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版)》相关工作要求宣贯 国网基建部 2025年6月国家发改委于2025年4月10日第2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同时废止。 新版《办法》修改条款26条,删除1条,重点对许可等级、申请条件、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完善。国家电网公司 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 修订主要内容 电力图书综合公众号调整许可等级及条件,推动市场整合 《办法》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由五级精减为三级,一级不变,原二、三级合并为二级(330千伏及以下),原四、五级合并为三级(35千伏及以下),对应调整许可范围,优化各级别人员数量及业绩标准,同时规范人员任职条件,明确社保缴纳要求。 上述调整简化了资质体系,有助于促进市场整合、淘汰低效主体,推动提升行业集中度。增强与现行法规的衔接,细化许可范围 《办法》总则中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作为立法依据,同时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定义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承揽发电项目升压站、外送线路等涉网工程需要取得许可证。 上述调整提升了法律体系完整性,增强了许可证管理的权威性,明确了业务边界,规避了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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