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 肃 省 财 政 厅 文件
甘发改服务〔2013〕5 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96 号)转发给你们,与此同时,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甘肃实际, 制定了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一并下达,望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及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甘肃省内提供审计服务和相关服务的,应当按照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并在收费前到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甘肃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按规定进行收费年审。
二、凡承接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国有特大型企业相关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鉴证审计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委托单位采用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应当严格遵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财会〔2006〕2 号)中关于收费的有关规定。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担任常年会计顾问的单位,如委托办理审计业务时,可以按收费标准的 10%-20% 减收费用。但担任常年会计顾问的注册会计师应与委托单位无利害关系。
五、对于不同经济性质客户的同类委托业务,应当按同样的标准计收费用。但是,委托人确有特殊情况,如困难企业、改制企业财力负担问题或系公益事业等,可以经协商,按规定标准的 15%-20%减收费用。
六、对以争取客户为手段、收费标准低于政府规定的指导价浮动幅度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
196 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 1 年,到期后,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财政厅重新制定。原《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4〕107 号)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一、计件收费标准
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项 目 |
基准费率(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总额较高者) |
||||||||
100万元(含)以下 |
100-500万元 |
500—1000万元 |
1000—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 |
5000-10000万元 |
1-5亿元 |
5-10亿元 |
10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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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最低收费1000元) |
2500 |
4000 |
5500 |
7000 |
8500 |
10000 |
0.3‰ |
0.25‰ |
0.15‰ |
2 |
社团年度财务审计(最低收费800元) |
1500 |
2000 |
2500 |
3000 |
4000 |
5000 |
0.20‰ |
0.15‰ |
0.10‰ |
3 |
企业清产核资、清算、改制等审计 |
按资产总额3‰-5‰收取,起收点为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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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 |
各年度收费,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的150%-200%累加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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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表审核 |
按外汇资产的0.5‰收取,起收点为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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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 |
按高新技术企业收入的1‰收取,起收点为2000元 |
||||||||
7 |
经济案件审计 |
按鉴定金额的10%收取,起收点为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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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内部控制鉴证业务 |
按资产总额1.5‰收取,起收点为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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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基建竣工决算财务审计、在建工程等专项审计 |
按项目投资总额的3-5‰收费。有核增核减的,另按核增核减额的5%-10%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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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审计 |
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按会计报表审计收费标准下浮10%计收,资产总额1亿-10亿元的下浮20%计收,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上的下浮30%计收. 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按会计报表审计标准计收。 |
||||||||
11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咨询、代理纳税申报 |
按照甘发改服务[2012]1747号收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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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货币验资(非货币验资业务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加收50%) |
50万元(含)以下 |
50-100万元 |
100—300万元 |
300—500万元 |
500-1000万元 |
1000-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 |
5000-1亿 |
1亿元以上 |
1000 |
1500 |
2000 |
2500 |
3000 |
3500 |
0.35‰ |
0.3‰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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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时收费标准(按承办人员不同职称、资格分类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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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注册会计师(担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 500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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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注册会计师(担任部门经理或高级经理) 400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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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注册会计师 (主审) 300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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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助理人员 150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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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所列基准费率各档次区间均包括本档上限数,如“50至100万元”含100万元在内,其余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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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收费标准除注明双方协商的外,均为中准价,具体收费标准在中准价基础上下浮10%的幅度内由双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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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计业务收费资产总额上亿元的实行差额定率分段累进收费, 验资业务验资总额3000万元以上的实行差额定率分段累进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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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审计资产总额15亿,年审计收费=10000元+4亿×0.30‰+5亿×0.25‰+5亿×0.15‰=3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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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总额2亿的,次验资收费=3500元+(5000万-3000万)×0.35‰+(10000万-5000万)×0.30‰+1亿×0.25‰=50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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