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甘肃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费用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改革,推进我省“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甘肃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慧管理应用技术标准》DB62/T3287-2024,按照计价依据动态管理调整机制,经调研、测算、分析,我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费用标准》,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应包括智慧工地的费用。
二、本费用标准发布后的新建工程,有创建智慧工地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中明确智慧工地建设规模、范围及费用标准,并在工程发承包合同中进行约定。本费用标准发布前创建智慧工地发生的费用,可根据实际投入情况参照本费用标准计取相关费用,施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费用标准与《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22版)相配套使用,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费用标准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便修改完善。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费用标准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1月7日
《甘肃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费用标准》
一、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改革,规范智慧工地费用计取,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推进我省智慧工地建设,促进建筑施工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智慧工地费用标准。
二、智慧工地费用包括: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绿色施工智慧管理、安全施工智慧管理、物资智慧管理、质量智慧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生产智慧管理、智慧工地平台。其中: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发生的费用已列入《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安全文明施工费中,为不可竞争费;绿色施工智慧管理中施工现场扬尘监测管理发生的费用已列入《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中,为不可竞争费;其他发生的费用均列入《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中总价措施项目。
三、本费用标准包括的智慧工地建设的内容应符合甘肃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慧管理应用技术标准》DB62/T 3287-2024的要求,如实际智慧工地建设内容与该标准要求不符时,可调整相关费用。
四、视频监控系统发生的费用不包含施工现场扬尘监测管理中所使用的视频监测设备。
五、智慧工地使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系统发生的费用,按《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规定计算。
六、智慧工地费用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七、本费用标准中未包括智慧工地发生的其他项目费用,由发承包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八、智慧工地费率计取标准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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