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 技术指南(试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12 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管理暂行规定》,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解决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中的消防设 计疑难问题,制定本指南。 受历史客观条件限制,一些既有建筑改造的消防设计客观上难以按照 现行标准执行,影响了既有建筑的有效再利用。为切实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优化营商环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组织有 关单位,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本指南,经向社会和各地主管部门公开征求 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予以完善。本指南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尽可能对 标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不同情形既有建筑改造如何适用标 准问题提出要求,力求改善、提升原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 社会发展。 指南共分7 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建筑设计、消 防给水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电气、附录。 本指南由省住建厅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各地试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 者建议,请反馈至省住建厅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处(地址:福州市鼓 楼区北大路242号;邮箱:zjtxfc2021@sina.com)。 本指南自2025 年1 月1 日起试行。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 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员:费宏笋 郑忠双 叶善强 林崇涛 汪 帆 杨大东 陈伟强 张荣良 陈榕辉 陈世超 王 滨 陈华燕 童 巍 张 锥 俞兆辉 吴建清 曾 萍 郑嘉耀 缪仁江 黄锂彬 徐 凌 审查人员:袁 军 施锦华 张伟建 黄晓琼 陈晓凤 陈耀辉 郭筱莹 林小玲 林能影 洪文化 目 录 1 总 则.1 2 基本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2.1 既有建筑改造分类.2 2.2 建筑使用功能改变的认定.2 2.3 通用要求.3 3 建筑设计.4 3.1 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4 3.2 总平面布局.4 3.3 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5 3.4 安全疏散和避难.6 3.5 建筑构造.8 3.6 灭火救援设施.9 4 消防给水系统.11 4.1 室外消防给水、消防水池及高位消防水箱等设施.11 4.2 室内消火栓系统.12 4.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5 防排烟系统.14 6 消防电气.15 6.1 消防电源及配电.15 6.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15 6.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6 6.4 消防联动控制.17 附录.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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