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网友:波子
提问日期:2025-03-03 12:13:08
我是总包方,我开给业主是9%的税票,分包给我开的税票是13%。
那如果我开给业主100万发票,分包也给我开100万发票。那是不是(100/1.09)*0.09-(100/1.13)*0.13=-3.25万元。
这样算合理吗?这样岂不是我还能去退3万多块钱?
解答网友:张小飞
你是按当期讲的吗,同进同出不要利润吗?
按道理来讲如果符合退税条件,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需注意,一般企业通常无法直接申请退税(各种原因),而是将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而且总包不仅有13个点的税还会有3个点的劳务费和无进项税的现场经费等费用。
所以绝大多数进项税总会小于销项税,需要我们补缴税款,极个别情况下进项税会大于销项税,此时我们不再需要额外交税,可以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
注意:确保所有的税务处理都符合税法规定,避免出现税务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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