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0-青海省《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公路路基技术规范》DB63_T 2350-2024
ICS 93.080.20 CCS P 66 DB 63 青海省 地方标准 DB 63/T 2350—2024 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公路路基技术规范 2024 – 10 – 17 发布 2024 – 11- 20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63/T 2350—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1 5 再生集料 . 2 6 路基施工 . 2 6.1 施工准备 . 2 6.2 闷料 . 3 6.3 运输 . 3 6.4 摊铺及整平 . 3 6.5 洒水 . 3 6.6 碾压 . 3 7 质量验收 . 4 7.1 基本要求 . 4 7.2 实测项目 . 4 7.3 外观质量 . 4 I DB 63/T 2350—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明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海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常磊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晟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果洛公路总段、青海省海西公路总段、青海省果洛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安大学、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扈生财、黄生勇、赵有南、常云飞、许发元、舒雪峰、李宏伟、海丽芳、山成 海、伍仕兵、曾祥胜、张艳荣、王志刚、汪鸿、慈东、赵隆文、关博文、白智明、赵良祖、郭小红、熊 锐、仁欠扎西、常明丰、周建宏、吕宣瑾。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监督实施。 II DB 63/T 2350—2024 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公路路基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填筑公路路基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再生集料、路基施工及质 量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各等级公路路基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JTG 3430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T 361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 F80/1—2017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JTG F9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垃圾 修建、拆除等工程建设活动中产生的水泥混凝土、砖、石等固体废弃物。 注: 不包含拆除建筑和道路等工程中的渣土和废旧沥青及混合料。 [来源:JTG/T 2321—2021,2.0.1,有修改] 3.2 建筑垃圾再生集料 建筑垃圾经分选、除杂、破碎、筛分等工艺加工后形成的不同粒径集料。 [来源:JTG/T 2321—2021,2.0.3] 3.3 杂物 建筑垃圾再生料中除混凝土、砂浆、砖瓦石等之外的其他物质,主要包括金属类物质、陶瓷、玻璃、 木片、塑料片、布片、纸屑、泡沫颗粒等。 4 总体要求 4.1 安全和环保施工应符合 JTG F90、JTG/T 3610 规定。 4.2 建筑垃圾加工场地按功能宜划分为原材料区、加工区、成品区等。 4.3 加工后的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根据料源、规格分类标识堆放,堆放高度宜不超过 5 m。 4.4 填筑路堤时粒径应不大于150 mm;填筑路床时应不大于 100 mm。 1