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EPC项目部分施工内容的位置变更到合同约定范围外,总包是否可以拒绝施工

提问网友:tjw
提问日期:2024-11-25 11:21:19

EPC工程公建项目,新建楼座内的消控室及安防控制室,因楼座使用需求被业主移至旁边旧楼内。招标时此部分都在新建楼座内,移至旧楼后设备数量与招标一致不变,会增加管线工程量,业主表示可以据实结算。我方现在以超出原施工位置范围为由想让业主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施工。但业主以EPC项目,我方不施工达不到使用要求无法验收为由要求由我方进行施工。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到底总包单位能不能拒绝施工?


解答网友:工业安装

专家

一般是不可以拒绝,位置的变更属于工程变更,建议要求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增加管线增加施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