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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Design specifications of general plan
for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engineering
SY/T 0048—2025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2026年3月28日
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3年能源领域行 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 〔2023〕111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近年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7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场址选择、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 管线综合布置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增加了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场选址,与油气田建设相 互协调的规定,以及清洁电力工程与油气设施之间防火间距的 规定。
2 增加了站场内清洁电力设施布置的规定。
3 修改调整了站场防洪设计标准和站场绿地率。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 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 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 划总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3号,邮编:100083)。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大庆油田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1 总 则
1.0.1 为使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在满足生产、安全及保护 环境要求的条件下,做到节约集约用地、降低能耗、节省投资,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陆上油气田工程、海 洋油气田陆上终端工程、油气管道工程的总体布置和总图设计。
1.0.3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总体布置 totality layout
对油气田(区块)及其外部工程总体关系的协调定位。
2.0.2 总平面布置 general layout
根据站场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及防火安全等要 求对工艺设备、装置、建(构)筑物及系统工程平面相对关系 的协调定位。
2.0.3 竖向设计 vertical layout
根据站场的生产工艺、运输、管线敷设及排水等要求,改 造建设场地的自然地形,合理确定场地及设施的设计标高。
2.0.4 石油天然气站场 petroleum and gas station
具有石油天然气收集、净化处理、储运功能的站、库、厂、 场、油气井场的统称,简称油气站场或站场。
2.0.5 场址选择 site selection
对站、库、厂、场位置方案,经过踏勘、勘测,进行技术 经济比较,加以确定的工作过程。
2.0.6 计量站 well-testing station
油(气)田内完成分井计量油、气、水的站。
2.0.7 接转站 pumping station
油气收集系统中,以液体增压为主的站。日常生产管理中 也称转油站。
2.0.8 集中处理站 central gathering station
油田内部主要对原油、天然气、采出水进行集中处理的站。 也称联合站。
2.0.9 集气站 gas gathering station
对油气田产天然气进行收集、调压、分离、计量等作业的站。
2.0.10 增压站 booster station
油气田内用压缩机对天然气增压的站。
2.0.11 天然气处理厂 natural gas treating plant
对天然气进行脱硫(脱碳)、脱水、凝液回收、硫磺回收、 尾气处理或其中一部分的工厂。
2.0.12 天然气净化厂 gas processing plant
对天然气进行脱硫(碳)、脱水并对酸气进行处理的工厂。
2.0.13 注水站 water-injection station 向注水井供给注入水和洗井水的站。
2.0.14 采出水处理站 produced water treatment station
为使油气田采出水符合注水水质标准或排放标准,对其进 行回收和处理的站。
2.0.15 聚合物配制站 polymer preparation station
将聚合物与水按比例混合,配制成聚合物母液的站。
2.0.16 化学驱 chemical flooding
以化学剂组成的水溶液体系作驱油剂的驱油方法。
2.0.17 注配间 water injection and distributing rooms
实现对来水升压,经控制、计量分配到所辖注水井的操 作间。
2.0.18 注入站 chemical flooding injection station
将低压聚合物母液、低压二元母液或三元母液升压计量,并 与高压水或高压二元液按比例混合成目的液后输至注入井的站。
2.0.19 调配站 chemical flooding preparation station
将聚合物母液、表面活性剂原液、碱或盐原液与水按比例 进行混配的站。
2.0.20 水质站 ground water treatment station
对取自地下水源的原水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注水水质标准 的站。
2.0.21 廊带 piping lane
多条管线、线路平行敷设在一起的地带。
2.0.22 集注站 gas gathering and injection station
既可对储气库采出的天然气进行收集、调压、分离、计量、 净化处理,又可对外部管道来气进行压缩回注的储气库站场。
2.0.23 输油站 oil transport station
输油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统称。一般包括首站、末 站、中间泵站、加热站、清管站和分输站。
2.0.24 输气站 gas transmission station
输气管道工程中各类工艺站场的总称。一般包括输气首站、 末站、压气站、气体接收站、清管站和分输站。
2.0.25 压气站 compressor station
在输气管道上,用压缩机对天然气增压的站。 2.0.26 分输站 gas distributing station
在输气管道沿线,为分输气体至用户而设置的站,一般具 有分离、调压、计量、清管等功能。
2.0.27 管线综合 pipeline coordination
根据管线的种类及技术要求,结合总平面布置合理地确定 各种管线的走向及空间位置,协调各管线之间、管线与其他设 施之间的相互关系,布置合理的管网系统。
2.0.28 太阳能集热场 solar thermal collection field
收集吸收太阳辐射能并将其转化为热能的场所。
3 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
3.1 一 般 规 定
3.1.1 新增产能建设工程的油气田(区块),应根据批准的油气 田(区块)开发方案和周围地区勘探成果,进行油气田(区块) 地面建设的总体布置设计。
3.1.2 新开发油气田(区块)的总体布置设计,应与周边油气 田建设现状和规划相协调。
3.1.3 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在满足油气田生产的同时,尚 应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兼顾工农业的发展,协调作好水土 保持、防洪排涝、绿化、安全评价和环境保护工作。
3.1.4 油气田(区块)地面建设总体布置应以油气集输系统为 主体,根据开发方案及采油(气)工艺要求,统筹注水、注化 学剂、注气、采出水处理、供排水及消防、防洪排涝、供配电、 通信与自控、道路、应急抢修、生产维护与生活基地、新能源 利用等配套工程,并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1.5 油气田(区块)地面建设总体布置应对所处位置的地理 环境、自然条件、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等条件进行详细调查了 解,掌握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工程建设必备的资料,宜具有 1:10000或1:50000的地形图或遥感影像图。
3.2 总 体 布 置
3.2.1 地面工艺设施和配套工程的各类站场,应根据油气田开 发方式、采油(气)工艺、井区分布,结合区域规划、介质流 向、周边已建可依托设施、地形条件等统一规划,站址宜按照 其管辖范围布置在区域中心。各类站场宜联合布置。
3.2.2 化学驱配注系统总体布置应根据区块的建设规模和区域 面积大小经技术经济对比确定,可采用“集中配制、分散注入” 或“配注合一”布局模式。
3.2.3 油气管道的首站宜与相应的油库、集中处理站、天然气 处理厂统筹布置,其位置应满足原油、天然气外输方向的要求。
3.2.4 铁路外运油库宜布置在油气区边缘,其位置应有利于铁 路专用线和接轨站相接。
3.2.5 油气田水源建设应根据油气田(区块)地面生产和生活 用水水质、水量要求,在掌握地下水储量分布或江河湖泊、人 工水库地面水文资料的基础上确定水源、水厂、供水泵站的位 置,并根据需求确定供水干、支管网的走向。
3.2.6 区域防洪及排涝系统应统一规划。防洪排涝方式和防洪 堤、干渠走向应根据油气田(区块)所处地区的洪涝历史和自 然环境条件,在符合所在江河流域防洪规划前提下,结合油气 田内部道路布置综合确定。
3.2.7 新建变电站和自备电站应根据油气田(区块)用电需求, 结合周边电源现状和发展规划,确定其位置及电网分布和走向。
3.2.8 油气田调控中心应根据油气田(区块)的开发布局进行 设置,宜与油气田管理机构布置在一起。
3.2.9 油气田(区块)专用道路等级和路网应根据油气田(区 块)油气水井、站场的布置及生产管理和生活区建设的要求, 结合地方道路现状及规划确定。
3.2.10 油气田(区块)内绿化设计,应与国家和地方绿化工程 协调一致。
3.2.11 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场应符合油气田(区块)总体规 划,应充分结合油气田(区块)的用电需求、变电站的分布、 资源分布情况、周边电网情况,合理规划发电场及输电线路的 布局。
3.3 线 路 布 置
3.3.1 油气田各种管道、供配电线路、通信线路(包括埋地电 缆、光缆),宜沿道路敷设形成廊带。
3.3.2 油气田集输管道同公路、铁路并行敷设时,距公路、铁 路用地范围边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 火规范》GB 50183及公路、铁路行业相关规范的规定。
3.3.3 油气管道同公路、铁路并行敷设时,距公路、铁路用地 范围边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及公路、铁路行业 相关规范的规定。
3.3.4 注水管道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田注水工程设计 规范》GB 50391的规定。
3.3.5 管道穿越、跨越铁路、公路、水渠和河流的工程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23和《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标准》GB/T 50459的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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