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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JT/T 1115—2017
综合客运枢纽公共区域总体设计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公共区域总体设计的基本要求、总平面布局、道路交通组织、综合客运枢纽建筑主体内公共区域的布局要求、人行步道、标识及引导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CJJ 37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69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 152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CJJ/T 15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JT/T 200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T 1065 综合客运枢纽术语
JT/T 1067 综合客运枢纽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JT/T 1065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公共区域 public space
综合客运枢纽用地红线范围内,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安检界限以外的空间。
高峰小时换乘量 peak hour transfer volume
综合客运枢纽内换乘量最大的月份中,日均高峰小时换乘的旅客数量。
[JT/T 1066—2016,定义 3.1]
滞留区 area for stranded passenger
由于气候、节假日或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综合客运枢纽内为旅客提供的临时滞留的区域。
建筑基地 construction site
根据用地性质和使用权属确定的建筑工程项目的使用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