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价费[2011]244号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安顺市发改委:
  为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提高会计服务质量,保障委托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要求,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制定了《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保障委托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贵州省财政厅批准设立,并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外省、市、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在贵州设立的分支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规定,提供审计和其他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收取服务费。
  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是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完成受托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收费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收费方式,具体方式可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协商确定。
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个委托项目为基本单位,以注册资本或资产总额划分收费档次,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的办法收取服务费。
计时收费是指按照提供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第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委托项目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风险责任、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因素,在不超过20%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具体收费。
  第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提供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也可以执行服务业务所在地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采取计时收费的,应当在合同中说明预计的有效工作时间,结算以实际有效工作时间计算,对实际有效工作时间超出(少于)预计的有效工作时间的服务费用,委托双方应在合同当中予以明确。
  第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业务,凡需要出具业务报告书的,一般为中文本一式三份,如需要增加份数或需要翻译为外文的,可酌情收取成本费或翻译费,具体收费由承办方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向委托方收取的服务费用,应出具合法收费票据。注册会计师个人不得私自收费。
  第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采取投标方式取得服务业务,应当在本办法规定基准率和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投标报价。委托方采取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当在报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准费率和浮动幅度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中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查处。
  (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的;
  (二)超出或低于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收取服务费的;
  (三)擅自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的;
  (四)违反规定以佣金、回扣等方式变相降低服务收费的;
  (五)违法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变相收费的;
  (六)违反规定相互串通、垄断或操纵市场,损害委托方利益的;
  (七)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服务费的;
  (八)擅自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的;(视野注:和第三条一样,原文如此。)
  (九)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方式乱收费的;
  (十)未按规定申领《贵州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或《贵州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未经年度审验而收费的;
  (十一)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 凡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的委托双方以任何方式进行委托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项目,均应遵守上述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委托合同无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文件不予备案,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价格违法违规给予相应的惩戒与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31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原《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3]327号)同时废止。
  附件: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
相关附件:
附件: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xls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1]257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制定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我市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和其它服务,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见附件一)规定执行。
  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报表审计、专项审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司法鉴定审计、验资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它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规定的基准费率和浮动幅度内双方协商确定。
  三、本通知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其中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三年。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制发〈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价[2000]372号)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渝价[2001]453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
  二、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相关附件:
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doc    

附件二:

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一、 计件收费标准

项目

计费基数

10万(含)以下

10万- 100万 (含)

100万- 500万 (含)

500万-1000万(含)

1000万-5000万(含)

5000万-10000万(含)

10000万-100000万(含)

10亿以上

备注

报表审计

(未审资产总额+未审收入总额)/2

3000

0.25%

0.15%

0.05%

0.02%

0.015%

双方协商

1、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多年度分年累加计算;

3、鉴定金额由审计对象和范围确定。

专项审计(企业合并、分立、清算、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审计业务)

(未审资产总额+未审收入总额)/2

3000

0.25%

0.15%

0.05%

0.02%

0.015%

双方协商

基建竣工财务决算(不含基建工程结算)

投资额

3000

0.25%

0.15%

0.1%

0.05%

双方协商

司法鉴定审计

鉴定金额

4000

2%

1.5%

1%

0.5%

双方协商

验资

设立验资

验资额

1000

1500

2000

3000

5000

7000

0.01%

双方协商

1、按照分檔计费;

2、分期出资视同变更验资。

变更验资(含净资产、合并分立等)

资产总额

2000

3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0.01%

双方协商

说明:1、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方法:例如:某企业报表审计,其资产总额3000万元,收入总额4000万元,收费金额计算如下:计费基数为(3000+4000)万元÷2=3500万元; 收费金额为0.3万元+(500-100)万元×0.25%+(1000-500)万元×0.15%+(3500-1000)万元×0.05%=3.3万元;

2、本表基准费率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0%;

3、证券期货业务不适用本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序号

执业人员级别

收费标准(元/小时)

1

注册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

800

2

注册会计师

(副主任会计师)

700

3

注册会计师

(部门经理、高级经理)

500

4

注册会计师

360

5

助理人员(中级职称以上)

150

6

助理人员(中级职称以下)

100

说明: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计时收费按有效工时计算。




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1]1870 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赣发改收费字[2011]1870 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二 ○ 一 一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附件:

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收费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委托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 号)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江西省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省内提供审计服务和相关服务,可按 照本办法收取服务费。

江西在外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应当执行所在地 的收费规定。

江西省范围外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在江西省内提供审计服务和相关服务,可执行本办法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注册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 有关报告;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 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审计服务收费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相结合的收费方式。

实行计件收费的审计服务,可以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实收 资本等反映审计对象规模的指标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 计算的办法收取服务费。实行计时收费的审计服务,可按照提供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 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具体收费项目、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见附件。

第七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服务,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服务成本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自主制定不同服务的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收费标准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业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信誉等。

第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服务收费合同(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协议)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采用计 时收费的,还应载明计费的工作人日数等内容。

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委托关系终止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 理。

第十条 审计服务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投标报价。

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恪守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程序,保障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应当出具合法票据,注册会计师个人不得私自收费。

第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社会监 督。

第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收费 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

(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三)擅自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的;

(四)违反规定以佣金、回扣等形式变相降低审计服务收费超 出政府指导价浮动下限的;

(五)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 目等方式乱收费的;

(六)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七)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第十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发生收费纠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受委托人要求,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提供服务的收费,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试行。《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复函》(赣计收费字[2003]827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附: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 目

资 产 总 额

50(含)万元以下

50-100(含) 万元

100-500

(含)万元

500-1000

(含)万元

1000-3000

(含)万元

3000-5000

(含)万元

5000-10000

(含)万元

1-5(含) 亿元的部分

5 亿元以上部分

1

会计报表审计

1500

2500

3500

5000

7000

10000

12000

0.16‰

0.08‰

2

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按资产总额分档计收,以两年为期,3—10 年每年加 60%,11 年以上每年加 40%)

4000

(2年)

6000

(2年)

8000

(2年)

11000

(2年)

15000

(2年)

20000

(2年)

25000

(2年)

0.17‰

(2年)

0.09‰

(2年)

3

验资

设立验资(按验证资本)

1200

2000

3000

4500

5500

7500

9000

0.12‰

0.06‰

变更验资( 按变更后实收资本)

按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计收

4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按财务收支金额对应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计收

5

企业清产核资、企业清算

起点 2000 元,按清理资产总额的 5‰收费

6

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审计、在建及竣工

等专项审计

起点 2000 元,结合业务繁简程度按项目投资总额的 2-4‰计收;审计后按节约金额 5-10%另计收费

7

涉及经济案件审计

按案件涉及金额的 10%收取

8

外汇收支审核

根据收付汇额度按会计报表审计收费的 40%计收

9

担任会计顾问,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提供财会管理咨询,代理建账,会计电算化、培训及其他业务,并购重组、资信调查、

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等专项服务

双方协商

10

对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计算

二、计时收费标准(按承办人员不同职称、资格分类收取):

1、注册会计师(担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

420 元/小时

2、注册会计师(担任部门经理或高经经理)

320 元/小时

3、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负责人)

280 元/小时

4、一般注册会计师

240 元/小时

5、助理人员(中、初级) 120 元/小时

注:1、以上收费标准除注明双方协商的外,均为中准价,具体收费标准在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 20%的幅度内由双方协商确定。

2、会计报表审计或验资业务,资产总额或验证资本 1 亿(含)元以下的,根据相应档次直接计费,1 亿元以上的,按差额累进方式计费。计算举例:某资产总额为 350 万元的会计报表审计,根据所属档次确定收费标准为 3500 元;某资产总额为 1.3 亿元的会计报表审计,其收费标准计算公式为 12000+3000*0.16‰=16800 元。

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业务,按资产总额分档计收,以两年为期,3—10 年每年加 60%,11 年以上每年加 40%。计算举例:某资产总额为 100 万元,任期为 5 年的离任审计,其收费标准计算公式为:6000 元+6000 元×(5-2)×60%=16800 元。

收费标准调整说明:

1、对收费项目进行了适当调整,如增加了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新业务领域项目,增加了中期会计报表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外汇收支审核项目,同时,把鉴证类以外的业务归于一类,由双方协商价格;

2、由于执业成本的增加,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的收费标准,我省报表审计和验资上调幅度在 20%-60%之间;

3、对资产总额的划分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最低 30 万提高至 50 万;

4、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以 2 年为期分档计算,按任期在原有的基础上加计收费;

5、企业清产核资的计费方式改为按清理资产总额的 5‰计收,并增加了企业清算这一业务类型。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1〕20号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黑价联〔2011〕20号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财政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附件:

  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5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含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我省范围内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均应当按本办法收取服务费。

  会计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服务,可以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异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四)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专项审计或审阅报告。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具体项目详见本办法附件。未列入本办法附件的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审计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 实行计件收费的审计服务,可以资产总额、实收资本等反映审计对象规模的指标为计费依据,计费时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的办法收取服务费,即按资产总额、实收资本等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

  第七条 实行计时收费的审计服务,可按照提供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服务质量等分别确定。

  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详见本办法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因素,在对应项目基准价的基础上实行上下浮动,上下浮动的幅度最高不超过20%。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服务成本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业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会计师事务所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信誉;

  (六)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等。

  第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开展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收费合同(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协议)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协议)或者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采用计时收费的,还应载明计费的工作人日数等内容。

  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前往异地执业,其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用开支,应当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具体支付内容和标准由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在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中载明。

  第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委托关系(或合同)终止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业务,凡需出具报告书的,一般出具中文本一式五份,需要增加份数或需要翻译为外文本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加收成本费及翻译费用。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当自主选择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服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为委托人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并收费。

  第十五条 审计服务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基准价的80%。

  第十六条 委托人委托属于计件收费的业务,如因委托人不能如期提供资料而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计时收费标准酌情加收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应当出具合法票据,收入必须全额入帐,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的财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注册会计师个人不得私自收费。

  第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委托,在办完委托手续后,可以按应收费用的50%预收费用,其余费用待委托业务完成后一次结清。

  第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自觉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的;

  (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的;

  (三)擅自制定或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的;

  (四)违反规定以佣金、回扣等形式变相降低审计服务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下限的;

  (五)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方式乱收费的;

  (六)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七)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收费行为的规范和指导,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促进会计中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第二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第二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发生收费纠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受委托人要求,赴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提供服务的收费,通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及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综字[1995]6号)同时废止。

  附件: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附件: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序号

 

收费项目

  

  计时服务收费标准

  计价单位

  资产(实收资本)总额

  (一)主任(副主任)会计师500元/小时

  (二)项目负责人400元/小时

  (三)注册会计师300元/小时

  (四)助理人员150元/小时

100万元以下

100-500万元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5000万-1亿元

1亿-5亿元

 5亿元以上

  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最低收费2000元)

每个委托单位(每账套)每年(按单位资产总额)

  3‰

  2‰

  1‰

  0.5‰

  0.4‰

  0.2‰

  0.15‰

  2

  验资(最低收费1000元)

  每个委托单位(按单位实收资本总额)

  1.5‰

  1‰

  0.5‰

  0.3‰

  0.2‰

  0.15‰

  0.1‰

 

  3

  证券、期货、金融、保险类审计业务

  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150%计收。

  4

  企业清产核资、企业清算

  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150%计收。

  (一)主任(副主任)会计师500元/小时

  (二)项目负责人400元/小时

  (三)注册会计师300元/小时

  (四)助理人员150元/小时

 

  5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按审计期间分年度累加计算收费,各年度收费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120%计收。

  6

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

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80%计收,资产总额1亿-5亿元的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70%计收,资产总额5亿元以上的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60%计收。

  7

中期财务报表审计

  对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分别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50%、70%、80%计收。

 

  8

  内部控制鉴证

  内部控制鉴证与年度审计由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内部控制鉴证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50%-70%计收;仅实施内部控制鉴证的,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120%计收。

  9

  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按投资总额的1-3‰计收

  单位:人民币(元)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11]113号

各市物价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制定了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试行标准,并提出以下补充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审计业务服务收费,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根据具体业务的难易程度,协商确定计费方式。计件收费的审计业务可在规定标准(详见附件二)的20%幅度内上下浮动,确定具体收费金额。

  二、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与委托方签订服务收费合同(协议),在开展服务前,应当预收服务费,预收费用原则上不低于应收费总额的50%。

  三、实行计件收费的业务,如因委托单位不能如期提供资料而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审计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参照计时收费标准酌情加收服务费用。

  四、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等鉴证业务,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的询证费用,包括被询证者要求询证人支付的费用和询证函邮资等费用,应当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五、会计师事务所受托前往异地执业,其派出人员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开支,由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和数额。

  六、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业务,凡需出具报告书的,一般出具中文本一式五份。如果需要增加份数或需要翻译为外文本的,会计师事务所酌情加收成本费及翻译费用。

  七、各会计师事务所接到本通知后,应到所在地的市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应做到亮证收费,并接受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试行)》(附件二)有效期一年。试行期满后,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予以调查。

  九、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施行。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注册会计师执业收费标准及暂行办法>的通知》([1994]辽财会字第151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

  附件二: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抄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辽宁省物价局办公室2011年12月1日印发

相关附件:
附件2:一、审计业务计件收费标准(一)非证券、期货、金融、保险类审计业务收费标准.xls    
附件2:一、审计业务计件收费标准(二)证券、期货、金融、保险类审计业务收费标准.xls    
附件2:二、验资业务计件收费标准.xls    
附件2:三、司法鉴定业务收费标准.xls    
附件2:四、计时收费标准.xls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服字【2011】180号

关于继续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晋价服字【2011】180号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以及委托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规定,通过对一年来执行情况的调查了解,2009年规范调整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较适应我省现行实际,可继续执行。现将有关问题重审并通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开展相关服务,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应与委托人签订服务及收费合同(协议、业务约定书),并出具合法票据。
  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报表审计,验资,企业合并、分立、清算等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见附表。收费方式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从2011年6月1日起执行,期限为两年。省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机构应在文件到期前一个月将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及意见建议等报省物价局,重新申报收费标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服字【2009】295号)同时废止。

  附件: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doc

                                           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资      产      总      额
序号 100(含) 万元以下 100-500 (含)万元 500-1000 (含)万元 1000-3000(含)万元 3000-5000(含)万元 5000-10000 (含)万元 1-3 (含)亿元 3-5 (含)亿元 5-10 (含)亿元 10亿元以上分段递减,双方协商
1 会计报表审计(最低收费2000元) 2000 4000 7000 8000 10000 0.5‰ 0.4‰ 0.3‰ 0.2‰
2 经济责任审计 各年度收费按年度财务报表收费标准的150%计收,再将分年度收费额累加计算
3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按财务收支对应年度财务报表收费标准计算
4 企业清产核资、企业清算 按清理资产总额的5‰收费
5 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审计、在建及竣工等专项审计 按项目投资总额的2-3‰计收;审计后按节约金额5-10%另计收费
6 调解经济纠纷、查账提出意见,经济案件的查账、核实、鉴定出具报告,担任常年会计顾问,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等专项服务,提供财会管理咨询 双方协商
7 对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计算
8 验     资 货币资金   50(含)万元以下 50-100 (含)万元 100-500 (含)万元 500-1000 (含)万元 1000-2000 (含)万元 2000-4000(含)万元 4000-6000 (含)万元 6000-10000(含)万元 1-2(含)亿元 2亿元以上分段递减,双方协商
1200 1800 3500 4500 5500 6500 7500 0.15‰ 0.1‰
其他资金 1500 25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0.2‰ 0.15‰
备注   货币资金与其他出资同时的验资收费,按各种出资的对应收费标准收取,其和为该项目验资收费;变更验资涉及需要审计的,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执行;

二、计时收费标准(按承办人员不同职称、资格分类收取):

1、注册会计师(担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      500元/小时               

2、注册会计师(担任部门经理或高级经理)            300元/小时

3、助理人员(中、初级)                            150元/小时

注:以上收费标准除注明双方协商的外,均为中准价,具体收费标准在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10%的幅度内由双方协商确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会计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2〕7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会计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价费〔2012〕74号)

自治区财政厅,各市物价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请求批准规范我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桂财会函〔2012〕201号)收悉。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应按本通知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三、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审计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出具相关的报告;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其他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会计师事务所对委托业务不在当地,需赴外地办理业务的,差旅费不在上述标准内,由委托方另行承担,并在合同中约定。

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审计服务,其收费实行自治区和设区城市价格主管部门两级管理,即: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区会计事务所收费管理规定,以及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见附件),设区城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企业服务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在不超过自治区收费规定的前提下核定本级及所辖县(市、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服务,由会计事务所根据服务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委托人承受能力等情况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不同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

五、会计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所,执行分所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会计事务所(分所)异地提供服务的,可以执行会计事务所(分所)所在地或异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会计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六、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时,应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采用计时收费的,还应载明计费的工作人日数等内容。

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实行《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等内容,不得在标价外擅立项目乱收费。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知规定乱收费的,应按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查处。

九、上述收费从2012年9月1日起试行两年,试行期满前两个月,请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我局核定正式收费标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会计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7〕51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西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表

2012年8月15日

附件

广西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表

序号

项目

50万元以下

51-100万元

101-500万元

501-1,000万元

1,001-5,000

万元

5,001-10,000

万元

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

2亿元以上

备注

(一)

验资(元/次)

 

 

 

 

 

 

 

 

 

1

验资

1200

2,000

3,500

5,000

8,000

15,000

20,000

万分之1

按验证资本计算

2

非货币验资

设立验资、变更验资中的非货币验资部分按设立验资、变更验资的120%执行。

 

(二)

财务报表审计(元/年)

 

 

 

 

 

 

 

 

 

1

年度报表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

1,500

3,000

6,000

10,000

15,000

25,000

30,000

万分之1.5

对汇总或合并会计报表单位的审计,其独立核算单位应分别计算收费

2

中期报表审计

按年度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60%执行。

 

(三)

专项审计(元/次)

 

 

 

 

 

 

 

 

 

1

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按决算金额的1‰—2‰计算基本收费,同时,按核减额(节约额)的4%–6%计算效益审计费一并计费,每个项目最低收费不低于3000元。

 

2

司法鉴定审计

按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计。

 

3

经济责任审计

按审计期间分年度计算收费,各年度收费按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计收。

 

4

改制、清算、合并、分立、清产核资等

 

(100万元以下)

1000元

1‰

0.7‰

0.5‰

0.33‰

0.23‰

0.1‰

分段累进计算

5

资产损失鉴证

按鉴证金额的1%-1.5%计,或按照税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执行。

 

6

财务报表审阅

按年度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50%执行。

 

7

其他专项审计

根据相近或相似原则参照前面的报表审计、专项审计,承办方与委托方根据审计的实际内容具体协商确定。

 

(四)

咨询业务

根据业务复杂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

按承办人员不同资格分类收取,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600元/小时;注册会计师:400元/小时;助理人员:150元/小时。

注:1、验资业务不适用计时收费的方式。验资业务的计费基础为验证资本总额,审计业务以资产总额或总收入等反映审计对象规模的指标中最大者为计费依据;

2、本通知收费标准的计费方式,未注明按差额定率累进办法计算的均为分档一次计费方式;

3、本表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答疑:请问独立基础的双层双向钢筋是这样布置的吗

提问网友:123
提问日期:2024-11-04 22:42:10

双层双向独立基础


解答网友:星辰大海

铂金专家

正确




答疑:墙面木饰面根据节点图这样做法,在结算中被覆盖住的部分可以算量嘛

提问网友:黑猫警长YYY
提问日期:2024-11-04 21:22:23

节点图红色框住部分的墙面木饰面在结算中可以算量吗


解答网友:GXZ

铂金专家

墙面的装饰面积计算是按墙体的表面范围计算,

算量




答疑:请问如果是2*4UTP5,是不是工程量要乘以根数2

提问网友:刘羡阳
提问日期:2024-11-04 20:23:57

根数


已采纳
解答网友:睡 莲

钻石专家

是的




答疑:老师,广东定额这个是什么意思?套清单的时候该定额需要套么

提问网友:小子
提问日期:2024-11-04 19:33:25

套清单


解答网友:可遇难求

钻石专家

这些都是材料,不需要套定额,包含在定额的。




答疑:请问下,我这根梁上面原位标注的3c18是代表什么钢筋

提问网友:凛
提问日期:2024-11-04 18:52:58

原位标注


已采纳
解答网友:林旋耀

黄金专家

按左边支座钢筋考虑。




答疑:请问我这个柱子集中标注是有节点区箍筋的,且在别的位置的一颗柱子图纸标注全高加密

提问网友:大元宝
提问日期:2024-11-04 18:54:57

集中标注图纸标注请问我的软件这样设置准确吗,我把原来的集中标注的φ8@100/200改成φ8@100,节点区箍筋不动,这样对吗


解答网友:钢筋撑起半边天

钻石专家

C8-100全高加密  ,应该是没有节点区箍筋了




答疑:各位老师 请问这种钢筋在定义暗柱的时候怎么处理

提问网友:达十五
提问日期:2024-11-04 18:16:44

暗柱


解答网友:伍孜嘘

黄金专家

你去看一下节点设置里面搞

解答网友:冯福连

铂金专家

这里剪力墙的水平钢筋,定义暗柱时没有箍筋,只输入拉筋信息就是

解答网友:砼道中人

专家

节点设置里面修改,和属性列表设置

种钢筋




答疑:请问此处柱子加密区高度可以在软件中修改吗,需要修改吗,还是按照软件默认计算

提问网友:大元宝
提问日期:2024-11-04 17:43:08

加密区


已采纳
解答网友:陈工

钻石专家

定义柱时,属性中设置的。

柱子

解答网友:阿古木力

黄金专家

需要单独修改的




答疑:这个化粪池有几个透气孔啊,一般化粪池的通气管是多高啊

提问网友:李乐乐
提问日期:2024-11-04 17:34:24

气管


解答网友:可遇难求

钻石专家

看一下图集便知。

解答网友:陈工

钻石专家

要看设计图说明和大样图的,你的图无法确定的。如果设计图没有,要问一问设计员。




答疑:此两处加腋信息是不是是我箭头的方向 就这2处有加腋

提问网友:阳光灿烂的日子
提问日期:2024-11-04 17:21:31

加腋

2024-11-04 17:23:24 补充

箭头


解答网友:钢筋撑起半边天

钻石专家

是的  处理对了




答疑:请问马凳筋的根数怎么手算?可以出个计算式吗?必采纳

提问网友:杨多肉
提问日期:2024-11-04 17:10:06

桩承台的马凳筋,长2500,宽3900,间距1m布置一根


解答网友:钢筋撑起半边天

钻石专家

2.5*3.9/1.0*1.0=10根

解答网友:欢乐心中飞雪

黄金专家

是纵横间距均为1m吗

如果是就是1m2一个,这样就是2.5*3.9=10个

解答网友:伍孜嘘

黄金专家

一般边缘有侧面钢筋,所以不从边缘算,一般基础的保护层厚度一般40mm,所以实际钢筋差不多是2400*3800的样子

马凳筋本身基本上有一定的支撑宽度,所以2400的宽度上按照点算的话,一侧间距1200,大于1m,但是由于马镫本身的支撑宽度,实际布置一道,3800的这个三道,1*3,3个马镫




答疑:红圈里是筏板附加筋嘛,括号里的2又是什么意思。请大神解释一下

提问网友:sssss
提问日期:2024-11-04 17:08:28

筏板


解答网友:王文学

黄金专家

看看有没有说明信息

解答网友:钢筋撑起半边天

钻石专家

连续布置2跨的意思,平法里有这样的要求

筏板附加筋

解答网友:时光、背面

铂金专家

负筋布置范围是2跨




答疑:湖南省土建施工便道怎么算量,套什么定额

提问网友:随风
提问日期:2024-11-04 17:04:22


解答网友:蓝鲸

铂金专家

这个要根据审批的施工方案来算量,

回答正确请采纳并点赞,因为每一个专家都是免费服务




答疑:中山盐水泥没有32.5的信息价了po42.5R散装价能用吗,财局有规定用哪里的吗

提问网友:眼里有星星
提问日期:2024-11-04 17:02:58


解答网友:蓝鲸

铂金专家

可以参照专业测定价或市场价

回答正确请采纳并点赞,因为每一个专家都是免费服务




答疑:单位不统一,定额制作和安装工程量是1.137怎么换算来的,没有图纸

提问网友:白白
提问日期:2024-11-04 16:56:37

安装工程


解答网友:伍孜嘘

黄金专家

暂估的1m1kg,拍脑袋拍的




答疑:说明中描述筏板钢筋双网双向,筏板有一些部位又单独画了一些板面和板底钢筋,这二者是

提问网友:冷冷的西恩特
提问日期:2024-11-04 16:58:29

这二者是重复布置?还是单独标注的部位替代了双网双向?说明中要求二者间隔布置,怎么设置?

板底

筏板钢筋


已采纳
解答网友:王文学

黄金专家

受力筋布置完以后,再布置一遍附加钢筋

解答网友:青山白马

黄金专家

不重复,附加筋再布置上.

解答网友:钢筋撑起半边天

钻石专家

按各自的间距定义,布置就可以了




答疑:老师们,这个定制柜子按个数算还是面积算,已经知道宽是500

提问网友:重新回归
提问日期:2024-11-04 16:51:53

定制柜


解答网友:叶帅(土建装饰,不懂安装)

黄金专家

面积

解答网友:小明

白银专家

你好。都可以,如果多种规格的话用垂直投影面积来算方便点,不用按不同规格列出多条清单。




答疑:脱氧亚磷无缝铜管15.9/9.5,是算一根管子还是算两根管子?

提问网友:蛤
提问日期:2024-11-04 16:52:31


解答网友:晨俗

黄金专家

两根管,气管液管

解答网友:哇哈哈

白银专家

15.9是气管  9.5是液管  同时也需要保温

解答网友:蓝鲸

铂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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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请问各位老师,中标通知书里面的计划开工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下发时间这个有什么问题吗

提问网友:kk
提问日期:2024-11-04 16:52:48


解答网友:djyy

黄金专家

没问题啊,一个是计划,一个是中标的,实际要看确定的资料来定

解答网友:伍孜嘘

黄金专家

那肯定有问题喽,要么中标通知书后补的,要么填错了

具体的开工时间你看开工通知单

解答网友:342后行

白银专家

具体以合同为准了




答疑:这两条定额单价一模一样?为什么一个有材料定额一个没有,都是对的嘛?

提问网友:李灿辉
提问日期:2024-11-04 16:37:48

材料定额


解答网友:伍孜嘘

黄金专家

另一个直接在工料机里面插入了吧




答疑:请问3处绘制和套做法是否正确,女儿墙中A6拉筋隔一拉一是什么意思,拉筋间距多少?

提问网友:你的样子
提问日期:2024-11-04 16:23:09

隔一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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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网友:陈工

钻石专家

三个位置的做法,套法,是对的。

解答网友:zhangy

钻石专家

可以这样布置,中间也可以用剪力墙定义,方便输入拉筋信息。




答疑:火灾报警系统的电缆电线敷设是沿墙顶敷设吗还是沿墙底下敷设 没有详细说明啊

提问网友:理想哥
提问日期:2024-11-04 16:22:10

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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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网友:奔跑吧!建筑人!

白银专家

沿墙顶敷设

解答网友:茫茫

都是沿顶敷设




答疑:这个项目特征中3提量提的是楼地面中立面防水的量吗

提问网友:赵胜男
提问日期:2024-11-04 16:16:44

项目特征


解答网友:王文学

黄金专家

平面+立面;套2个定额子目

解答网友:奔跑吧!建筑人!

白银专家

是的,还要加地面

解答网友:青山白马

黄金专家

是的,包含里面及平面.

解答网友:时光、背面

铂金专家

是的

解答网友:可遇难求

钻石专家

是的,立面防水量。

解答网友:伍孜嘘

黄金专家

平面和立面

两个

平面部分套平面定额

立面部分套立面定额

你这个是立面的定额,工程量取立面部分

还缺个平面的定额




答疑:吉林省14市政定额没有20mm厚水泥砂浆找平层的定额,怎么办?

提问网友:欧阳
提问日期:2024-11-04 16:18:37


解答网友:雪落流苏

白银专家

搜索水泥砂浆,专业是建筑装饰装修的,你打开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解答网友:MXMM

黄金专家

可以借鉴土建定额中楼地面章节中的地面找平层的子目




答疑:制作一个法兰盲板,然后用螺栓连接到管道上的法兰上,如何套取

提问网友:三驱兄弟
提问日期:2024-11-04 16:13:43


解答网友:可遇难求

钻石专家

套法兰(盲板)。

解答网友:奔跑吧!建筑人!

白银专家

法兰安装定额*0.6,具体看一下当地的定额规则

解答网友:陈工

钻石专家

借用法兰片的定额子目,输入盲板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