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2.4 锂离子电池预制舱预制舱(柜)设备站外道路(路边)不应小于3m,确有困难时,电池预制舱(柜)设备与站外道路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且电池预制舱(柜)设备距高站外道路(路边)不应小于1m,防火隔墙应超过设备外轮廓投影范围外侧各1m。12.2.5 锂离子电池设备布置宜分区布置,单层电池厂房单个电池室额定能量不宜超过 30MWh,多层电池厂房单个电池室额定能量不宜超过1SMWh。屋外电池预制舱(柜)布置分区内储能系统额定能量不宜超过 50MWh,相邻分区的间距不应小于 10m。当间距不能满足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4.00h的防火墙,防火墙应超出设备外轮廓1m。
4.6.3 电池预制舱应单层布置。电池预制舱之间的防火间距,长边端不应小于 3m,短边端不应小于4m;当采用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防火墙长度、高度应超出预制舱外廓各 1m。
4.6.4 预制舱式储能电站应设置围墙。围墙与电池预制舱的间距不宜小于 sm;当小于 5m时,应采用一0088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电池预制舱外廓。
本项目按照规范采用长边3m,短边4m的间距设
计原则。
因用地面积制约,本项目电池舱距离路边未满足3m的间距要求。
按照电池舱-PCS升压-馈线柜的汇线方向原则,为考虑集中汇流,减少电缆沟,节省电缆用量,一般PCS对称相对布置较多,导致电池舱距离路边更近的情况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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