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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停放、充电、换电场所建设消防技术导则(试行)
编制说明
为加强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停放、充电、换电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停放、充电、换电场所建设,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停放、充电、换电场所的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多个方面作了要求.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停放、充电、换电场所的建设,除符合本导则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规定.
本导则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责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中心.(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邮政编码:550003;电话:)
编制人员:
喻谋 周宏飞 王封力 孙祖清 蔡行冉应燕 胡尧尧 张文远 谭雯 黎东徐江民 刘进奇 刘喆 伟 李菊
审查人员:
郭波美 樊炜曦 赵瑞 张晋 周绍娟尚国斌 董艳 李建 唐 飞
目录
1总则.2术..3建筑防火 43.1一般规定 43.2停放及充电场所 53.3换电场所 64安全疏散 85消防设施 105.1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105.2防排烟设施 ..115.3消防电气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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