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200 DB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P DB13(J)/T 8311-2019 备案号:J14734-2019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Acceptance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energy saving works for civil construction 2019-05-28 发布 2019-08-01 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Acceptance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energy saving works for civil construction DB13(J)/T 8311-2019 主编单位: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朗诗绿色集团 批准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9年8月1日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2019 北京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 2019年第28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公告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编号为DB13(J)/T8310-2019)、《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号为DB13(J)/T8311-2019),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现予发布,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28日 前言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编制计划》(冀建质〔2016〕52号)的要求,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结合河北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8章和2个附录,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墙体节能工程;5.幕墙节能工程;6.门窗节能工程;7.屋面节能工程;8.地面节能工程;9.供暖节能工程;10.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11.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1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3.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14.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15.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16.太阳能光伏系统节能工程;17.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18.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等。 本标准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研究中心负责管理。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395号,邮编:050227,Email:18033878690@189.cn)。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员名单,主编单位: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朗诗绿色集团,参编单位: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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