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网友:李天华
提问日期:2024-11-26 10:58:32
如果工程量增加超过15%,工程量偏差超出部分综合单价应调低,但是物价上涨又造成综合单价应调高,那么在计算的时候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计算原则呢?
是不是应该先按照生产要素的价格波动确定新的综合单价,然后在考虑超出变化幅度的变更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解答网友:蓝鲸
铂金专家
这些调整都是需要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不然无法调整,上述这些也就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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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网友:《理想之城》
黄金专家
超过15%部分重新组价,未超15%部分调整材料价格,按差价处理。
解答网友:逆旅行人
专家
工程量变化导致综合单价调低 是需要乘以下浮率 物价变化调整 调整的是材料价差 两个不用非得混在一起调整 可以分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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