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水平,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绿色空间,编制本导则。 2. 本导则适用于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环节,突出重点、关键要素、关键技术,指导相关主管部门和建设、管理主体正确掌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全过程中的管控要点,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品质。 3. 本导则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公园绿地、口袋公园、道路附属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管理。 4. 各区(园区)及各建设、管理主体应根据各自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本导则。 5. 执行本导则时,应按照上位规划的要求,并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有关条例、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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