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问题如下

提问网友:一个人的天空
提问日期:2025-07-27 09:51:38

请问,房建项目没有总包,有3家施工单位共同施工,由于雨季期间下雨,因此统一由一家施工单位修建毛渣便道,这个便道在施工范围内,该签证是否计量,同时因该以理由反驳,各位大神这个反驳的理由越想细越好


解答网友:GXZ

钻石专家

应该计算

解答网友:陈工

钻石专家

由一家公司负责,办理签证的方法处理。不用反驳。

解答网友:5bed45aa8dfb9ef4

应予以计量签证。

理由:

1、施工必要性与不可预见性:

1)雨季客观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间遭遇持续性雨季是客观存在且不可预见的恶劣天气条件(除非合同明确规定施工单位承担所有极端天气风险)。持续的强降雨导致施工现场原有土路或场地严重泥泞、积水、软化,完全丧失了作为施工运输通道(供人员、材料、机械设备通行)的基本功能。

2)保障基本施工: 在此条件下,修建毛渣便道是保障项目最基本施工活动得以持续进行的必要且唯一可行的技术措施。没有这条便道,三家施工单位的所有大型设备(如挖掘机、混凝土罐车、泵车、材料运输车)均无法进场或通行,小型设备效率极低,人员通行困难且危险,整个项目将陷入实质性的全面停工状态。

3)非承包人原因: 场地条件的严重恶化直接归因于不可抗力(恶劣天气)或业主方应提供的场地基本条件未能满足雨季施工需求(除非合同明确要求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所有场内外道路,无论天气如何)。施工单位是在被动应对客观不利条件。

2、措施的共同受益性与公平性:

1)三家共用: 该毛渣便道修建在施工范围内,且明确服务于三家施工单位共同的生产活动。它不是为某一特定单位或某一特定分项工程服务的专属设施,而是整个项目在当前恶劣环境下的关键公共基础设施。

2)统一修建的合理性: 由其中一家单位统一修建是最经济、最高效、最利于现场协调管理的方案。避免了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标准不一、接口混乱等问题,减少了资源浪费和管理冲突,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整体施工效率。

3)成本共担原则: 既然三家单位均从中受益,且该措施是保障项目整体推进所必需,那么由此产生的合理成本理应由项目整体(最终由业主承担)或在三家单位间进行合理分摊(但需业主确认)。要求修建单位独自承担全部费用,或由三家施工单位自行协商内部解决而不进入项目成本,是显失公平的,也不符合“谁受益,谁承担”的商业原则。业主作为项目的最终所有者和最大受益者,应为这种保障其项目核心利益(避免全面停工)的必要措施买单。

3、签证计量的合同与规范依据:

1)变更: 虽然业主可能没有直接下达变更指令,但客观条件(恶劣天气导致场地条件剧变)构成了“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或“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承包商(此处是三家施工单位的共同行为)为应对此条件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修建便道)可视为根据合同条款有权获得费用和工期补偿的情形。

2)业主责任(场地提供): 标准合同通常规定业主有责任提供符合基本施工要求的场地。持续的雨季导致场地条件严重恶化,超出了施工单位合理预见的范围,业主有责任承担为恢复基本场地通行条件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3)指令或批准: 即使没有明确的书面指令,如果该措施的方案(如便道位置、标准、费用估算)经过了业主代表(如项目管理部/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事先知情、默许或书面/会议纪要形式的批准/确认,即可视为业主认可了该措施的必要性和费用承担原则。三家单位共同决定并由一家实施,在无总包协调的情况下,这种协调结果通常需要业主/监理的背书。

回答不易,望采纳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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