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T29-255-2025京津冀统一备案号:J14733-2025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Standardforacceptanceofgreenbuildingengineering(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2025-07-09发布2025-08-01实施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StandardforacceptanceofgreenbuildingengineeringDB/T29-255-2025J14733-20252025天津主编单位: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批准部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实施日期:2025年08月01日津住建设函[2025]91号各有关单位:为推动京津冀工程建设标准领域协同发展,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达2023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住建设函[2023]158号)的要求,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组织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等单位完成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修编。经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T29-255-2025,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我市地方标准《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DB/T29-255-2018同时废止。本标准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的原则,由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在我市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7月9日前言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促进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组织相关单位,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达2023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住建设函[2023]15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本标准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的原则,由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本标准共分9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安全耐久;5.健康舒适;6.生活便利;7.资源节约;8.环境宜居;9.提高与创新。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工程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性能验收指标体系;2修改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依据;3明确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关系;4更新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记录表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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