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网友:钢铁梦
提问日期:2025-12-29 13:25:50
解答网友:xagcc
钻石专家
可调价这样操作是可以的,但标准的做法是你应当锁定综合单价后调整清单量的。
解答网友:果果
专家
结合合同原则才能确定,具体调价的原则 调价的条件是什么。
解答网友:蓝鲸
钻石专家
套注意看看合同的专用条款,一般招标项目的固定单价合同,但是清单工程量超过±15%以外综合单价需要调整
回答正确望采纳并点赞,因为每一个专家都是免费服务
解答网友:zslingda
可调价也是有条件的,要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相应调整综合单价,也不是每一条都是可以重新组价的,那样投标清单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解答网友:老牛
白银专家
为什么要使综合单价变高?
调价要依合同为依据,不可以随意调整
解答网友:yousuosi
白银专家
按合同约定来
解答网友:胡老师
黄金专家
结算时既可以调整量又可以调整综合单价,等于吃完饭再算账,基本上这账也算不完了。
一般结算只能调整工程量,不能调整综合单价。
解答网友:似水骄阳
黄金专家
在合同允许调量调价的背景下,直接通过调整子目工程量来推高清单项综合单价的做法通常是不被允许的,而且可能面临审计风险。
1、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综合单价”在合同无变更的情况下应保持固定。
量变价不变:工程量偏差(无论增减)在一定幅度内(通常是15%以内),综合单价应保持不变,仅调整工程量。结算总价 = 原综合单价 × 实际确认的工程量。
价变的条件:只有当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如15%),且导致单位成本发生显著变化时,才允许对超出部分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且调整需有明确的合同依据或双方协商。
2、单纯为了获得更高结算额,而在子目层级调整输入以推高清单综合单价的做法,没有合同与法规支持,在审计中难以通过。 正确的路径是严格遵守合同关于调量调价的约定,依据事实和程序进行合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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