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P GB 50287 – 2016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ode for hydropower 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2016 – 08 – 18 发布 2017 – 04 –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ode for hydropower 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GB 50287 – 2016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7 年 4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 1279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87—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1、6.4.1、6.4.4、6.5.1、6.1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2006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 前 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 号文)的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研究和教学单位对《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2006 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 9 章和 19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地质勘察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 重新规定了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要求。 2. 增加了水库影响区界定、边坡和泥石流勘察评价等有关内容。 3. 调整了各阶段水库移民工程勘察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4. 增加了附录 E、附录 M,修改了其他部分附录的内容。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 2 号,邮政编码:10012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 1 · 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河海大学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惠明 彭土标 李文纲 袁建新 王文远 万宗礼 杨益才 单治钢 米应中 胡大可 廖明亮 杨玉生 王 昆 叶志平 徐锡伟 李树武 夏宏良 郭维祥 谢松定 周志芳 吴永锋 王汇明 邹文志 王志硕 主要审查人:杨 建 朱建业 许松林 汪 毅 郭华文 陈卫东 王自高 徐建强 石安池 刘 昌 肖万春 吴鹤鹤 戴其祥 王锡国 吴国荣 李长银 杜 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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