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1-天津市《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_ 1353-2024

ICS 13.040.20 CCS Z 61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 1353—2024 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rubber products industry 2024 – 11 – 05 发布 2025 – 01 – 01 实施 天 津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发 布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1 DB12/ 1353—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 4 5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 6 6 企业边界污染物监控要求 . 8 7 管理措施 . 8 8 污染物监测要求 . 8 9 实施与监督 . 10 附录 A(规范性) 确定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内插法 . 11 附录 B(规范性) 等效排气筒的有关参数计算方法 . 12 参考文献 . 13 I DB12/ 1353—2024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 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橡胶制品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 定本文件。 本文件发布后,橡胶制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工业企业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相关规定。 橡胶制品工业企业排放锅炉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151)相关要求。 本文件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卢志强、孟洁、王文美、王静、邓小文、张志扬、王亘、文亦青、黄荣霞、邹 克华、回蕴珉、张目全、李玮、黄丽丽、刘英会、商细彬、李佳音、王艳丽、周广琨、崔焕文。 本文件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批准。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DB12/ 1353—2024 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与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措施、污染物监测和监控, 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橡胶制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 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405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466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4680 空气质量 二硫化碳的测定 二乙胺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4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 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