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820-2023 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JC/T820-2012《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与JC/T820-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要素“范围”(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
b)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c):
增加了产品的“结构”(羌4.1);
d更改了“产品型号”的数量,型号规格增加(见4.3,2012年版的3.3):
e)增加了产品使用的“空气斜槽的工作条件”(见5.1.8);
f)增加了要素“整机性能”的要求(见5.2):
g)增加了要素“主要零部件材料”的要求(见5.3.1);
h)更改了零部件名称(见5.3.2,2012版的4.3.1):
1)更改了产品长度尺寸要求(见5.3.2.1,2012年版的4.3.1.2):
j)删除了要素“截流阀上、下槽体”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4.3.3):
k)增加了要素“分配器”的要求(见5.3.3.5、5.3.3.6);
1)增加了要素“阀门”的要求(见5.3.4);
m)删除了要素“密封垫”的要求(见2012年版的4.3.4);
n更改了要素“装配和安装”的要求(见5.4,2012年版的4.4);
更改了要素“外观质量”的要求(见5.5,2012年版的4.2)
p)增加了要素“电气控制”的要求(见5.6);
9增加了要素“安全”的要求(见5.7);
r)更改了要素“试验方法”(见第6章,2012年版的第5章);
s)更改了要素“出厂检验”(见7.2,2012年版的6.2);
t)更改了要素“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见第8章,2012年版的第7章):
u)增加了附录A(资料性)。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奥拓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江苏绿叶机械有限公司、
南通澳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盛泉新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翔瑞智能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袁锡康、季贵波、张学东、陈爽、杨树雄、束必银、陈月平、杨振宁、姜姝、张宏。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1988年首次发布为JC/T820–1988,1996年确认继续有效,2012年第一次修订;
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