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截图:
正文摘录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动态记录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对标识、包装、运输、储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系统动态记录装置(以下简称“装置”),是装置设计、制造、检验和运行的依据。
1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发电厂的装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