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全过程咨询服务导则 (公示稿) 主编单位:吉林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协会 吉林省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5年7月14日 2025·长春 好的,OCR识别结果如下: “` 的 “`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吉林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协会从 培育发展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产业出发,组建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全过程咨询服务导则编制组,系统开展导则编制工作。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省内全过程工程咨询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有关先进标准和经验做法,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吉林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实施意见》(吉建联发〔2021〕16号)等政策规 定,以及现行建设标准、规范、设计、监理、造价、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本导则共11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组织与人员职责,5.全过程工程咨询策划与统筹管理,6.投资决策阶段咨 询,7.勘察设计阶段咨询,8.招标采购阶段咨询,9.工程实施阶段咨询,10.竣工验 收阶段咨询,11.运营维护阶段咨询及有关附录。 本导则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吉林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协会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导则由编制组负责日常解释工作,具体内容技术解 释等相关工作,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 吉林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协会,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吉林省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协会 吉林省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吉林建大联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梦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华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天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长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吉林省建苑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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