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水电运维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电运维管理,提高水电运维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水电厂安全运行,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制度标准,结合公司水电运维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水电运维管理是指公司系统各水电厂开展设备设施运维管理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值班管理、两票三制管理、缺陷管理、设备安全风险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反事故措施管理、设备运行分析和技术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省公司级水电管理单位,以及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水电站的运维管理工作。装机容量50MW以下电站参照执行。 第四条 水电运维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国网水新部是公司水电运维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等; (二)建立和完善水电运维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三)监督、指导、检查各分公司级单位水电运维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水电运维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制定水电设备设施重大反事故措施,监督、指导反事故措施的执行; (五)组织开展公司水电技术监督工作; (六)组织开展水电设备设施重大设备故障分析,参加水电设备较大及以上事故调查; (七)组织开展水电重大科技攻关和重要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八)组织召开公司水电运维管理专业会议,组织开展公司水电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 省公司级单位水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水电运维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依据公司水电运维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编制本单位水电运维管理制度; (三)监督、指导、检查本单位水电运维管理工作,开展水电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本单位水电运维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 (四)根据相关制度要求,组织编制本单位水电反事故措施年度重点计划,组织水电厂落实公司水电反事故措施要求,审核水电厂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水电设备设施重大设备故障分析;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水电设备月度、年度运行分析; (七)组织开展本单位水电运维管理工作的统计分析总结、检查、考核及上报; (八)组织开展本单位科技攻关和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九)组织召开本单位水电运维管理专业会议,组织开展本单位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 地市公司级单位(水电单位)是水电运维管理工作实施主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上级单位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负责本单位水电运维管理,编制本单位年度运维工作计划; (三)负责本单位水电设备设施缺陷处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四)负责本单位水电反事故措施计划编制、实施; (五)负责本单位水电月度、年度设备健康状态分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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