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网友:燕文
提问日期:2025-08-07 12:15:12
中标合同清单如下,上部为高层,地下室一层为单独计算的单位工程,未计算综合脚手架,而是分别记取了外墙、砌墙、抹灰等脚手架,这个清单是否正确?问1、结算是否应该增加综合脚手架?2、这些单项脚手架还要记取吗?
解答网友:米老鼠
铂金专家
当地如果有专门地下的时可以去套用
没有单独的是只有按单项脚手架计算
中标合同价中有些项目的单价能否修改,要看双方合同中的约定去确定
一般单价是不可以修改的,除有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变化才可以调整
按综合脚手架计算,就不能再计算单项脚手,两个不能重复计算
解答网友:故乡的云
专家
你好,
1.综合脚手架:适用于单层建筑面积≤1500㎡的单层工业厂房(需满足“单层、面积≤1500㎡、工业厂房”三要素),其他情况不适用。
本工程地下室不是“单层工业厂房”(工业厂房为生产性建筑,而地下室多为配套/基础性建筑,且上部有高层,不属于“单层”范畴),因此不符合综合脚手架的适用条件。
若合同清单中“结算增加综合脚手架”属于错误项,结算时不应计入(需依据计价规则和工程实际特征判断,若现场为“单层厂房”则另当别论,但本工程明显不符合)。
2.单项脚手架:除综合脚手架外,脚手架按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电梯井脚手架等单项计取(如外墙装饰、砌墙、抹灰、天棚批腻子、电梯井作业等场景)。
若工程实际存在对应作业(如外墙防水、内墙砌墙/抹灰、天棚批腻子、电梯井、砼浇捣等),则单项脚手架应计取(合同清单中已分别列项,属于合理计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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