应在智慧灯杆设备舱内或就近设置智能网关,
智能网关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智能网关宜通过光纤上联到上一级业务汇聚设备接入平台,与平台间可通过有线或无线传
输;
2 智能网关应具备边缘计算能力;
3 智能网关应支持不同接口类型挂载设备接入,应符合工程实际设备接入要求,宜具备不少
于2 路光接口、4 路RJ45 网口、2 路RS485/RS232 接口等;
4 智能网关应具有良好的协议兼容性。
4.6 供配电
4.6.1 智慧灯杆用电宜为三级负荷,城市中的重要道路、交通枢纽或人流集中区段的照明用电
等负荷可为二级负荷;平台的用电负荷等级应根据数据中心的等级确定。
4.6.2 不同等级负荷的供配电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 的有关规定。
4.6.3 智慧灯杆宜采用专用变压器配电,其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5%。
4.6.4 智慧灯杆的交流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3
1 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
85%;
2 LED 灯具端电压应为其标称值的85%~105%;当回路上支接有非LED 灯具时,端电压应
为其标称值的90%~105%;其他用电设备当无特殊规定时,端电压应为其标称值的95%~105%;
3 当回路接有交通信号灯、挂载设备等其他负荷时,其回路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0;
4 变压器低压配电屏宜预留备用回路;
5 城市道路照明交流回路采用架空线路时,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且应满足流经不
平衡电流和谐波电流的要求。
4.6.5 智慧灯杆交流配电线路应设置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过负荷保护电器额定电流或过负荷长延时整定电流不应大于线路允许持续载流量,且不应
小于回路负荷计算电流;
2 当短路保护电器为断路器时,被保护线路末端的短路电流不应小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过
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 倍;
3 交流配电线路接地故障保护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4.6.6 智慧灯杆配电线路保护电器与灯具保护电器之间宜具有上、下级的动作选择性。
4.6.7 当AC/DC 变流柜直流输出端电压高于安全特低电压且采用IT 接地方式时,输出端直流正
负母线应具备绝缘监测报警功能。
4.6.8 对照明、感知与监测设备等用电,应分别设置计量装置。
4.6.9 当无法就近取得市政电源时,可采用风能、光能及其组合方式供电。
4.6.10 智慧灯杆宜采用智能电源为各类不同挂载设备供电。
4.6.11 智慧灯杆采用直流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AC/DC 变流柜输入宜为三相交流电源,输出直流额定电压允许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中低压直流配电电压导则》GB/T 35727 的有关规定;
2 输出侧可采用单极性或双极性结构,其电源回线应采用配电线缆芯线;
3 可为集中远程供电方式。
4.6.12 智慧灯杆单个挂载设备参考功率宜符合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系统设计与工程
建设规范》DB4403/T 30 的有关规定。
4.7 管线
4.7.1 智慧灯杆系统的电力、通信线缆宜埋地敷设,敷设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
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 50373、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
能智能杆系统设计与工程建设规范》DB4403/T 30 的有关规定。
4.7.2 管道设计应符合道路地下管线规划要求,在河道或海堤范围内的设置的管道应满足河道
相关条例及技术规范要求。管道宜建在人行道下,当在人行道下无法建设时,可建在同侧非机动
车道或绿化带下。
4.7.3 管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供配电线路、光纤通信线路需求,强弱电缆应分别单独穿管敷设,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干路、次干路强电管孔数量不应少于2 孔φ75 管道、弱电管孔数量不应少于4 孔φ110
管道;
2 支路强电管孔数量不应少于2 孔φ75 管道、弱电管孔数量不应少于2 孔φ110 管道;
14
3 公园、绿道强电管孔数量不应少于2 孔φ50 管道、弱电管孔数量不应少于2 孔φ50 管道;
4 环路口强电管孔数量不宜少于4 孔φ75 管道、弱电管孔数量不宜少于6 孔φ110 管道;
5 新建管孔宜区分不同用途;
6 存在其他需求时,应同步考虑管道建设设计。
4.7.4 配电线路应采用电力电缆,截面选择应满足允许电压降、机械强度等要求。
4.7.5 配电和通信线路宜采用穿保护管埋地敷设,在偏僻路段可采用铠装线缆直埋敷设。
4.7.6 配电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管敷设时,最小覆土深度不应小于0.7m;
2 直埋敷设时,机动车道最小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0m,非机动车道最小覆土深度不应小于
0.7m。
4.7.7 低压配电线路和通信线路不应在额定电压10kV 及以上的电力电缆沟内穿行。
4.7.8 电缆保护管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含有酸、碱强腐蚀或电化学腐蚀严重影响的地段,电缆应穿非金属保护管;
2 机动车道下埋设电缆保护管应有备用管道。
4.7.9 桥梁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在桥梁人行道下或防撞墙内设电缆通道;
2 在桥梁两端和伸缩缝处应留有裕量并采取可伸缩的套管保护;
3 电缆敷设宜消隐设计。
4.7.10 强、弱电管道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广东省标准《智慧灯杆技术规范》DBJ/T 15-164 的
有关规定。
4.7.11 智慧灯杆体旁应设置接线井,电缆分支接线应在接线井内实施完成。接线井的设计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井深不应小于1m;井底应设渗水孔;
2 井中进出管道总数量少于4 个时,井宽宜为500mm;管道数量为4~8 个时,井宽宜为700mm;
管道数量大于8 个时,井宽应按实际需求施工;
3 接线井应避开盲道;
4 窨井盖应有防盗措施。
4.8 防雷与接地
4.8.1 智慧灯杆宜根据周边地理环境进行雷电风险评估,直击雷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的有关规定。
4.8.2 智慧灯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通
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
测方法》GB/Z 41299、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 的有关规定。
4.8.3 智慧灯杆低压配电柜母线上和智慧灯杆处进线电源前端宜设置浪涌保护器。
4.8.4 智慧灯杆交流配电系统可采用TN-S 或TT 接地型式,直流配电系统可采用TN、TT 或IT
接地型式。
4.8.5 智慧灯杆交流配电接地系统采用TN-S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线路接地故障保护电器宜具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2 变压器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应共用接地极;
3 当采用配电箱配电时,应进行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Ω。
15
4.8.6 智慧灯杆交流配电接地系统接地形式采用TT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线路接地故障保护电器应具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2 配电线路接地故障保护电器的额定动作电流(A)与相应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Ω)
的乘积,不应大于50V;
3 智慧灯杆处接地故障保护电器应具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且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
30mA。
4.9 平台
4.9.1 平台应符合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系统设计与工程建设规范》DB4403/T 30 的有
关规定。
4.9.2 平台应综合考虑预留与智慧城管、智慧交通等应用业务系统对接接口。
4.9.3 平台宜具备系统管理、资产管理、告警监控、统计分析、移动端APP 管理等功能,宜符
合下列规定:
1 系统管理宜具备组织机构管理、权限管理、备份与日志管理、用户管理等功能;
2 资产管理宜具备智慧灯杆及挂载设备等资产管理,支持位置信息采集和录入,具备精准定
位、远程集中管理控制、查询、资产统计、资产数据管理等功能;
3 告警监控宜具备智慧灯杆及挂载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控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功能,可实时
监听记录保存告警信息、支持策略配置,可对不同的告警及事件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定义,可实现
告警及事件和设备之间的智能联动控制;
4 统计分析宜具备多种报表、分析图表的显示,支撑各类信息资源的可视化表达和分析等功
能;
5 移动端APP 管理宜具备设备查询、控制、故障定位导航、系统报警、工单处理等功能。
4.9.4 平台宜建立智慧灯杆及挂载设备的识别编码。
4.9.5 平台设施设备数据地图展示时宜采用城市现有数据底图。
4.9.6 机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通信局站共建共享
技术规范》GB/T 51125、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 5003 的有关规定;机房环
境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要求与检测方法》YD/T 1821 的有关规
定;机房与架空电力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
的有关规定。
4.9.7 机房平台设备设计应充分考虑未来业务需求,平台设备应预留足够的接口资源且应具备
良好的可扩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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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单位应建立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
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满足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5.1.2 施工单位宜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设备选型、系统连接、平台等内容进
行深化设计。
5.1.3 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变更设计时应按相应程序报审,并经相关单位批准
后实施。
5.1.4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进场验收、检验、调试、试运行和变更设计等相
关记录。
5.1.5 施工单位在工程移交前,应做好成品保护。
5.1.6 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现
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 的有关规定。
5.2 土建施工
5.2.1 新建工程的智慧灯杆基础和电缆保护管安装位置及敷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 保护管设备材料内壁应光滑无毛刺;保护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
5.2.3 电缆保护管宜伸出接线井壁30mm~50mm,有多根电缆管时,管口应排列整齐,不应有
上翘下坠现象。
5.2.4 接线井进出线孔应进行密封处理,应采用阻燃材料封堵;应设置良好的排水措施,避免
井内长时间积水。
5.2.5 智慧灯杆基础宜采用现场浇筑混凝土的方式制作,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
5.3 设备安装
5.3.1 杆体安装前应提供进场报验等资料,应依据设计文件检查外观缺陷、尺寸、设备性能等。
5.3.2 杆体起重吊装施工前应对管理人员及工人技术交底。
5.3.3 杆体安装完后,必须按规定进行校正,安装完成后杆体应稳固无异常,垂直度偏差值应
小于半个杆梢。
5.3.4 挂载设备及安装固定件应连接好防止脱落或倾倒的安全防护装置。
5.3.5 挂载设备安装完成后,杆体及挂载设备应稳固无异常。
5.3.6 设备舱内接地装置和杆顶端的防雷装置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实施,防雷装置、引下线、
接地装置应形成有效的电气通路,测试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
5.3.7 杆体安装完成后应对地脚螺栓进行防腐处理及混凝土包封。
5.3.8 设备舱内所有线缆应设置标识牌,标识应清晰正确。
5.3.9 电缆敷设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
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 的有关规定。
17
5.3.10 电缆敷设前应对敷设线路进行规划,合理布设接线相序,三相负荷应符合设计要求。
5.3.11 电缆、光缆在保护管中不应有接头,接头盘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 51171 的有关规定,保护管
外的电缆连接应在智慧灯杆设备舱内进行。
5.3.12 应在线缆终端、接线井内线缆设置标识牌。
5.4 平台实施
5.4.1 平台应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单位需求,对平台架构及功能进行深化和开发。
5.4.2 应对平台进行功能、性能、安全、可靠性等集成测试并形成测试报告。
5.4.3 应将平台安装部署到用户的生产环境并形成安装部署文档及用户使用手册,并应对用户
进行操作培训。
5.4.4 机房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462 的有关要
求。
18
6 验收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后方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预
验收、专项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6.1.2 杆体及各挂载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
6.1.3 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施工过程记录资料及技术资料,应包括下列文件:
1 系统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 系统设备清单及主要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现场安装调试报告;
5 分部工程预验收记录;
6 试运行记录。
6.1.4 土建基础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 的有关规
定。
6.2 土建验收
6.2.1 基础钢筋焊接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的有关规定。
6.2.2 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 的有
关规定。
6.2.3 管沟验收应重点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及资料。
6.2.4 杆体及设备防雷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本规程第4.8 节的有关规定;配电系统浪涌保护器
设置及挂载设备的雷电防护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的有关规定。
6.3 设备验收
6.3.1 杆体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体性能参数应符合本规程第4.2 节的有关规定;应查验智慧灯杆杆体的材质、焊缝质量、
防腐涂层质量、接地电阻值的检测报告;
2 杆体高度、载荷要求、设备挂载应符合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系统设计与工程建
设规范》DB4403/T 30 的有关规定;
3 杆体的材料、规格、防腐、焊接及其他技术条件与验收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道路照
明灯杆技术条件》CJ/T 527、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系统设计与工程建设规范》DB4403/T
30 的有关规定;杆体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程》CJJ 89 的有关规定;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剩余
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T 13955 的有关规定;设备舱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 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程》CJJ 89 的有关规定。
6.3.2 挂载设备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9
1 挂载设备宜统一采用标准专用电源供电,电源设备应做电流、低压、功率、过载及短路保
护、漏电流、绝缘电阻、持续性等性能测试;电源、信号接口及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
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T 4208 的有关规定;
2 智能照明应包括照明设备与智能管理,应具备远程集中管理、控制和照明运行状态监测、
照明用电监测等功能;
3 视频采集设备应进行分辨率、画质、夜视功能、对焦速度及准确性、稳定性等性能测试,
监控系统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视频采集设备应同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
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 37300 中规定的数据采集要求及信息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4 无线AP 设备应进行信号强度测试、传输性能测试、安全功能设置测试,并应符合设计要
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 部分:安全要求》GB 4943.1 的有关
规定;
5 信息发布系统应进行系统权限、实时性、一致性检测,信息屏设备应做光学、电气、电磁
兼容、光辐射安全、光色电综合性能分析、色彩还原性等性能测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
标准《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 11141 的有关规定;
6 公共广播设备的性能及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 50526 的有关规定;公共广播系统应做紧急广播、业务广播和背景广播的功能测试;广播设
备应做声压级、频率响应、失真度、灵敏度、瞬态响应、指向性、阻抗测试以及主观听觉等性能
测试。
6.2.3 管线敷设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57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 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缆型号、间距、弯曲半径、线缆接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
2 线管连接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
3 管线敷设施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等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
6.4 平台验收
6.4.1 平台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系统功能需求文件的要求,平台验收时应对平台各功能的完
整性、可靠性、安全性、兼容性及网络连通性等予以验证。
6.4.2 平台软件验收应包括功能性测试、业务流程测试、容错测试、安全性测试、性能测试、
易用性测试、适应性测试、文档测试等内容。
6.4.3 平台安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3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
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 2028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 的有关
规定。
6.4.4 平台设备验收应检查平台设备的型号、功能、性能、数量等,应与设计文件、工程合同、
设备清单相符合。
6.4.5 有新建机房时,机房环境、安全检查、安装工艺检查、通电测试前的检查、节点测试、
全网测试、工程验收等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数据中心基
础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462 和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要求与检测方法》
YD/T 1821、《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技术要求》YD/T 2199 的有关要求。
6.4.6 平台验收应依据本规程第4.9 节各功能开展测试及验收工作;数据信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分类分级规则》GB/T 4369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
20
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 的有关规定。
6.4.7 平台验收时应检验下列技术文件:
1 平台控制系统图、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文件;
2 平台软件的测试报告;
3 平台所用的设备清单、说明书、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等文件;
4 平台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记录;
5 平台开放数据库访问接口和说明;
6 地址映射表;
7 完整用户使用手册。
21
7 运行维护
7.1 一般规定
7.1.1 智慧灯杆的运行运维应建立各项维护流程与设施设备维护、维护管理、档案管理、安全
管理等制度。
7.1.2 维护单位应建立联动机制,对突发事件与紧急情况应上报,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应接
受监督与考核。
7.2 维护工作内容
7.2.1 维护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制定智慧灯杆的巡检管理制度,应巡检,应检查智慧灯杆杆体破损、挂载设备损坏、管
道及窨井盖塌陷、电缆光缆破损等内容,并应如实填写巡检记录与巡检报告;
2 应制定智慧灯杆的维修管理制度,对巡检和多渠道报障应快速响应、处理、恢复;
3 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事件与紧急情况应按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
7.2.2 维护单位对智慧灯杆运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收集整合维护区域内现有或新增的智慧灯杆信息,建立信息台账;
2 应建立不同场景下的故障分级诊断与处理机制,根据管理单位和场景业务需求确定各类设
备完好率、在线率;
3 应储备必要种类备品备件,设置专人的7×24 小时电话接报服务,收到各类的报障,应在
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处置、恢复;
4 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过程资料,应做好记录与留存,上传至平台。
7.2.3 维护单位对平台运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包括硬件设备和平台软件运维;
2 应符合现行深圳市标准《多功能智能杆系统设计与工程建设规范》DB4403/T 30 的有关规
定,日志保存历史记录不应少于6 个月;
3 应核发用户权限和定期更换系统密码;应备份与检查重要配置文件、数据;应对系统软件
实时更新漏洞或补丁;
4 应加强平台软件配置文件的管理,对系统稳定性进行检查,系统故障或错误应清除;
5 应对服务器、存储、网络、计算机等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应呈报相关设备的运行状
态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提出对策解决。
7.3 维护作业管理
7.3.1 依据智慧灯杆在不同场景下的功能,当遇到维护需求时,应按照不同的级别进行维护工
作。具体级别说明宜符合表7.3.1 要求。
表7.3.1 运维场景管理表
场景应用设备说明设备运维内容
城市照明智能照明、窨井盖监测、供配电设施监管
杆体;灯具、单灯控制设备、行人感应设备、井盖智能传感器、运维
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22
续表7.3.1
场景应用设备说明设备运维内容
市容管理
户外广告监管、市容管理违规行为监管、城
市家具监管
视频采集设备、运维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公园管理
视频监控、信息发布、一键呼叫、气象环境
监测、无线网络、辅助充电等
视频采集设备;信息屏、信息交互设备、公共广播设备、一键呼叫设
备、充电设备、无线AP;环境监测设备、气象监测设备、运维设施
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市政绿地
管理
行道树监管、侵占绿地视频采集设备;运维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垃圾分类
管理
垃圾分类宣传、违规行为识别、收运过程监

视频采集设备;信息屏、信息交互设备、运维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

环境卫生
管理
环卫作业安全管理、环卫基础设施监管、无
人清扫车监管
视频采集设备;智能网联设备、运维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城中村管

视频监控、信息发布、无线网络、辅助充电、
设施监测、气象环境监测
视频采集设备;信息屏、信息交互设备、充电设备、无线AP;环境
监测设备、气象监测设备、运维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绿道管理视频监控视频采集设备、运维设施专用配电线缆及管道
7.3.2 维护作业应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维护单位应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应急物资应由专人管理,应
保证完好和随时可用;
2 应根据不同业务场景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发生地点、故障严重程度、对挂载设备业务运
行的影响程度等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3 应急情况出现时,对事件的发现、响应、处置、恢复应根据应急预案快速处理,对各种事
件和处理结果应详细记载并资料归档。
7.3.3 维护作业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维护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 维护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设备;
3 应对智慧灯杆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巡检、安全风险评估,对巡检、评估产生的风险应采
取措施管控。
7.3.4 维护单位应制定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应留存必要的原始记录。档案资料宜包括下列内
容:
1 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2 各类维护制度、报表、报告;
3 资产材料,含维护、迁移、改造和报废的记录与资料;
4 巡检、维修的过程和统计资料;
5 安全排查、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等安全档案;
6 系统设计、施工、竣工、维护等相关技术资料;
7 系统的硬件、软件配置清单、使用手册、维护手册;
8 上述资料的变




答疑:老师们,室外图纸画了室外消火栓的水平管走向,但是没有给水平管标高。立管计算问题

提问网友:安装小白
提问日期:2024-06-27 14:05:40

景观标高根据室外景观标高减去埋土深度是不是就得到了出地库那一段立管的高度,就可以了。而水平管与消火栓连接的那段立管,我看图集和说明的意思应该是算在室外消火栓里了,不单独计算了对不老师立管


解答网友:bpyzhn

黄金专家

1、根据室外景观标高减去埋土深度是不是就得到了出地库那一段立管的高度,就可以了。

是的

2、水平管与消火栓连接的那段立管,我看图集和说明的意思应该是算在室外消火栓里了,不单独计算了。

不是的,立管仍需要计算。图集只包含了弯管和很短的法兰短管。




答疑:请问露天作业人工费是怎取的

提问网友:枫斗
提问日期:2024-06-24 09:51:05

室外作业的铺设草皮,现在借用室内的铺设地毯定额,那这个人工费室内作业跟室外作业的是不是需要调整


解答网友:可遇难求

钻石专家

室外作业的铺设草皮应套园林绿化铺草皮子目。

解答网友:Rush

黄金专家

您好 这两样是完全不一样的工种和工作内容(施工工艺差异较大),不建议借用地毯定额哈

景观合同是有草皮相应定额呢




2024.08.30-河南省《城市河流湿地水生植物群落建植技术规程》DB41_T 2669-2024

ICS 65.020.01 CCS P 35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669 —2024 城市河流湿地水生植物群落建植技术规程 2024 – 05 – 31 发布 2024 – 08 – 30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T 2669—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本底调查与诊断 . 2 5 建植目标与策略 . 2 6 植物选择 . 3 7 物种配置 . 4 8 种植 . 4 9 管护 . 5 附录 A(资料性) 城市河流湿地常见水生植物 . 6 附录 B(资料性) 常见水生植物适宜水深范围 . 8 附录 C(资料性) 常见景观型、净化型与固土护岸型水生植物 . 10 附录 D(资料性) 常见水生植物种植密度、种植方式和种植时间 . 11 I DB41/T 2669—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五院、南京大学、中电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郑州)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德华、盛晟、郑琳、宋思远、杜娟、卢倩倩、李启明、安树青。 II DB41/T 2669—2024 城市河流湿地水生植物群落建植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河流湿地本底调查与诊断、建植目标与策略、植物选择、物种配置、种植和管护 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河流湿地水生植物群落建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179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HJ 710.12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水生维管植物 SL 196 水文调查规范 SL 219 水环境监测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河流湿地 城市区域内自然河流或人工河道的河床、河滩、洪泛区等系统的统称。 3.2 水生植物 一年中至少数月生活于水中或漂浮于水面的维管植物,包括挺水植物、沉水植物、浮叶植物和漂浮 植物四种生活型。 3.3 挺水植物 根生于底质中,茎直立,光合作用组织气生的植物。 3.4 沉水植物 在大部分生活周期中植株沉水生活、根生于底质中的植物。 3.5 浮叶植物 根和地下茎生长在底泥中 ,没有明显的地上茎或茎很细弱不能直立 ,叶漂浮在水面上的水生植物。 3.6 漂浮植物 1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的通知琼府办〔2023〕4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的通知
琼府办〔2023〕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范生态保护红线内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的有限人为活动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和《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进行了修订。经修订后的管理目录适用于我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于2023年2月17日起施行。2022年7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琼府办〔2022〕31号)同时废止。

经修订后的管理目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负责解释。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

一、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准入目录

序号

准入类型

1

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经依法批准的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监测、生态修复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活动除外。

 

二、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内其他区域准入目录

序号

准入类型

1

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

2

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用海用岛、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不包括投礁型海洋牧场、围海养殖)等活动,修筑生产生活设施。

其中,生产生活设施包括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的服务于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的住房和供电、供水、供气、通信、交通、水利、污水处理、垃圾储运等基础设施,村庄幼儿园、学校、文化活动室、体育运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设施农业等生产设施。

3

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护活动。

4

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的竹林采伐经营。

5

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包括:

(1)利用现有闲置房屋改造建设民宿(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规模);

(2)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标识标志牌、旅游骑行道(宽度不大于3米)、步道(宽度不大于2米)、栈道(宽度不大于2米)、观景台、景观雕塑(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公共厕所、休憩休息设施、咖啡厅、零售店、纪念品商店等服务性设施及污水处理、垃圾储运、公共卫生设施,供电、供气、供(排)水设施、通信设施,安全防护、应急避难、医疗救护等相关的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

(3)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

6

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包括:

(1)公路(含城镇路网及农村道路)、铁路、防洪(潮)堤、桥梁、隧道,电网、光网、油气管网,供水和排水设施(含饮用水取水口、水产养殖取水口、达标尾水排放口及其相关设施),农业灌溉设施,海底管线等设施建设,以及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

(2)输变电、电视塔台、雷达、通讯(信)基站等点状附属设施;

(3)河湖水库、潟湖海湾的堤坝和岸线加固等;

(4)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锚地建设及升级改造等。

7

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包括:

(1)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

(2)铀矿勘查开采活动,可办理矿业权登记;

(3)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继续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开采拟占用的地表或海域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出生态保护红线;

(4)已依法设立的油气采矿权不扩大用地用海范围,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

(5)已依法设立的矿泉水和地热采矿权,在不超出已经核定的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设施的前提下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

(6)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

上述勘查开采活动,应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绿色勘查、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

8

依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包括:

(1)退耕还林、退果还林、退塘还湿、防护林建设、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古树名木树种保护;

(2)矿山生态治理恢复;

(3)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河道和航道疏浚,防洪治涝;

(4)有害生物和外来物种入侵防治;

(5)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植被恢复、潟湖整治、海湾整治、岸线整治等综合治理修复;

(6)海域、海岛、海岸线生态修复;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等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及渔业增殖放流; 

(7)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的建设用地复垦和生态修复。

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与邻国签署的国界管理制度协定(条约)开展的边界边境通视道清理以及界务工程的修建、维护和拆除工作。

10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开展的其他人为活动。

 

 
 

   
   
   
   
   
   
   
   
   
   
   



NB/T 10608-2021 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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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140
P59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P NB/T10608-2021
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Economic Cost-Benefit Analysis of Environmental Impacts for Hydropower Projects
2021-04-26发布2021-10-26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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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环境影响经济损失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效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6)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
本规范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金弈 王超 董磊华 李若男
姜吴 谭奇林 刘飞 崔如
李倩倩 陆波 郑华 张志广
常毅 王龙高 黎一霏 刘桂华
孔勇 张沙龙 马世军 韩小杰
王余彦 张东亚 杨延征 喻卫奇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薛联芳 陈永柏 戴向荣 寇晓梅
彭期冬 单菁菁 周江 陈铁军
王伶俐 张荣 魏凡 陈凡
周武 黄翔 于佩 任律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规范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的原则、内容和方法,统一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0.3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应依据工程影响区域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的总体要求,遵循客观、科学、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水电工程的区域性、长期性、累积性环境影响,充分考虑环境损失与环境效益的外部性以及与相关专业成果的协调性,系统评价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的经济可行性。
1.0.4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economic cost-benefit analysisof environmental impacts
通过识别水电工程的直接和间接的不利和有利环境影响,货币化核算环境影响的经济损失和经济效益,分析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的经济可行性。
2.0.2外部性externality
水电工程对外部产生的没有通过市场进行交易的环境影响,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指水电工程的有利环境影响引起水电工程以外的效益增加或费用减少,水电工程并未因此得到收益。负外部性指水电工程的不利环境影响引起水电工程以外的效益减少或费用增加,并未为此增加水电工程成本。
2.0.3生态补偿ecological compensation
采用经济手段对受水电工程影响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恢复和重建,以及对水电工程产生的生态效益进行激励。
2.0.4生态系统服务功能ecosystem services
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所形成及所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包括支持功能、供给功能、调节功能和文化功能。水电工程涉及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主要包括生产要素、水资源供给、径流调节、景观旅游等方面。

3基本规定
3.0.1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应在环境影响评价和措施方案技术论证的基础上,清晰界定并计算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的损失和效益,综合分析判断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
3.0.2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应采用与水电工程国民经济评价相同的评价基准年,计算期应包括施工期和运行期,运行期宜按30年计算。
3.0.3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应收集所需要的资料,并分析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必要时开展相关调查。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收集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税费标准。
2工程建设征地和国民经济评价等相关成果。
3环境敏感区和保护目标、环境监测与生态调查等环境现状资料及环境影响预测成果。
4环境保护措施设计成果、投资及运行期环境保护费用计算成果。
5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相关研究成果和论文等国内外资料。

4环境影响经济损失分析
4.1陆生生态损失
4.1.1水电工程陆生生态损失分析应主要包括陆生生态系统损失分析、陆生保护动植物损失分析和陆生生态敏感区损失分析。
4.1.2陆生生态系统损失应主要包括对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农田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带来的损失。陆生生态系统损失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占用土地类的生态补偿,应采用补偿费用成果。
2工程间接影响的陆生生态系统损失可采用生态系统价值法或成果参照法计算。生态系统价值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成果参照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4环境影响经济损失分析5
4.1陆生生态损失5
4.2水生生态损失………6
4.3水环境损失………7
4.4景观损失……7
4.5大气环境损失…8
4.6声环境报失…………9
4.7固体废物影响与土壤环境损失9
4.88水土保持损失……10
5环境影响经济效益分析…12
5.1综合利用效益…12
5.2生态效益…12
5.3减排效益12
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
6.1一般规定14
6.2分析内容与方法……14
6.3综合分析15
附录A生态系统价值法16
附录B成果参照法17
附录C替代工程法18
附录D防护费用法19
附录E恢复费用法20

附录F意愿调查法21
附录G旅行费用法22
附录H市场价值法23
附录J影子工程法24
附录K温室气体减排效益计算方法25
附录L二氧化硫减排效益计算方法26
附录M氮氧化物减排效益计算方法27
附录N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28
附录P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经济费用效益总表30
附录Q效益费用比分析方法31
附录R经济净现值分析方法32
本规范用词说明………33
引用标准名录34
附:条文说明………35




浙江省杭州市《城市生态河道设计规范》DB3301_T 0257-2024《城市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规范》DB3301_T 0453-2024《城市生态河道建设管理规范》DB3301_T 0256-2024《城市生态河道设计规范》DB3301_T 0257-2024合集下载

包含以下四个规范

浙江省杭州市《城市河道标志系统设置规范》DB3301_T 0236-2024.pdf
浙江省杭州市《城市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规范》DB3301_T 0453-2024.pdf
浙江省杭州市《城市生态河道建设管理规范》DB3301_T 0256-2024.pdf
浙江省杭州市《城市生态河道设计规范》DB3301_T 0257-2024.pdf

ICS 27.140 CCS P 56 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 0257—2024 代替DB3301/T 0257—2018 城市生态河道设计规范 2024-04-30 发布 2024-05-30 实施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1/T 0257—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基本变化 . . . 2 5 河道等级划分 . . . 2 6 基础资料调查与分析 . . . 4 7 主体设计 . . . 4 8 水环境设计 . . . 7 9 景观绿化设计 . . . 9 10 配套设施设计 . . . 14 11 其他专项设计 . . . 16 附录 A(规范性) 河道等级划分影响因子分值量化评分体系表 . 20 附录 B(规范性) 河道资料调查 . . 22 附录 C(资料性) 水生植物推荐表 . . 25 附录 D(资料性) 景观照明选型推荐表 . . 26 参考文献 . . . 27 DB3301/T 0257—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301/T 0257—2018《城市生态河道设计规范》,与DB3301/T 0257—2018 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河道护岸与堤防”增加护岸类型选择及条件(见 7.4.3 ); b) “河道截污及清淤”增加需要清淤的情况(见 8.3.7 ); c) “植物设计”增加对陆生植物选择的规定(见 9.2.7 、9.2.8 、9.2.9 ); d) “园林工程及服务设施设计”增加对栈道栈桥、护栏、亲水台阶、城市家具、公共体育设施设 计的规定(见 9.3.6 、9.3.7 、9.3.8 、9.3.9 ); e) 增加绿道、“海绵城市”等内容(见 9.3.10 、11.5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方绘宇、唐轶繁、李国君、杨东、傅睿、李俊杰、吴杰超、高礼洪、邱辉、陆 瑛、童昀、池雪峰、洪兵。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2018 年首次发布为 DB3301/T 0257 —2018 ;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2024.10.15-安徽省《公园绿地改造技术标准》DB34_T 4758-2024

1总则
1.0.1 为解决部分现状公园绿地存在的问题,提升公园绿地品质,指导公园绿地改造建设,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公园绿地的改造、扩建。1.0.3 公园绿地改造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以及安徽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 语
2.0.1 公园绿地public park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健身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2.0.2公绿地改造reconstructionofpublic park
采取全部或局部改建、扩建等方式对现有公园绿地的地形水体、园路及铺装场地、植物、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等方面进行优化提升。
2.0.3区城绿地regionalgreen space
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具有生态系统及自然文化资源保护、游憩健身、安全防护隔离、物种保护、园林苗木生产等功能的各类绿地。
2.0.4风景游憩绿地landscape andrecreationalgreen space属于区域绿地,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自然环境良好,向公众开放,以休闲游憩、旅游观光、娱乐健身、科学考察等为主要功能,具备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
2.0.5骨干树种key tree species
城镇各类园林绿地中重点使用、数量较大、能形成绿化特色的树种。
2.0.6城市家具cityfurniture
指在城市公共空间中设置的各类设施或装置,具有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促进城市管理和服务、展现城市形象等功能。涉及信息设施、卫生设施、安全设施、娱乐服务设施、交通设施以及艺术景观设施等多个方面,包括座椅、路灯、垃圾箱、路标指示牌、雕塑等。
2.0.7 绿荫停车场shading parking lots
指栽植以乔木为主的植物,形成一定的绿荫覆盖,或沿着车

位构架用攀援植物覆盖顶棚,为车辆停放起到遮荫、降温作用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2.0.8 雨水花园rain garden
自然形成或人工挖掘的下沉式绿地,种植灌木、花草,用以汇聚并吸收来自屋顶或地面的雨水,通过土壤的过滤和植物的根部吸附、吸收等作用去除雨水径流中污染物的小型雨水滞留人渗设施。
2.0.9 透水铺装porous pavement
由透水面层、基层、底基层等构成的地面铺装结构,能渗透自身承接的降雨。
2.0.10群落结构community structure
生物群落中,各个种群占据不同的空间,使群落具有一定的结构。群落的结构包括垂直结构和水平结构。2.0.11 乡土植物vernacular plant
指本地区原有天然分布的植物种群。这些植物种群经过长期的淘汰和选择能很好的适应当地的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其自然分布、自然演替,也已适应当地的生存环境。本标准乡土植物是指本地区天然分布的树种或者已引种多年且在当地一直表现良好的外来树种,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较高的生态及经济价值,因而在城市绿化和绿地设计中应优先使用。2.0.12护坡revetment
防止用地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如土质或砌筑型等护坡工程。




2024.07.14-湖北省《水利工程护坡护岸参考设计图集》DB42_T 2232-2024

ICS 01.100 CCS P 55 DB 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232 —2024 湖北省水利工程护坡护岸参考设计图集 Atlas of reference design of revetment and embankment for hydrauli c engineering in Hubei province 2024 – 05 – 14 发布 2024 – 07 – 14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2/T 2232—2024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护坡护岸形式 . . . 1 5 使用要点 . . . 2 附录 A(资料性) 护坡护岸形式特性表 . . 3 附录 B(资料性) 护坡护岸形式目录表 . . 4 I DB42/T 223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 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 文件 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 湖北省水利厅 提出 并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金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湖北水总工程勘察设 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富峰、 王云鹏、江浩、李兵、何德舜、 王强、张艳敏、柳卓、徐芬、王鹏举、 程文明、 郭明祥、 郝路 陈锐锋、胡玲、张宗伟、王芬、郑文修、万珍、陈群英、项艳、雍婷、 瞿思尧、 裴林烽、王浩、张丹、杨斌、陈小云。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 湖北省 水利 厅,电话: 027 -87221678 ,邮箱:1263961829 @qq.com; 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可反馈至 中工武大 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027-81659830 ,邮箱: 1135472520@ qq.com。 III DB42/T 2232—2024 湖北省水利工程护坡护岸参考设计图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水利工程护坡护岸形式、护坡护岸形式使用要点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河道、湖泊及渠道岸坡的防护设计,水库坝坡及其他涉水工程岸坡的防护设计 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7640 土工合成材料 长丝机织土工布 GB/T 17643 土工合成材料 聚乙烯土工膜 GB 50086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程 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290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GB/T 50600 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 GB 50707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GB/T 50805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JGJ/T 372 喷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SL 191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T 225 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SL 368 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 SL 379 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 YB/T 4190 工程用机编钢丝网及组合体 YB/T 4221 机编钢丝网用镀层钢丝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护坡护岸形式 本文件按材料类型将护坡护岸形式分为石材类、混凝土类、土工合成材料类及植物类。根据工程 需要,可组合使用多种形式,达到安全、生态和景观等综合效果。 石材类分为干砌石、浆砌石、石笼网及抛石 4 种类型。 混凝土类分为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及喷射混凝土 3 种类型。其中预制混凝土分混凝土板、混 凝土块、混凝土框、混凝土桩。 土工合成材料类分为土工格室、土工网垫、土工格栅、土工袋及土工膜5 种类型。 1




2024.05.15-安徽省《休闲农业园建设指南》DB34_T 4774-2024

ICS 65.020 CCS B .04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774—2024 休闲农业园建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leisure farm 2024 – 04 – 15 发布 2024 – 05 – 15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 DB34/T 4774—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谢裕大茶叶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谢裕大茶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工程研究所、安徽省休闲农业 和乡村旅游协会、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雪莹、谢明之、洪国胜、桂利权、董仁泉、王艳、徐纪苗、陈煜霖、钱毅敏、 吴炜、路曦结、杨琴、任杰、凌春华、王应伟。 I DB34/T 4774—2024 休闲农业园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休闲农业园建设的总体要求、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休闲项目、 经营服务和安全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休闲农业园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5566.9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9部分:旅游景区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GB/T 2730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餐饮业要求 GB/T 31383 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 3707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HJ 588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 LB/T 065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NY/T 1868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有机肥料 NY/T 2366 休闲农庄建设规范 NY/T 2798(所有部分) 无公害农产品 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NY/T 3126 休闲农业服务员 SB/T 10426 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DB34/T 4774—2024 3.1 休闲农业园 leisure farm 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利用自然景观、田园风貌、村落建筑、民俗 文化、农业生产场景等资源,通过 科学规划和有序开发,提供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科普教育、餐饮住宿、度假康养等服务的综合园区。 4 总体要求 坚持规划先行、生态优先,以农为本、合理分区,设施完善、突出特色,管理 规范、安全有序。 5 功能分区 5.1 分区设置 休闲农业园应合理 设置服务接待区、休闲观光区、农事体验区、度假娱乐区等,功能分区可根据特 色合并、拆分、增加或删减。 5.2 服务接待区 5.2.1 应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办公管理用房等设施,宜结合出入口设置。 5.2.2 游客接待中心宜按照 GB/T 31383 的要求建设,位置合理、功能齐全,提供导览、公共信息、讲 解咨询、物品寄存等服务。 5.2.3 停车场规模宜与接待能力相匹配。 5.3 休闲观光区 5.3.1 应有规模连片的农田、果园、菜园、草地、山林、牧场或水域等,在开展种植、养殖、加工等 农业生产活动的基础上,提供观光、踏青、赏花、亲水等体验。 5.3.2 宜结合农业生产道路建设游步道,适当设置观景平台、休憩设施、景观小品等。 5.4 农事体验区 5.4.1 应划定一定面积农田、果园、菜园、养殖场等,供游客开展种植、采摘、喂养、垂钓等农事劳 作体验。 5.4.2 宜建设手工作坊,提供传统农产品加工技艺 、传统手工艺品制作体验。 5.4.3 宜设置农业科普宣传设施,如宣传栏、文化墙、科普走廊、科普馆等。 5.5 度假娱乐区 5.5.1 宜建设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服务设施,可集中或分散设置。 5.5.2 餐厅、小吃店、饮品店等餐饮设施宜符合 SB/T 10426 的规定。 5.5.3 宜使用自产或周边农户生产的食材,开发有当地特色的食品、菜品、饮品等。 5.5.4 住宿设施宜按照 LB/T 065 的要求建设,根据市场定位和接待能力确定房间、床位数量及档次比 例。 5.5.5 宜结合游客接待中心、餐饮住宿设施等设置面积适宜的购物场所,出售当地土特产、手工艺品 等。 6 基础设施 2




2024.05.15-安徽省《水美乡村建设指南》DB34_T 4783-2024

ICS 93.010 CCS P 5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783—2024 水美乡村建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villages featuring water 2024 – 04 – 15 发布 2024 – 05 – 15 实施 安徽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 DB34/T 478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 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 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余婷、张文平、程志远、张丰产、谢三桃、杨安邦、柳照辉、方超、张鹏、伦 冠海、刘志刚、栾巍、周蜜、李传扬、张靖雨、陈磊、夏小林、张延、常小会、王慧萍、赵慧敏、王思 霁、朱沉静、汪可欣、黄安琦。 I DB34/T 4783—2024 水美乡村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美乡村建设的总则、调查与分析、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水景观水文化 建设、涉水产业发展、运行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水美乡村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8549 农村(村庄)河道管理与维护规范 GB 50201 防洪标准 SL 723 治涝标准 DB34/T 4298 河道清水廊道构建和生态保障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美乡村 beautiful villages featuring water 以“水美”为特点,呈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乡村。 3.2 陂塘湿地 pond wetlands 村域内可利用坑塘形成的表流湿地。 4 总则 4.1 基本原则 4.1.1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适应乡村演变规律,根据水系条件,科学确定水美乡村建设目标。 4.1.2 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优化水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4.1.3 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4.1.4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建立有效管护机制,保障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4.1.5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合理利用水域资源,发展水美经济,实现百姓富、生态美。 4.2 水美乡村规划 4.2.1 水美乡村的规划应符合乡村规划,以水为脉络,统筹各自然生态要素,量水而行,以治水和兴 水支持农村绿色产业发展。 1 DB34/T 4783—2024 4.2.2 水美乡村的规划应开展调查与分析,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并经村民会议 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3 水美乡村类型 依据安徽省自然地理和地貌特征,分为山区、丘陵区、平原区、圩区4类: a) 山区水美乡村建设宜加强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b) 丘陵区水美乡村建设宜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基流保障、陂塘湿地建设; c) 平原区水美乡村建设宜加强防汛抗旱能力提升、水系连通、水环境整治; d) 圩区水美乡村建设宜加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水动力条件改善、水美经济发展。 5 调查与分析 5.1 调查 5.1.1 乡村自然条件与土地利用情况调查 应调查村域面积、年均气温、年均降雨量、地形特点、土地利用现状等,参见表A.1。 5.1.2 社会经济情况调查 应调查村庄人口、劳动力、人均耕地、主要产业、年人均纯收入等,参见表A.2。 5.1.3 河沟和湖库基本情况调查 河沟基本情况应调查河沟流域面积、长度、平均水深、水质状况和岸坡植被等,参见表A.3。 湖库基本情况应调查湖库水面面积、平均水深、主要功能、水生动物和植物种类等,参见表A.4。 5.1.4 水文水资源调查 应收集有代表性的水文站点长系列资料,调查区域水旱灾害发生次数、受灾范围、受灾人口,调查 水资源量及其开发利用状况等。 5.1.5 水利基础设施调查 应调查村庄范围内防洪排涝、供水排水、农田灌排等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现状与规划情况。 5.1.6 水环境水生态调查 应调查污染源排放、水环境质量、水生态修复、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状况等。 5.1.7 水景观与水文化调查 应调查乡村风貌、乡土物种、地域文化、滨水空间利用等。 5.1.8 涉水产业调查 收集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调查乡村旅游资源、涉水产业布局等。 5.2 分析 应根据调查收集的资料,对建设区域开展乡村特色、水系健康、合规性等方面的分析。 2




2024.05.15-安徽省《内河航道工程生态评价指南》DB34_T 4767-2024

ICS 93.140 CCS R 52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767 —2024 内河航道工程生态评价指南 Guidelines for ecological evaluation of inland waterways engineering projects 2024 – 04 – 15 发布 2024 – 05 – 15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 DB34/T 4767—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1 4.1 评价原则 . 1 4.2 评价节点 . 2 4.3 工作流程 . 2 5 评价指标选取 . 2 6 评价指标赋分 . 3 6.1 一般规定 . 3 6.2 通航特征 . 3 6.3 岸坡特征 . 4 6.4 水质特征 . 7 6.5 水生生境特征 . 8 6.6 景观特征 . 8 7 评价方法 . 9 7.1 一般规定 . 9 7.2 评分计算 . 10 7.3 评价分类 . 11 7.4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1 8 评价报告编制 . 11 8.1 一般规定 . 11 8.2 报告格式 . 11 附录 A(资料性) 通航情况调查表 . 13 附录 B(资料性) 岸坡情况调查表 . 14 附录 C(资料性) 水质情况调查表 . 15 附录 D(资料性) 公众满意度调查表 . 16 附录 E(资料性) 综合评分表 . 17 参考文献 . 18 I DB34/T 4767—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 有限公司、河海大学、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书文、沈保根、马 涛、万云刚、林燕清、秦杰、梁碧、樊林林、吴腾、帅 志斌、胡飞、赵建松、假冬冬、夏莉敏、王瑞彩、余卫锋、周春蕾。 II




答疑:请问防腐木长廊(亭子)怎么套定额啊

提问网友:还好啦
提问日期:2024-06-06 10:52:27


解答网友:刘建宁

黄金专家

长廊属于园林景观内容,市场询价,一延米大约1200-1600元,认可回答请点赞全是免费进行的




高清正式版 GB/T 51263-2017 轻轨交通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资源简介/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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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P GB/T51263-2017 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light rail transit 2017-09-27发布 201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light rail transit GB/T51263-201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8年5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7北京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 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运营组织: 4车辆;5限界;6线路;7轨道;8路基;9车站建筑;10工程 结构;11交通组织;12供电系统;13机电设备;14运营监控 系统;15售检票系统;16运营调度中心;17车场;18安全防 护;19环境保护;20景观.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城建设计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 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37).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于松伟张海波毛励良周庆瑞 梁莉霞段俊萍郭泽阔韩连祥 喻智宏宋毅郝小亮李凯 4 …

内容索引:

1总则1
2术语3
3运营组织…5
3.1一般规定5
3.2运营规模5
3.3行车组织6
3.4配线…7
3.5运营管理7
4车辆8
4,1一般规定…8
4.2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11
4.3车体12
4.4转向架12
4.5制动系统13
4.6电气系统14
4.7空调与供暖装置15
4.8安全设施和应急措施…15
4.9控制和诊断系统16
4.10通信与乘客信息系统…16
5限界…17
5.1一般规定17
5.2基本参数18
5.3设备限界18
5.4建筑限界19
5.5轨道区管线设备布置21
6线路…23
6.1一般规定23
6.2线路平面23
6.3线路纵断面…26
7轨道…28
7.1一般规定28
7,2基本技术参数…28
7.3轨道设备29
7.4道床结构30
7.5无缝线路32
7.6轨道减振32
7.7轨道安全及附属设备32
8路基…34
8.1一般规定34
8.2基床34
8.3路堤36
8.4路堑37
8.5工后沉降37
8.6路基变形观测…38
8.7路基防护38
9车站建筑…39
9.1一般规定39
9.2地面站39
9.3站台41
9.4站亭41
9.5人行天桥和地道…42
9.6服务设施43
10工程结构…44
10.1一般规定44
10.2区间桥涵结构44
10.3车站结构50
11交通组织52
11.1一般规定…52
11.2交通调查与客流预测…52
11.3线路与道路53
11.4车站与道路53
11.5平交路口交通组织…54
11.6平交路口信号控制…55
11.7交通衔接…57
12供电系统…58
12.1一般规定58
12.2外部电源58
12.3中压供电网络…59
12.4牵引变电所与牵引充电站…59
12.5牵引网…61
12.6杂散电流腐蚀防护与接地63
13机电设备65
13.1一般规定…65
13.2通风空调与供暖65
13.3给水与排水65
13.4自动扶梯与电梯66
13.5动力与照明67
14运营监控系统69
14.1一般规定69
14.2正线道岔控制系统…69
14.3平交路口列车位置检测系统71
14.4车场联锁系统71
14.5运营调度指挥系统…72
14.6数据承载网络系统73
14,7乘客信息系统…74
14.8视颜监视系统74
14.9信息化系统74
14.10火灾自动报警及设备监控系统75
14.11电力监控系统75
14.12其他…75
15售检票系统77
15.1一般规定77
15.2票务管理模式77
15.3系统构成78
15.4系统功能79
15.5其他…79
16运营调度中心…80
16.1一般规定…80
16.2选址及设置80
16.3运营调度中心管理…81
16.4布置分区及要求81
16.5建筑与结构83
16.6附属设施83
17车场85
17.1一般规定…85
17.2车场的功能、规模及总平面布置85
17.3车辆运用整备设施…88
17.4车辆检修设施…90
17.5综合维修中心…91
17.6救援设施…91
17.7站场92
18安全防护93
18.1一般规定…93
18.2建筑防火93
18.3防火设备…93
18.4防风95
18.5防雪…96
18.6安防96
19环境保护97
19.1一般规定97
19.2噪声与振动控制97
19.3污水与废水处理98
20景观…99
20.1一般规定…99
20.2桥梁100
20.3车站100
20.4架空接触网…101
20.5照明101
20.6绿化102
附录A接触网供电车辆限界图103
附录B储能式供电车辆限界图…106
附录C曲线段设备限界儿何加宽量…109
本标准用词说明…110
引用标准名录…111
附:条文说明……115




2024.06.08-四川省《旅游资源代码规范》DB51_T 3175-2024

b63b2b666cd2837015afe0ab3aef0c94-1ICS 35.040 CCS A 24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3175—2024 旅游资源代码规范 2024 – 05 – 08 发布 2024 – 06 – 088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1/T 3175—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旅游资源代码构成 . . . 1 5 举例说明 . . . 7 参考文献 . . . 8 I DB51/T 3175—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地球物理调查研究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文学菊、袁媛、李忠东、杨义东、高竹军、彭相荣、杨金山、刘晓蓉、黄浩、 何丹阳、徐玲。 II DB51/T 3175—2024 旅游资源代码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资源代码的构成。 本文件主要为四川省旅游资源管理而制定,为全省旅游资源调查、分类及管理等提供支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旅游资源代码构成 结构 资源代码由 4组共 1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包括第 1-6位资源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第 7-12位资源类型 代码、第 13-16位资源序号代码、第 17-18位资源单体代码四个部分,具体表示形式如表 1。 表1 资源代码构成及说明 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序号 代码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资源单体 说明 资源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6位 资源类型代码6位 资源序号代码4位 代码 2位 1 DB51/T 3175—2024 代码说明 4.2.1 第 1-6 位 资源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 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照GB/T 2260。 4.2.2 第 7-12 位 资源类型代码 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资源类型代码见表 2。 表2 四川省旅游资源分类表 主类 亚类 基本类型 010101山岳型景观 010102丘陵型景观 010103盆地型景观 0101自然景观综合体 010104台地(高原)型景观 010105沟谷型景观 010106滩地型景观 010201构造形迹景观 010202地层与剖面 010203岩壁 0102地质与构造形迹 010204岩石洞与岩穴 01地文景观 010205古生物化石点 010206岩矿石点(矿床) 010301台丘状地景 010302峰柱状地景 010303垄岗状地景 0103地表形态 010304沟壑状地景 010305钙华与泉华 010306岩土圈灾变遗迹 010307奇特与象形山石 010401奇异自然现象 0104自然标 记与自然现象 010402自然标志地 020101河曲与河湾 02水域景观 0201河系 020102游憩河段 020103古河道 2




2024.06.03-郑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实施导则(自2024年6月12日起施行)

cbc7eef97119cb703d249df76a140d6a郑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实施导则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06 月 目 录 一、 总则 . 1 第一条 目的意义 . 1 第二条 适用范围 . 1 第三条 实施保障 . 1 二、 全域空间格局 . 1 第四条 市域空间形态骨架 . 1 第五条 保护环嵩山风貌带 . 2 第六条 彰显沿黄魅力区 . 2 第七条 强化轴线空间感知序列 . 3 第八条 塑造 240 公里环“蓝链” . 4 第九条 市县城市组团引导 . 4 三、 主城区重点片区 . 5 第十条 主城区城市设计重点片区 . 5 第十一条 “一主六次”营城轴线 . 6 第十二条 环蓝链生态休闲区 . 6 四、 地标与眺望系统 . 7 第十三条 城市地标区 . 7 第十四条 城市眺望点 . 8 第十五条 枢纽门户节点 . 8 五、 老城区特色风貌 . 9 第十六条 老城区风貌保护整体要求 . 9 第十七条 商城及商贸文化特质区 . 9 第十八条 省府及科教文化特质区 . 10 第十九条 近现代工业大院文化特质区 . 10 第二十条 老法桐林荫特质区控制要求 . 10 六、 高品质街道空间 . 11 第二十一条 慢行活力街道 . 11 第二十二条 城市特色街道 . 12 第二十三条 街道空间设计 . 12 第二十四条 轨道交通衔接 . 12 七、 滨水、公园与铁路沿线地区 .13 第二十五条 滨水及城市公园周边管控要求 . 13 第二十六条 铁路沿线地区功能引导 . 13 第二十七条 铁路沿线地区管控要求 . 14 八、 城市与建筑风貌 . 14 第二十八条 重点建筑 . 14 第二十九条 绿地广场 . 15 第三十条 城市公共艺术设施 . 15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立面 . 15 第三十二条 建筑色彩 . 15 第三十三条 夜景照明 . 16 附 表 . 17 附 图 . 23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加强郑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实施传导,实现“嵩山下、黄 河边,华夏故里、中原气魄,五千岁月正年轻的国家中心城市” 空间愿景,促进“嵩山、黄河、金轴、绿洲、蓝链”全域空间 格局在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贯彻落实,营造富有郑州特色、 优美和谐的城市风貌,特编制本导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中区域 环境意向的引导和营造,指导市域各层级城市设计的编制、建 设工程方案的设计和审查审批。 第三条 实施保障 郑州市各区县(市)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应 落实本导则相关要求。 郑州市主城区分区规划和单元控规、街坊控规等详细规划 应落实本导则相关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及审查应落实本导则相关要求。 二、全域空间格局 第四条 市域空间形态骨架 市域空间形态骨架包括环嵩山风貌带、沿黄魅力区、“一 — 1 — 主九辅”轴线地区、蓝链沿线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 古城等特色魅力区,以及各县市总体城市设计划定的重点片区。 第五条 保护环嵩山风貌带 环嵩山风貌带是指登封、新密、巩义、荥阳等市县临近嵩 山及其余脉的国土空间风貌带。 (1)应通过城市设计方案充分研究,强化显山透绿,体 现“山在城中、城在山中”的山城特色。 (2)临山城市建设组团应依山而建,不得破坏主要山峰 山势走向和城市景观视线,临山建设组团建筑高度应进行专门 的景观视线论证。 (3)环嵩山城市建设应体现区域文化气质,环嵩山区域 建筑设计原则上采用坡屋顶形式,并对景观展开面及视线通廊 内的建筑第五立面的色彩、形式进行研究。 (4)临山地块在《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 行)相关指标基础上,绿地率上调 5%。 第六条 彰显沿黄魅力区 沿黄魅力区是指市域北侧临近黄河,集中展现郑州市黄河 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效的片区,应加强黄河生态保护 治理,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讲好黄河文化故事,打 造黄河对外展示窗口(详见附表 1)。 — 2 — (1)沿黄魅力区管控范围为主城区 S312(郑州沿黄景观 大道)以北的滨黄地区,宜布局低密度、低强度的公共服务设 施、文旅服务设施等功能,建筑风貌应注重彰显黄河文化,不 得破坏及影响黄河景观展示。 (2)沿黄重要景观路径,包括黄河大堤路、S312(郑州 沿黄景观大道),应严格保护沿线自然地貌和多元景观,沿线 区域建筑、景观、标识系统需体现黄河文化特色,并融合地域 特色、历史人文和时代特征,打造黄河文化对外展示窗口。 (3)沿黄重要地标,主要包括炎黄二帝像、郑州铁路黄 河大桥、南裹头黄河会客厅、黄河国家博物馆、花园口纪念碑 等标志性建构筑物。周边新增建筑功能及风貌应与地标景观相 匹配,强化空间秩序,延续历史文脉,塑造黄河文化城市地标 景观。 第七条 强化轴线空间感知序列 通过道路景观和两侧建筑控制,营造开合有致的轴线空间 感知序列;金轴自西往东依次串接 7 处区域级窗口地区,未来 应作为最重要的城市对外展示地段打造,展现城市精神与风貌; 城市辅轴作为区域组团的重要空间组织方式,在下阶段设计中 应重点深化轴线管控内容,深化设计 9 条辅轴的空间形态(详 见附表 1)。 — 3 —




2024.06.16-江苏省《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验收技术导则》DB32_T 4764-2024

ICS 07.060 CCS A 45 !7 , DB32/T 4764 —2024 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验收技术导则 Technical directives for acceptance of coastline restoration and renovation project 2024 -05-16 发布 2024 -06-16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中国标准出 版 社 出 版 DB32/T 4764—2024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1 4.1 规范性 …………………………………………………………………………………………………1 4.2 科学性 …………………………………………………………………………………………………1 4.3 适用性 …………………………………………………………………………………………………2 4.4 导向性 …………………………………………………………………………………………………2 5 总体要求 ……………………………………………………………………………………………………2 6 整治修复工程类型 …………………………………………………………………………………………2 6.1 安全整治修复类 ………………………………………………………………………………………2 6.2 生态整治修复类 ………………………………………………………………………………………2 6.3 景观整治修复类 ………………………………………………………………………………………2 7 验收指标体系 ………………………………………………………………………………………………2 7.1 实施类型评定 …………………………………………………………………………………………2 7.2 实施过程评定 …………………………………………………………………………………………2 7.3 实施效果评定 …………………………………………………………………………………………3 7.4 分值设置 ………………………………………………………………………………………………3 8 验收方法 ……………………………………………………………………………………………………3 9 验收程序 ……………………………………………………………………………………………………4 附录 A( 资料性) 自然海岸地貌剖面特征 …………………………………………………………………5 附录 B( 规范性) 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验收实施类型评定指标 …………………………………………6 附录 C( 规范性) 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验收实施过程评定指标 …………………………………………7 附录 D( 规范性) 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验收实施效果评定指标 …………………………………………8 附录 E( 资料性) 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自评报告大纲 ……………………………………………………13 附录 F( 资料性) 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验收评定表 ………………………………………………………14 附录 G( 规范性) 整治修复岸线矢量数据特征属性 ………………………………………………………15 参考文献 ………………………………………………………………………………………………………16 Ⅰ DB32/T 4764—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 本文件由江苏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江苏省海涂研究中心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林伟波 、周凯、孔得雨 、章志、陈鹏、张一乙 、邱宇、李兰满。 Ⅲ DB32/T 4764—2024 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验收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的验收类型 、对象、指标体系 、方法和程序的要求 ,明确了整治修 复后可纳入整治修复合格岸线统计的认定要求 。 本文件适用于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的验收 ,可作为纳入整治修复合格岸线统计的判定依据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海岸线 coastline 多年大潮平均高潮时海陆分界痕迹线 。 [来源:GB/T 18190—2017,2.1.1] 3.2 自然岸线 natural coastline 由海陆相互作用形成的海岸线 。 [来源:DB32/T 4545—2023,3.2] 3.3 人工岸线 artificial coastline 由永久性人工构筑物组成的海岸线 。 [来源:DB32/T 4545—2023,3.3] 3.4 海岸线整治修复 coastline restoration and renovation 以海岸线向海一侧为整治修复重点区域 ,通过人工修复技术措施 ,使受损海岸线恢复自然形态或生 态功能的过程 。 4 基本原则 4.1 规范性 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分类依据 、认定标准 、验收程序 、指标设置有据可依 ,有章可循 。 4.2 科学性 充分考虑海岸地质环境条件 、动力地貌特点和生态结构特征 ,客观科学地认定海岸线整治修复类型 , 1




答疑:请问河北土建定额中,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提问网友:李YJ
提问日期:2024-05-28 17:08:01

请问河北土建定额中,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学校的停车场,学校的绿化景观,广场铺设中的道路部分是用园林绿化定额还是土建中的厂区道路定额合适?

园林绿化


解答网友:蓝鲸

铂金专家

小区或者厂区的围墙以内

回答正确请采纳并点赞,因为每一个专家都是免费服务




答疑:各位老师这个怎么套清单跟定额,青石柱跟镀锌铁链

提问网友:葱小白丶
提问日期:2024-05-27 14:32:17

套清单


解答网友:djyy

黄金专家

结合铁链和石柱来套定额

解答网友:活到老学到老

专家

套园林景观中的石栏杆,铁链套定额
如果有用请采纳,谢谢




答疑:请问地库顶板这个区域是做什么的?

提问网友:酸
提问日期:2024-05-26 13:22:28

顶板


解答网友:预算小魏

白银专家

覆土

解答网友:MXMM

黄金专家

一般覆土做园林景观工程的

解答网友:L XS

专家

地下室一般兼做人防,不允许无关管线穿入,这个空间可能是走管

解答网友:小高同学

专家

回填土。具体的要按照你的建筑设计说明来走

解答网友:造价领域

专家

车库屋面顶部回填土,后期做小区绿化的




2024.05.22-重庆市亮化示范村庄建设导则(图则版)及文字版

重庆市 亮化示范村庄 建设导则(图则版)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Lighting Demonstration Villages in Chongqing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城乡房屋建设服务中心 前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巴渝和美乡村, 落实《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推进村庄亮化工程”要求,引导村庄亮化工程设计、实施、运行 及维护管理。编制组结合重庆市村庄公共照明现状和实际需求,参考国内外标准,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8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功能照明;5.景观照明;6.照明设施;7.照明供配电与控制; 8.建设运维管理。 本导则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城乡房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 议,请反馈给重庆市城乡房屋建设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邮编:400010;邮箱:154331234@qq.com)。 主编单位:重庆市城乡房屋建设服务中心 重庆大学 参编人员:林远征 马 勇 揭付军 钟 韬 何 荥 张永锋 陈章璐 唐伟君 杨翠蓉 胡学强 张昕烁 张梦俐 刘骏宏 粟多婷 鲍文浩 审查人员:翁 季 周 波 张林钊 刘 华 周 露 孙 雁 黄洪波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功能照明 4.1 道路 4.2 公交站台 4.3 露天停车场 4.4 院坝 4.5 运动场地 4.6 夜市 目录 5. 景观照明 5.1 一般指引 5.2 负面清单 5.3 传统村落 5.4 文旅类村庄 6. 照明设施 6.1 常用种类 6.2 选用标准 7. 照明供配电与控制 7.1 供电设计 7.2 配电设计 7.3 照明控制 目录 8. 规范性管理 8.1 设计管理 8.2 施工管理 8.3 验收管理 8.4 运维管理 附录A 照明等级确定 附录B 照明设施参数要求 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 2. Terms 3. Overall Requirements 4. Functional Lighting 4.1 Road 4.2 Bus Stop 4.3 Parking Lot 4.4 Square 4.5 Sport 4.6 Market 目录 5. Landscape Lighting 5.1 General Guidelines 5.2 Negative List 5.3 Traditional villages 5.4 Cultural tourism villages 6. Lighting Facilities 6.1 Common Types 6.2 Selection Standards 7. Lighting Power Supply, Distribution and Control 7.1 Power Supply Design 7.2 Design of Power Distribution 7.3 Lighting Control 目录 8.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8.1 Design Management 8.2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8.3 Acceptance Management 8.4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Appendix A Determination of lighting level Appendix B Lighting Facility Parameter Requirements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答疑:海绵城市需要考虑什么东西?土建里面

提问网友:造价小张
提问日期:2024-05-23 19:31:01

是不是土建就是景观里面铺装采用的透水的材料?不用单独算什么?


已采纳
解答网友:Rush

白银专家

您好 按景观设计的东西去做预算就可以  不用单独考虑其他的




答疑:请问园林工程,图纸标注景观完成地面为0.3,是指回填土标高为0.3吗?

提问网友:小清新
提问日期:2024-05-22 15:45:20

回填土


解答网友:红梅傲雪

铂金专家

景观完成面0.3

柱基础上还有60




2024.08.01-《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GB_T 43936-2024

b3e066afb44f5bd39eae913cb28492bb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油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mine land reclamation and ecological restoration
对油气资源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土地损毁和生态系统破坏(退化)等问题,依靠人工支持引导
和自然恢复力,采取预防和修复措施,使油气项目生产建设区地质环境达到安全稳定,损毁土地得到复
垦利用、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或改善的活动。
注,简称“复是修复”,
3.2
自然恢复natural restoration
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干扰,以减轻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和自组织能力使其向有
序的方向自然演替和更新恢复,
[来源:TD/T1070.1-2022,3.2]
3.3
景观营建landscape construction
从流域水文地貌尺度,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充分考虑油气项目区“点一线一
面一网”景观整合过程中,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人居环境等的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营建一个与
周边景观相协调的生态系统。
3.4
井场well field
钻井勘探,开采油气的工作场地。
注,按用地性质分为临时用地和建设用地,
[来源:TD/T 1031.5-2011.3.5有修改]
3.5
道路road
为油气勘探、开采、加工,运输和巡护等修建的道路。
[来源:TD/T1031.5-2011.3.6有修改]
3.6
管线pipeline
用于传送油气及水的联结泵,阀或控制系统等的管道,也包括为油气项目生产建设服务的地缆和电
线敷设管道。
[来源:TD/T1031.5-2011.3.7有修改]




广东省城市建设领域可复制推广典型案例(第一批:城市园林绿化领域)及(第二批: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共2册下载

附件 目录 一、广州增城区:高标准建设荔韵公园 引领绿色生态园林 新典范 . – 1 – 二、广州海珠区:城市“边角料”变废为宝绿美口袋公园激 发老城区新活力 . – 6 – 三、广州越秀区:“兰缘盛荟”以兰花为媒,科技赋能,书 写人文经济新篇章 . – 10 – 四、深圳市:大力推进“口袋公园”建设,打造家门口的绿 色开放空间 . – 13 – 五、深圳市福田区:以“五园连通”引领绿美生态建设 – 15 – 六、深圳市宝安区:建成全国首个“树木驿站”,为建设美 丽深圳保驾护航 . – 18 – 七、江门市台山市:紧握共建共管共享“金钥匙”破解城镇 公园建管难题 . – 20 – 八、茂名市高州市:守护“会呼吸的文物” 成就“家门口” 的文化公园 . – 23 – 九、佛山市禅城区:开展“百企百园”建设,持续推动“绿 – 1 – 美禅城”生态建设走深走实 . – 27 – 十、河源市紫金县:大力推动县城主干道绿化提升助力“荒 地”变绿岛 . – 31 – 十一、清远市:创新开展古树名木认养,为绿美清远生态建 设注入新活力 . – 34 – 十二、揭阳里湖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共建“睦邻公园” 谋新篇 . – 36 – 十三、韶关市:因地制宜打造绿美生态体育公园 . – 40 – – 2 – 一、背景情况 荔韵公园位于增城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核心区 域,位于增城区荔湖街道,区位优势明显。荔韵公园面积约 254 亩,园区动植物资源丰富,原有山麻黄、黄牛木、土蜜 树等树种,改造后补植香樟、木荷、红锥等乡土树种约 30 种 2000 多株;目前已监测到白鹭、夜鹭等鸟类几十种。荔 韵公园荣获“2023 年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称号。 荔韵公园鸟瞰图 二、主要做法 (一)党建引领,高位推动任务落实。增城区把荔韵公 园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区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 究,并到荔韵公园开展巡林调研、现场部署,加快化手中“施 工图”为大地“实景画”。 (二)精心规划,打造多功能分区。乡土树种科普区凸 – 1 – 显乡土植物示范基地的核心定位,提供示范、科普、游览、 体验等功能。公园休闲区突出休闲健身,结合园区内的碧道、 缓跑径、智慧运动系统,提供舒适的休闲空间。水鸟保护区 通过设置监测设施,严格保护水鸟,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 觅食空间。 总体布局图 (三)精准施策,创新针叶林改造模式。结合全省五级 林长义务植树活动,制定针叶林改造方案,采用水平带状清 – 2 – 理方式清除受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松树,保留无病虫害的松树 以及乡土阔叶树种,补植乡土阔叶树种,营造生态自然协调 的植物景观。 (四)科技引领,开创生态监测高点。与省林业调查规 划院合作,建成绿美广东数字孪生示范区,设置鸟类智能一 体化监测终端、林木胸径智能监测仪等,科学评估绿美增城 生态建设效益,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及多要素融合绿美系统示 范。 监测设施 (五)以民为先,打造生态休闲场所。完善便民服务设 施,建设公共厕所、观鸟台、阅江台、五感步道等,完善科 普服务功能,设置乡土树种植物铭牌和水鸟科普知识的标识 系统,增强群众的绿色获得感和幸福感。 – 3 – 阅江台 卫生间 (六)科学管护,巩固绿美建设成果。健全示范点管 理制度,优化管护机制。邀请专家“远程问诊+现场把脉 开良方”,定期开展无人机巡航,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实现 24 小时全天候精准监控和可追溯保护。 三、工作成效 (一)生态环境显著提升。在“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 生态建设的背景下,荔韵公园从配套设施滞后的山体公园, 变身为综合环境改造提升的典型。优化改造后的荔韵公园以 全新面貌开放,成为集全民义务植树示范、自然科普教育体 验、观光游览休闲于一体的综合型示范园,深受群众喜爱。 – 4 – (二)生物多样性显著改善。荔韵公园保护体系日臻完 善、监测机制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近 期监测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珍稀物种频频现身,生物 多样性不断丰富,得益于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为野生动物 提供了良好栖息地。 (三)森林文化效益显著提升。荔韵公园入选华南国家 植物园城园融合体系科普点,为人们了解森林、探索自然提 供了场所和条件。生物资源和自然景观不断丰富,满足了人 们对回归大自然的向往,又唤起了公众的自然保护意识。 – 5 –




关于印发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全面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19〕1号)

桂建发〔2019〕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全面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日

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

联合审查全面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加快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缩短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办理时限,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联合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到2019年底,全面实现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技术审查合格后实施并联审批,建成全区统一的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施工图联合审查“一窗受理、协同办理、一事通办、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二)基本原则。一是减轻企业负担。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技术审查合格后实施并联审批,改变互为前置条件、多头报审的现状,实现“最多跑一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消除企业办事的制度障碍。二是注重便民高效。建立全区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审查全过程数字化、标准化,实现网络共享数据、结果互认。三是依法加强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实施改革后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一)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不含人防指挥工程)的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委托一家审查机构实施。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以下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大型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工程为10个工作日;甲级勘察项目为5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3个工作日。对技术审查合格的,由审查机构出具审查合格书,并承担技术审查责任;技术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企业应对施工图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补正。

    (二)技术审查合格后实施并联审批。施工图技术审查合格后,涉及的设计审查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并联审批,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并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未通过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意见后通知建设单位。

    (三)推行审查服务委托方式改革。依托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行审查服务合同网签。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费用可参照联合审查服务费结算参考标准(详见附件)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鼓励各地对财政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率先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审查机构根据审查项目内容,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订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的合同。

    三、提高审查机构中介综合服务能力

    (一)统一技术审查标准。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梳理建设、消防、人防审查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整合联合审查技术要点,共同编制施工图联合审查标准,明确审查内容、规范审查要点、统一审查标准,于2019年6月底前正式发布。各主管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对审查机构进行相应的审查技术培训和指导,使其尽快适应联合审图工作的需要,提升服务质量。

    (二)整合施工图审查机构。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认定并公布我区同时具备建设、消防、人防技术审查能力的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名录。对因需要委托区外审查机构审查的,区外审查机构应符合我区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标准,并同时负责对消防设计和人防设计进行技术审查。

    (三)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全区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的专业人员队伍要满足施工图联合审查的需求。现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专业人员应经过有关消防技术审查培训,具备承担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工作能力;不满足人防设计技术审查专业人员需求的,需补充相关专业人员。

    四、建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

    (一)实行信息系统联合建设。全区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发,并负责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各设区市自行开发有关信息系统的,应按照全区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要求,将有关数据实时对接进入全区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施工图联合审查涉及的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二)实现全过程无纸化。通过信息系统实现项目申报、合同签订、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统计分析及资料归档等环节全程无纸化,过程文件资料自动电子存档,全过程留痕。建设单位可24小时在线报审,审图专家实时在线审图,设计单位及时修改,提高审图效率,确保审图质量。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对施工图审查所有环节、审查进度、审查时限的实时监管。

    (三)实现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签章认证。利用计算机网络和加密技术,通过施工图电子文件在线审查、签章认证等手段,实现图纸在线审查、实时批注等功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结果文件均采用CA认证签章保护。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加盖审查合格电子签章,电子图纸一旦发生改动,签章自动作废,杜绝“阴阳”图纸。

    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加强审查质量监管。各地应通过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釆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本辖区项目开展审查质量联合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抽查,每个审查机构每年应至少抽查一次。对于审查机构在审查中存在把关不严、效率低下、故意刁难或者对发现勘察设计文件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瞒而不报等问题的,以及勘察设计企业存在多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各级各部门应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应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时,重点加强对审查质量的事后监管。

    (二)加强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信用档案,及时将施工图审查中相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审查机构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处罚情况等记入信用档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立“黑名单”制度,根据审查机构条件、审查质量、内部管理、举报投诉等情况,加强对审查机构的动态监管,并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三)审查服务费结算与服务质量评价相挂钩。各地应开展以审查质量、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等内容为核心的审查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将审查服务费结算与审查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相挂钩,并依法在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协调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消除阻力,化解矛盾,加强经费和人员等方面的保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人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督促和指导。

    (二)强化考核监督。将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改革工作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各市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不认真履职的各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启动问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引导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审查机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政府购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费用结算参考标准

附件

                                        政府购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费用结算参考标准

    为全面推进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施工图审查行业管理,针对政府购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制定费用结算参考标准如下:

    一、建设审查

工程类别 计费基数 收费参考标准
居住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A(万㎡) 累进计费(元/㎡)
A≤5 2.0
5<A≤20 1.8
A>20 1.5
居住建筑工程以外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以工程概(预)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 工程概(预)算额M(万元) 累进计费率(‰)
M<5000 2.0
5000 1.9
8000 1.8
10000 1.65
20000 1.5
40000 1.35
60000 1.15
80000 0.95
100000 0.75
200000 0.55
M>200000 0.35
工程勘察 每进尺(米) 10元

注:以工程概(预)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计价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

    二、消防审查

建筑面积A(万㎡) 收费参照标准(元/㎡)
A≤5 0.6
5<A≤20 0.5
A>20 0.4

    注:室内装修、改扩建工程以工程概(预)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标准执行。

    三、人防审查

建筑面积A(万㎡) 收费参照标准(元/㎡)
A≤1 4.0
1<A≤2 3.5
A>2 3.0

    注:按送审人防建筑面积计取。

说明:

    一、施工图审查收费=收费参照标准×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二、专业调整系数:城市道路工程、园林绿化为0.9;建筑、市政公用为1.0;桥梁、隧道、轨道交通为1.1。

    三、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复杂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Ⅰ)0.85;较复杂(Ⅱ)1.0;复杂(Ⅲ)1.15。工程复杂程度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建筑市政工程复杂程度执行。

    四、附加调整系数根据审查内容及工作量的增加进行调整,分别为:

    绿色建筑审查调整系数(一星)1.10,(二星)1.15,(三星)1.20;

    装配式建筑审查调整系数1.20;

    BIM技术审查调整系数1.20;

    改扩建工程1.10;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市政抗震设防审查难度附加调整系数:居住建筑为1.05;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为1.1。

    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可将各调整系数相加,减去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五、单独设计并单独委托审查的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技术、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室外环境和景观工程、智能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等以工程概(预)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

    六、单个计算的施工图审查项目,收费金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

    七、因重大变更重新设计的项目(如因建筑性质或功能改变、规划重新报批等原因),可按施工图审查收费的60~80%计收;属于重大变更但不属于重新设计的修改内容,由业主提供设计修改部分的工程概算造价,重新计收。对于无法提供设计修改部分的工程概算造价的项目,按各专业实际工作量与专业比例测算折减系数,以原审查费为基数折减后计收。其中,重大变更的项目,收费金额低于1500元的按1500元计收。

本收费价格在线自动计算请点击:https://calc.xycost.com/combine/gxtsf.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