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193-2025 新型产业用地(M0)建筑设计通则

深 圳 市 工 程 建 设 地 方 标 准 SJG SJG 193 – 2025 新型产业用地(M0)建筑设计通则 General Design Rules for New-type Industrial Land (M0) Buildings 2 0 2 5 – 0 3 – 2 8 发 布 2 0 2 5 – 0 7 – 0 1 实 施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联 合 发 布 深僧 圳 市 规深 划 和 自 圳然 资 源 局市 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新型产业用地(M0)建筑设计通则 General Design Rules for New-type Industrial Land (M0) Buildings SJG 193 – 2025 2025 深 圳 2 前 言 2016 年以来,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 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 标准的长远目标,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 规范构成的国家“技术法规”体系。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参照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法规” 体系规定的方向和目标进行建设和管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侧重基础标准和通用标准建设,在严 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着重提高相关领域“兜底线、保基本”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 40 周年庆 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 产业发展特点,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4 年度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 划(第二批)》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以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规 范为基础,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规划设计;5.场地设计;6.新型产 业用房设计;7.配套用房设计;8.创新应用;附录 A.负面清单;附录 B.新型产业用房分类设计。 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批准发布,由深圳市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深圳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009 号规划大厦;邮编:518034),以供今后修 订时参考。 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 :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 :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 丹 赵 杨 谭力骏 单 樑 陈敦鹏 贾宗梁 练贤荣 魏 璐 高 扬 李百公 王怡婷 刘志红 汪悦越 张良平 赵 婷 项 兵 袁安妮 林 珊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杨 旭 孙延超 赵迎雪 刘 健 郑文国 周小强 李 伟 李龙波 杨伟贤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