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处
1.0.1为规范智慧城市道路的设计要求,提高智慧城市道路设计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及改建的智慧城市道路设计。1.0.3智慧城市道路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智慧城市道路smart urban road
以城市道路为基础,配置信息感知、通信传输以及分析处理等设施,具备主动感知、分析决策及智能控制等功能,实现安全、高效和绿色的城市道路。
2.0.2智慧城市道路分级smart urban road classification对城市道路智慧化达到的功能和服务水平进行的分级。
2.0.3 车路协同cooperative vehicle-infrastructure system利用无线通信、新一代物联网等技术,通过对城市道路、车辆和人的智慧感知,实现城市道路的车与车、车与路的实时信息交互,实现主动安全管控和道路协同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水平。
2.0.4 智能汽车intelligent vehicle
通过搭载先进传感器装置,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自动驾驶等功能的新一代汽车。
2.0.5 支撑设施supporting facilities
能实现道路状态感知,提供网络通信以及位置服务等功能,支撑城市道路智慧化功能应用的设施统称。
2.0.6智能管控平台intelligent information platform
负责城市道路各类数据存储、汇聚并提供各种智慧应用服务的管理平台。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