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网友:禧欢你
提问日期:2024-11-25 16:35:27
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原投标墙裙报价比较高400元/平,后业主将原投标清单基层板为18mm阻燃板,因现场原因改为12mm阻燃板,现在结算审计根据原则说此部分是变更,应该重新组价,组价200元/平,这样是否不合理,应该怎么反驳呀,请大佬教教萌新
2024-11-25 16:39:55 补充
现在我(施工单位)认为这个应该以价差方式计取,但是审计单位要求重新组价,且原价格低的也不予调整,我认为已经修改合同原则了(将固定单价合同修改成据实结算合同),请问我这个理解是对的吗
解答网友:陈工
钻石专家
变更的,要重新组价的。
解答网友:worker張
黄金专家
做法变了,就可以拿变更反驳。
解答网友:逆旅行人
专家
就把基层的差价调整了就行 其他的还需要坚持原有的价格~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